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摘要2020年5月)

发布时间:2020-05-13 09:07浏览次数: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费伟华在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作《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19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守初心担使命中不断丰富新实践

更加坚定地把牢正确的政治方向。常委会始终牢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初心与使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的统一部署,常委会党组及机关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更加坚决地贯彻好党委决策部署。常委会始终牢记在党委的领导下履行好法定各项职责,一年来就贯彻中央决策和上级党委部署、落实区委工作安排以及人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重大事项,向区委报告38次,提请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12项。围绕实施“五化联动”、推进“五大建设”目标任务,统筹安排常委会议题和重点工作。

更加生动地推动人大制度实践。以“民生小事”代表督办制为代表的江北人大特色工作渐显品牌效应,展现出较强的生命力。“三会”组织方式不断优化,人代会大会审议质量逐年提升。增加常委会会议次数,“预审议”“审议+询问”实现常态化。全年新制订人代会工作程序等各项制度17项。

二、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中体现新担当

关注经济高质量发展。常委会审议了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对全区低效闲置工业资源再利用情况进行“二次”审议。开展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对16家企业进行问卷调查,并将企业的建议和诉求向全国人大财经委调研组进行了反映。

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针对当前群众普遍关注的教育问题,常委会开展了学前教育“两条例”执法检查。围绕多元化治理,开展老旧小区物业管理“专项审议+执法检查”。关注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推动政府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充分发挥执法检查的“法律巡视”作用,提高法律法规在我区的实施成效。改进人大对“两院”工作的监督方式,首次对区法院劳动争议诉讼案件审理情况开展类案监督。

促进城乡生态环境治理。常委会高度关注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着重就加大水污染防治执法力度、小型污水处理终端建设、内河水质治理等方面提出意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联动,形成监督合力。围绕垃圾分类攻坚战,助推《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落地见效。

加强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发挥财经委员会专业作用,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贯彻全国人大关于推进地方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部署要求,推动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聚焦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切实保障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强和改进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工作,在议决落实中迈出新步伐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认真落实《江北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首次编制年度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计划。出台《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监督办法(试行)》,明确监督的范围、内容和程序,启动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不断完善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项目征集、初定、审议、票决、监督、评估等各个环节。加强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努力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不断完善人事任免程序。全面推行任前法律考试、任后表态发言以及被任命干部任后监督等工作。开展宪法宣誓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四、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在履职为民中发挥新作用

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深入推进“民生小事”代表督办制,代表联系群众进入新常态。扩大“夜聊”覆盖面,推动实现“代表全参与、选区全覆盖、问题全处理”。设立“民生小事”专项资金,对101项民生事项进行了资金补助。强化重点问题督办,组织开展“回头看”,推动了64项“民生小事”积案的解决。全年共组织“民生小事”代表“夜聊”活动106次,参与的各级人大代表387人次,累计接待选民748人,收集“民生小事”826件,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717件,解决率86.8%。

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强化代表培训工作,组织520人次代表参加代表法专题培训班、履职能力提升班以及各类法制讲座。创新代表活动形式,注重发挥代表专业组作用。连续3年举行重要情况通报会暨代表问政会。推进人大代表联络站“四化”建设,目前8个街道、镇均已建成一个标准化代表联络站,全区代表联络站、室、点体系基本成形。

提升建议办理质量。深入推进“阳光建议”工作,实现了建议征集、交办、办理、结果的全过程公开,并新建了代表建议网上实时公开系统。

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伊始,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常委会党组连续召开7次专题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市区委部署,及时宣传解读和督促落实省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切实履行法定职权,充分发挥人大制度优势、职能优势和工作优势,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第一时间作出《关于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助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战”工作的意见》,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走访联系基层村、社区和有关企业,实地检查调研各地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开展“打赢两战促发展”代表进联络站主题活动,组织多场代表“夜聊”专场接待,及时汇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督促解决一批基层反映的急难问题。第一时间向代表发出公开信,动员代表踊跃参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全区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响应号召,发挥行业专业优势,各尽其职、各展所长,捐款捐物、竭尽所能,广泛凝聚团结奋斗、共克时艰的正能量,充分彰显了“我当代表为人民”的深厚情怀,为“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作出了应有贡献。

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宁波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区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六争攻坚”行动和实施“五化联动”、推进“五大建设”,聚焦推进区域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总目标,依法履职,主动担当,创造性地做好人大各项工作,为加快构筑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滨水品质城区作出新的贡献。

一、坚持政治引领,始终强化政治担当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维护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自觉将全区人大工作置于区委的领导之下,使常委会各项工作与区委工作部署更加同心、同向,形成步调一致、共谋发展的合力。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在江北的创新发展。

二、坚持守正创新,着力深化人大特色工作

持续深化推进“民生小事”代表督办制、“函单网表”审议意见督办制、“阳光建议”等人大重点特色工作,打响工作品牌。打造“民生小事”代表督办制升级版,扩大“进村入社”覆盖面,开展督办情况“回头看”,推动“民生小事”处理全过程阳光化。推进“函单网表”审议意见督办制工作增量提效,努力增强督办刚性。深化“阳光建议”工作,实现代表建议提出质量和承办单位办理质量“双提升”。

三、坚持依法履职,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围绕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围绕推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依法有效开展监督。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审议都市工业产业集群发展报告。关注城乡“融合化发展”,审议现代农业发展等报告,开展乡村全域旅游发展专题询问。推动“多元化治理”,开展推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专项监督等工作。继续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监督主线,对餐饮油烟整治等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围绕“盯住法”,加大执法检查监督力度。关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依法有序对区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开展监督。深化对司法机关专项工作的监督,对公益诉讼案件开展类案监督。围绕“管好钱”,组织实施预算联网实时监督,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围绕“把好图”,持续推进“十三五”规划落实,关注“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谋划和编制情况,听取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情况汇报。

四、坚持科学民主,有效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

推进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常态化,将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十四五”规划、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等6项重大事项列入区人大常委会年度讨论决定工作计划。推进对全区5000万元以上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的事前初审、事中审议决定和事后监督。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切口相对较小的重大事项,推动相关工作开展。加强重大事项决定前调研、评估以及决定后跟踪监督。深化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

五、坚持提质增效,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广泛发动和凝聚全区各级人大代表力量,助推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持续开展代表“夜聊”和代表联络站“网上+网下”接待选民活动,建立健全民情联络员、政情咨询员“双员制”接待制度。主动适应全媒体时代,探索通过互联网、智能手机等平台,发挥好人大反映基层民意的主渠道作用。强化代表培训和闭会期间活动组织,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切实提高建议质量和问题解决率。进一步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探索公民列席常委会会议、举行重大事项听证会等做法。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切实增强代表依法履职意识和能力。

六、坚持夯实基础,全面提升履职能力水平

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健全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和议事规则。组织召开好全区人大宣传工作会议,重点开展人大制度和宪法法律法规等宣传。全面贯彻实施《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注重发挥好区、街道(镇)两级人大的整体作用,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尊重首创精神,不断丰富和拓展基层人大工作实践,共同推动全区人大工作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发展。

信息来源: 江北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