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950798/2020-45007
文  号: 北区政发〔2020〕36号 组配分类: 区政府文件
有效性:
有效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20-12-18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健康江北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现将《推进健康江北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8日

推进健康江北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健康江北行动深入开展,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浙江行动的实施意见》《健康宁波2030行动纲要》和《健康江北2030行动纲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建立与江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功能定位相匹配、以群众健康为中心的整合型健康服务体系,全区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健康资源科学、均衡、合理分布,基本健康服务更加优质均衡,多层次健康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绿色安全的健康环境基本形成,健康产业规模和发展质量显著提升,健康江北建设全面融入“健康长三角”发展,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居国内领先水平。

到2030年,高水平全面建成健康城区。健康优先的制度设计和政策体系更为完善,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健康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更加公平、可及和优质,智慧健康体系基本建成,健康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度持续提高,人群主要健康指标居于高收入国家先进行列,居民“生命健康网”更加巩固,率先基本建成国内较有影响力的健康环境、健康人群、健康社会与健康发展和谐统一的健康促进型城区。

二、重大行动

(一)全面实行健康影响因素干预

1.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开展健康促进区建设,推动落实“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理念,进一步完善健康教育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推进健康教育向综合整体的健康促进转变。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健康素养66条)为核心,引导公众掌握预防疾病、科学就医、应急急救、残疾预防等健康知识与技能,提高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进一步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健康江北讲师团队伍,不断丰富健康科普资源库,为全区开展健康科普活动提供支撑。强化“互联网+精准健康科普”,着力完善“健康说”“健康我来讲”“江北健康好声音”等健康科普品牌,打造权威的健康教育传播和管理平台。完善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审核机制,加强各类单位、媒体传播健康信息的监测监管。强化医疗机构健康促进功能,完善医疗机构健康教育工作考核机制,发挥医务人员等的专业引领示范作用。向居民家庭发放健康知识读本和工具,建立完善健康素养监测体系。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到32%和40%。(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残联、区妇联、区红十字会,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合理膳食行动。贯彻实施《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开展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和食物成分监测,建立完善居民营养与健康监测机制。在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医院等集体供餐单位配备营养师,在社区配备营养指导员,实施营养干预。建立完善临床营养工作机制,推进综合医院设立临床营养科室(营养诊室)。开展营养与健康教育,发布营养健康科普知识,引导健康饮食,发布适合不同人群的膳食指南,推广使用限量盐勺、限量油壶和健康腰围尺等健康工具,促进减盐、减油、减糖,引导居民减少食用高盐高糖高脂食品。开展“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健康饮食一条街”创建,推动营养支持型社区建设。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在2020年和2022年基础上提高10%,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低于0.5%,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总工会)

3.全民健身行动。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推广体育健身项目,推进体育设施建设,扩大公共体育场馆、学校运动场馆等体育设施的开放和利用,打造群众身边的“15分钟健身圈”。积极发展体育社会组织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数,提高体育锻炼人群组织化程度,推动健身活动与健身指导的专业化。加强“体医融合”,探索开展慢性病运动干预。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国桥牌竞赛、宁波山地马拉松赛、山地自行车赛等品牌赛事影响力。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分别不低于95%和95.5%,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分别达到45%和50%以上。(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民政局、自然资源规划江北分局、区卫生健康局)

4.控烟限酒行动。强化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严厉查处违法发布烟草广告行为,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大力宣传和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加强对未成年人控烟的宣传引导,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推行全面禁烟。开展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院、无烟景区、无烟家庭创建活动。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等发挥控烟引领作用。建立和完善戒烟服务体系,推进设立“戒烟”门诊。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饮酒观念,不劝酒、不斗酒、不酗酒,工作期间不饮酒,酒后不驾车。开展限酒科普宣传和行为干预,建立监测评估系统,进行烟草使用和饮酒行为流行病学调查。到2022年和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分别下降到19%以下和17%以下。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以上和80%以上。(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5.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搭建基层、行业、专业三大平台,完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及其功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和精神障碍康复,规范发展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建立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联动”机制。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发展志愿者队伍和相关社会组织。推进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建设,培育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专业队伍。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设立心理援助热线,建立心理健康互联网服务平台。完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网络。实施正面引导、心理疏导、危机干预相结合的心理健康促进工作,提升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深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程综合管理,加大患者救治救助力度,建立健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22%和30%以上。(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公安江北分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红十字会)

(二)持续改善健康环境

6.蓝天碧水净土清废行动。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全力打赢治气治水治土治废等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改善环境质量。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以产业和交通为重点领域,更加突出源头防治和精细治理,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切实加强源头管控,加大城乡水环境整治力度,切实提升水环境质量。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责任单位:生态环境江北分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公安江北分局、自然资源规划江北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

7.绿色环境打造行动。全面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垃圾全程分类体系,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和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基本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覆盖。深化“厕所革命”,加快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工作。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营造卫生宜居的生活环境。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加快推进健康家庭、健康街道(镇)、健康社区(村)等健康细胞建设。切实预防控制病媒生物,降低城乡病媒生物密度。(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住建局)

8.饮用水达标提质行动。强化城乡饮用水水源保障,全面实施城乡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加强城市供水规范化管理和供水设施运维信息化建设,构建以城市供水县域网为主、乡镇供水局域网为辅、单村水厂为补充的三级供水网,持续改善城乡居民饮用水水质。(责任单位:生态环境江北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

9.食品安全放心行动。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提高食源性疾病监测能力,每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本量稳定在1件/千人。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和问题食品主动召回制度。严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关,加强对线上线下食品(包括进口食品)交易、保健品经营行为的规范和监管。严格执行畜禽屠宰、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制度。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餐饮质量安全提升、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优质粮食工程”等专项攻坚行动,提升食品安全总体水平。(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食安办成员单位)

10.农产品绿色安全行动。开展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专项攻坚行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管控。实施动物源性细菌耐药性监测,加大主要农产品抽检力度。完善绿色农业标准体系,稳步推进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认定。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江北分局)

11.药品质量安全行动。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 经营、使用的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力度,加大高风险药品飞行检查力度。构建药品全过程、全链条、全生命周期数字监管体系,防范发生区域性重大药品不良事件。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体系,年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不少于 800份/百万人、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不少于 50份/百万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

12.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推进慢行线、无障碍环境建设,倡导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座椅。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车辆安全技术标准,落实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深入实施“珍爱生命、文明出行”道路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江北交警大队、公安江北分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委宣传部)

(三)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13.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妇幼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院产科、儿科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产前诊断(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和覆盖面。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强化高危妊娠风险筛查和分级管理,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保障能力建设,健全救治会诊、转诊机制。落实儿童健康行动计划,持续推进儿童早期发展促进项目,对3岁以下婴幼儿开展发育监测和筛查,倡导母乳喂养,建立健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促进女性生殖健康和心理健康,预防乳腺疾病和宫颈癌等妇女常见疾病,深化妇女“两癌”筛查工作。加大儿科医生培养力度,强化对全科医生儿科常见病、儿童保健适宜技术等技能的培训,建立完善支持家庭生育的相关政策和公共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逐年下降。(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妇联、区残联)

14.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引导学生从小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治行动,开展青少年脊柱侧弯专项筛查,推进适龄儿童口腔保健项目,强化近视、龋齿、脊柱弯曲、肥胖等综合防控。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体系,开展生命教育和性教育,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建设。中小学校建立健全校医务室设施设备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巩固提升学校传染病和慢性病防控工作。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深化学校体育、健康教育教学改革,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构建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将体育纳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到2022年和2030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分别达到73%以上和75%以上;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9年的基础上,力争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实现全区青少年脊柱侧弯每年降低1-2个百分点以上,重度脊柱侧弯发生率显著降低。(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团区委、区妇联)

15.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和行业自律,开展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树立职业健康意识。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体系,提升区级执法队伍建设,加强镇(乡)街道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能力。加强区、镇(乡)街道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力量和执法能力。加大尘毒危害治理力度,防范群体性职业性尘肺病和重大化学中毒事故发生。研发、推广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推进重点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改善劳动者作业环境。加强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和体系建设,建立统一高效的监督执法信息管理机制。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到2022年和2030年,全区承担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达1家以上;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生态环境江北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总工会)

16.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构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快推进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安宁疗护等医疗机构建设,提高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打造老年宜居环境,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促进基本医保与医养结合政策配套衔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加强老年痴呆症、骨质疏松症等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的筛查干预、健康指导以及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关怀服务,开展70岁以上老年人群流感疫苗自愿免费接种工作,积极推动老年健康教育活动。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大力发展专业化的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提高老年人照护服务水平。开展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为空巢、贫困、失智、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65-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医疗保障局)

17.残疾预防与康复行动。实施国家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加强出生缺陷预防干预,建立儿童脑瘫早期筛查、转诊和康复体系,扎实做好新发疑似残疾儿童康复跟踪服务。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健全辅助器具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加大社区精准康复服务,合理配置残疾人康复资源。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康复机构建设。到2022年和2030年,残疾预防和康复体系持续完善,致畸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8‰以下。(责任单位:区残联、区卫生健康局、区发改局)

(四)重大疾病预防控制

18.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行动。强化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着力向公众普及心脑血管疾病预防知识,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生活方式指导,提高居民对心脑血管疾病的应急处置能力。规范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分级管理,开展血脂异常患者社区管理。加强心脑血管病急救体系和急救能力建设,提高院前急救应急处置能力。支持红十字会、急救中心等机构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备;强化癌症防治,积极组织防癌抗癌科普宣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积极推广成人HBV、HPV等疫苗接种。创新中医药与现代技术相结合的中医癌症诊疗模式,提高临床疗效,提升癌症患者生存质量。完善癌症防治医保和救助政策,完善大病保障体系和社会救助,提高抗癌药物可及性,降低癌症患者就医负担;强化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广泛开展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健康教育活动,引导重点人群早期发现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控制危险因素,预防疾病发生发展。加强基层慢阻肺健康管理服务能力建设,建立慢阻肺监测管理随访体系,提高基层慢阻肺的早诊早治率和规范管理率。强化糖尿病防治,积极普及糖尿病防治知识,科学指导糖尿病高危人群降低发病风险,鼓励40岁以上人群开展家庭自测血糖。完善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位一体”的糖尿病防治管融合工作机制。推进“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丰富糖尿病健康管理手段,创新健康服务模式,提高管理效果。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稳定在153/10万及以下和150/10万及以下,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持续稳定在8.1/10万及以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8%和75%。(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委宣传部、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红十字会)

19.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深化公共卫生智能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加强传染病监测、疫情研判和预警,完善全区传染病监测和报告体系,强化以传染病症状为主的综合监测,建设应用基于医院电子病历的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加强监测大数据的挖掘和应用,建立统一的区域疾病预防防控信息平台。构建“平战结合、分层分类、定位明确、高效协作”的传染病救治体系,提升救治能力。改造区疾控中心PCR实验室,提升病原微生物甄检能力,健全病原微生物网络实验室体系。完善全区传染病医疗救治服务体系,加强区级定点医院感染科(传染科)的重点建设。进一步强化负压病房、负压手术室、负压重症监护病房、标准隔离病区、发热门诊等必要的硬件设施,加强感染科医务人员配备,积极支持参加各类进修培训和学术交流,规范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点的设置和运行,努力提升全区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水平。落实新冠肺炎、登革热等重点传染病防控的联防联控机制,完善艾滋病、结核病和病毒性肝炎等慢性传染病患者和感染者的社区规范管理。维持无脊灰状态和消除疟疾状态,充分认识疫苗对预防疾病的重要作用,落实疫苗全过程可追溯管理,提高冷链储存能力,加强接种门诊建设与管理,建立疫苗免疫效果评价体系。切实预防控制病媒生物,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降低病媒生物密度,防止登革热、流行性出血热等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流行。进一步强化碘缺乏病等地方病监测。到2022年和2030年,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持续保持在95%以上。(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公安江北分局、区民政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

(五)强化医疗卫生服务保障

20.公共卫生体系提升行动。落实省编办《关于印发浙江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的通知》精神,加强疾病预防控制队伍建设。推进医院感染病区建设,推动区、街道(镇)、社区(村)公共卫生一体化建设,提升基层重大疾病防控能力。加强精神卫生队伍能力建设,推进饮用水卫生和医疗废物安全智能化监管。深化完善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能力及信息化水平,做好辖区重大活动的公共卫生保障。到2022年和2030年,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和服务能级持续提升。(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21.医疗服务体系优化行动。深化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和医共体建设,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健全医疗服务体系,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加强协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夯实分级诊疗制度网络基础。进一步健全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区级医院能力建设,推进区级医学重点学科、基层特色专科建设。支持各级医疗机构与医学院校、研究机构深入合作,推进研究型医院建设。到2022年和2030年,医疗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同时,强化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畅通健康指导信息渠道,普及居民自我健康检测管理。(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22.中医药促进健康行动。坚持中西医并重,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推进“中医基层化,基层中医化”,促进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的弘扬和发展。强化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构建以区中医院为龙头,市第九医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卫生院)为骨干、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社会办中医为补充的中医药服务网络。巩固全国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深入实施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加快中医药技术推广应用,加强中医治未病工作推进和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实施中医药人才培育工程,加强实用型中医人才培养,深化“名中医工作室”建设。积极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逐步建立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积极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和进家庭等“六进”活动,提升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加强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中的服务能力建设。发挥中医药在儿童、孕产妇、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中的作用。发掘和弘扬江北中医药文化,推动中医类诊疗技术列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进慈城古县城中医药特色示范基地建设,不断壮大中医药服务特色品牌。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水平分别达到25%和30%以上。(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23.智慧健康保障行动。结合医疗卫生服务“最多跑一次”工作开展,完善区域双向转诊平台,加快构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与区级医院、市级医院的双向转诊通道。丰富“互联网+卫生健康”服务内涵和服务内容,推进“互联网+医疗”“互联网+药事”、“互联网+居家护理”等,加快上线药品配送、居家护理、智慧药房等互联网服务,深度融合线上、线下诊疗服务,加快提供人性化的互联网诊疗服务和互联网健康管理服务。持续提升群众就医体验,加快应用电子健康医保码实现无卡就医,持续完善分时段预约、智能化导诊、多渠道支付、人性化提醒等智能服务。加快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的采集、存储、分析和应用,为健康江北建设提供决策参考。应用智能健康电子产品,有效为健康管理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远程看护、改善治疗、数据分析、健康管理等服务。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提高医保基金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积极落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探索优化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保障和监管目录。配合市医保局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发挥带量采购、阳光平台采购等政策协同联动“放大”效应。打造医保经办30分钟服务圈,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完善大病保险政策,加大健康保险产品和健康管理服务创新,满足多样化、个性化健康保险服务需求。到2022年智慧健康管理覆盖区级公立医疗机构,广泛应用健康医疗大数据;到2030年智慧健康管理覆盖全区医疗机构,广泛应用医学人工智能。(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经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

24.健康保障惠民行动。融入全省医保数据交换平台,推进省内医保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自费结算医疗明细数据、电子发票向全省异地就医平台汇集,实现零星费用报销“网上办”“零跑腿”。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提高医保基金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积极落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探索优化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保障和监管目录。配合市医保局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发挥带量采购、阳光平台采购等政策协同联动“放大”效应。稳步提升城乡居民慢病保障待遇,推进医保慢性病药品第三方配送服务。打造医保经办30分钟服务圈,全面推行部分医保经办窗口功能前移。落实医疗救助费用报销“一件事”,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完善大病保险政策,加大健康保险产品和健康管理服务创新,满足多样化、个性化健康保险服务需求。到2022年和2030年,医疗保障体系持续完善。(责任单位:区医疗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

(六)持续推进健康产业发展

25.健康产业发展行动。按照特色发展、产业融合、走在前列的要求,聚焦“医、制、动、健”四大板块重点领域,加强政策支持和项目引领,促进健康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打造全区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引擎。坚持“放管服”结合,大力发展高端医疗服务业,扩大医疗服务领域对社会资本开放,引进国内外优质高端医疗服务资源,通过资源整合、集团化经营、托管共建等方式,重点发展眼科、妇产、儿科、口腔、养老、康复等紧缺和特需领域的医疗服务机构。加强依法管理,建立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和退出机制,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规范发展;大力发展生命健康制造业,打造宁波先进生命健康制造产业基地。加快完善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研究制定相关财政、土地、税收、人才支撑、创新引导、投融资等配套政策;以体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体育培训与教育、体育用品制造与销售等为重点,大力发展健身休闲运动业。依托市奥体中心、区全民健身中心大力发展赛事经济,鼓励体育单项协会发挥优势,积极承办和打造宁波本地特色赛事。大力发展休闲健身产业,提升全域山水慢行绿道、奥体中心运动休闲基地、荪湖运动休闲基地服务品质,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体育健身俱乐部,培育登山、攀岩、骑行、探险、徒步等户外旅游线路产品。推动体育与住宅、休闲、商业综合开发,建设一批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鼓励体育与旅游会展、健康养生、影视传媒、运动康复等相结合,发展体育产业新业态,打造全市最具活力运动旅游基地和山水型城市休闲区。促进健康与金融、养老、互联网、科技等融合发展,催生健康服务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鼓励发展养老地产项目,推进医养护融合发展,构建智能养老服务网络。引导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中心、医疗影像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和血液透析中心等检验机构。创新发展医药流通业,建立智慧物流体系,规范发展医药电子商务,提升药品物流的信息化、智能化和标准化水平。加快发展健康体检、监测和综合管理服务,支持引进高端国际健康体检机构。支持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评价、健康管理服务评价,以及健康市场调查和教育、咨询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健康产业增加值占全区生产总值比重分别达到4.75%以上和5.22%以上。(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经信局、区农业农村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主要领导牵头的领导体制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健康江北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推进健康江北行动,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并组织落实,组织开展行动监测评估和考核评价。各部门要围绕健康江北行动,通力合作、各负其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建立监测评价机制,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把健康中国战略纳入领导干部专题培训内容;把健康浙江健康宁波健康江北行动执行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考核内容,定期对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开展全面评估,对监测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强督导和纠偏,及时研究解决办法,确保2030年总体目标的实现。

(二)凝聚社会力量,动员各方参与。整合多方资源,形成健康促进的强大合力。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江北行动,提升个人健康责任意识,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各单位特别是学校、企业、社区(村)等要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建设,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鼓励企业研发生产符合健康需求的产品,增加健康产品供给。鼓励社会捐资,依托社会力量成立健康江北行动相关基金,形成资金来源多元化的保障机制。辖区高校、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

(三)强化支持引导,健全支撑体系。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建立重大项目、重要政策健康影响评估机制,切实推进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加强财政支持,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元化卫生健康筹资机制,引导、鼓励社会和企业投资健康领域。充实和稳定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加强全科、儿科、康复等专业急需紧缺人才培养。激发卫生健康领域科技创新活力,提升健康科技创新策源能力。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多种现代传播媒介,持续宣传推进健康江北行动的重大意义,提升广大居民对医疗卫生、体育健身、环境治理、公共安全等健康领域各项工作的普遍认知。积极推进健康科普宣传,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多渠道开展健康江北行动的舆论监督、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提高全社会对健康江北建设的认识,营造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推进健康江北行动的主要指标

附件

推进健康江北行动的主要指标

行动名称

指标名称

2019年

2022年目标值

2030年目标值

责任部门

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6

32

40

区卫生健康局

应急救护知识累计普及率(%)

22.25

26

40

区红十字会

健康促进学校比例(%)

53

90

100

区教育局

健康促进医院比例(%)

66

100

100

区卫生健康局

健康社区比例(%)

5

30

50

各街道(镇)

健康家庭数量(户)

50

1000

4000

区妇联

合理膳食行动

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

——

比2020年提高10%

比2022年提高10%

区卫生健康局

成人肥胖增长率

——

持续减缓

持续减缓

区卫生健康局

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

0.27

<0.5

<0.5

区卫生健康局

每万人营养指导员配备(名)

——

1

1

区卫生健康局

全民健身行动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94

95以上

95.5以上

区教育局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29.2(不含学生)

45以上

50以上

区教育局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

2.7

3以上

3.5以上

区教育局

行动名称

指标名称

2019年

2022年目标值

2030年目标值

责任部门

全民健身行动

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名)

4

不少于4.1

不少于4.5

区教育局

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

100

100

100

区教育局

控烟限酒行动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19.73

<19

<17

区卫生健康局

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

——

》30

》80

区卫生健康局

无烟党政机关比例(%)


100

100

区卫生健康局

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

——

22

30

区卫生健康局

心理健康服务网络乡镇(街道)覆盖率(%)

100

100

100

区卫生健康局

绿色环境打造行动

国家卫生乡镇比例(%)

100

100

100

区卫生健康局

国家卫生乡镇开展健康乡镇建设比例(%)

——

100

100

区卫生健康局

省级卫生村开展健康村建设比例(%)

——

10以上

50以上

区卫生健康局

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100

100

100

区卫生健康局

美丽城镇建设(个)

——

3

——

区住建局

城镇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

100

100

100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动名称

指标名称

2019年

2022年目标值

2030年目标值

责任部门

绿色环境打造行动

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100

100

100

区商务局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100

100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100

100

100

区农业农村局

蓝天碧水净土清废行动

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75

85

稳步提升

生态环境江北分局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92

稳步提升

生态环境江北分局

城市日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率(%)

80.05

完成省考核任务

完成省考核任务

生态环境江北分局

饮用水

达标提质行动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100

100

生态环境江北分局

农村饮用水达标人口覆盖率(%)

100

100

100

区农业农村局

农村饮用水供水保证率(%)

100

100

100

区农业农村局

农村饮用水水质达标率(%)

100

100

100

区农业农村局

食品药品农产品安全行动

主要农产品区级抽检合格率(%)

99.2

99以上

99以上

区农业农村局

不合格农产品处置率(%)

100

100

100

区农业农村局

绿色优质农产品比率(%)

55.38

56以上

65

区农业农村局

主要食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

——

99以上

99以上

区市场监管局

基本药物质量抽检合格率(%)

——

98以上

99以上

区市场监管局

行动名称

指标名称

2019年

2022年目标值

2030年目标值

责任部门

交通安全治理行动

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

1.65

逐年下降

逐年下降

江北交警大队

妇幼健康促进行动

婴儿死亡率(‰)

2.27

3‰

3‰

区卫生健康局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2.27

4‰

4‰

区卫生健康局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0

控制在省定指标内

控制在省定指标内

区卫生健康局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

100

完成市定数量

完成市定数量

区卫生健康局

母乳喂养率(%)

97.78

≧95

≧95

区卫生健康局

3岁以下儿童标准化发育监测筛查率(%)

98.3

≧95

≧95

区卫生健康局

农村妇女“两癌”筛查率(%)

95

≧95

≧95

区卫生健康局

中小学

健康促进行动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57.61

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以内,小学生、初中生和高中生近视率分别下降至38、60和70以下

区教育局、

区卫生健康局

青少年脊柱侧弯发生率(%)

——

每年降低1-2个百分点以上,重度脊柱侧弯发生率显著降低

每年降低1-2个百分点以上,重度脊柱侧弯发生率显著降低

区教育局、

区卫生健康局

行动名称

指标名称

2019年

2022年目标值

2030年目标值

责任部门

中小学

健康促进行动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和健康课程开课率(%)

100

100

100

区教育局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小时)

》1

》1

》1

区教育局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100

100

100

区教育局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

71.7

73

75

区教育局

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

——

明显下降

持续下降

区卫生健康局

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率(%)

100

100

100

区卫生健康局

承担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

1

1家以上

1家以上

区卫生健康局

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65—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

——

有所下降

有所下降

区卫生健康局

65岁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

——

增速下降

增速下降

区卫生健康局

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比例(%)

100

100

持续改善

区卫生健康局

残疾预防与

康复行动

致畸出生缺陷发生率(‰)

——

18以下

18以下

区卫生健康局、

区残联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

100

100

100

区残联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率(%)

100

100

100

区残联

行动名称

指标名称

2019年

2022年目标值

2030年目标值

责任部门

慢性

非传染性疾病防治

行动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8.22

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区卫生健康局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67.66

》70

》75

区卫生健康局

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1/10万)

154.76

153以下

150以下

区卫生健康局

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

——

》43.3

》46.6

区卫生健康局

7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1/10万)

6.68

《8.1

《8.1

区卫生健康局

40岁以上居民慢阻肺知晓率(%)

——

》15

》30

区卫生健康局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67.21

》68

》75

区卫生健康局

传染病及地方病

防控行动

5岁以下儿童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流行率(%)

——

<1

<0.5

区卫生健康局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5.63

95以上

95以上

区卫生健康局

疟疾

消除

持续消除

持续消除

区卫生健康局

艾滋病全人群感染率(%)

0.08

<0.10

<0.15

区卫生健康局

肺结核发病率(1/10万)

52.8

<40

有效控制

区卫生健康局

公共卫生体系提升行动

基层就诊率(%)

76.77

完成市定目标

完成市定目标

区卫生健康局

行动名称

指标名称

2019年

2022年目标值

2030年目标值

责任部门

医疗服务体系优化行动

县域就诊率(%)

94.17

90以上

92以上

区卫生健康局

开设夜门(急)诊(%)

100

100

100

区卫生健康局

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率(%)

86.65

完成市定目标

完成市定目标

区卫生健康局

中医药

促进健康行动

居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水平(%)

——

>25

>30

区卫生健康局

公立中医院设立治未病科室比例(%)

100

100

100

区卫生健康局

智慧健康保障行动

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

87.57

>88

>90

区卫生健康局

基本医疗保险户籍参保率(%)

99.59

99以上

99以上

区医疗保障局

健康产业发展行动

健康产业增加值占全区生产总值比重(%)

2.76

4.75以上

5.22以上

区发改局

关于印发推进健康江北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关于印发推进健康江北行动实施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