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99833108/2020-44072 | ||
文 号: | 北区市监〔2020〕71号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有效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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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0-10-26 | 发布日期: | 2020-10-26 |
关于印发《江北区快开门式压力容器
专项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区市监〔2020〕71号
各相关企业,慈城分局,各所、各相关科室:
近期,全国多地连续发生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为进一步防控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风险,根据总局、省局文件和市局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江北区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6日
江北区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各类特种设备事故教训,进一步防控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风险,针对复工复产后部分企业降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要求、违规操作和无证上岗等情况,根据总局、省局、市局相关文件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掌握全区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数量、分布及安全状况等,实施风险防范预警重点监管机制,切实加强安全风险管控,从根本上消除问题隐患,举一反三,做好高风险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防范系统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和进度安排
(一)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自发文之日起至10月30日)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使用单位要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梳理本单位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使用情况,开展安全自查和隐患治理。
1.使用单位开展安全自查
使用单位自查内容至少包括:
(1)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是否办理使用登记,是否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内。
(2)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联锁装置是否完好,安全联锁功能是否满足《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设计专项要求。
(3)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阀整定压力是否符合要求,铅封是否完好,是否在校验有效期内;安全阀的排放能力是否大于或等于压力容器的安全泄放量。
(4)本单位是否制定并有效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规程。日常安全检查职责是否落实,月度检查、年度检查是否对安全联锁装置的有效性进行检查。无自检能力的使用单位是否约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安全联锁装置有效性进行检查。
(5)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熟悉本单位特种设备特点,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是否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并能够熟练操作设备。
(6)本单位是否制定了有效的应急预案并适时开展应急演练。
2.使用单位进行隐患治理
使用单位要对排查到的隐患立行立改,确保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运行。使用单位汇总上述自查内容和消除隐患的情况,填写使用单位自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报送区市场监管局。
(二)安全监察机构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检查(11月1日至11月30日)
结合辖区内产业特点,组织开展快开门式压力容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督查检查。重点抽查建材行业用蒸压釜、印染行业用反应釜、橡胶行业用硫化罐、医疗行业用消毒锅等快开门式压力容器,重点检查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及其实施、应急预案及其救援演练情况,检查设备档案资料、月度和年度检查记录、定期检验等情况,检查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等。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令使用单位整改,对未装配安全联锁装置或安全联锁功能不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的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一律停止使用,发现其他重大隐患要及时依法处理。对检查发现检验工作质量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检验没有实现全覆盖和整改确认不到位等问题,要督促检验机构做好整改并加大力度组织复查。
(三)做好总结提升工作(12月1日至12月18日)
一要督促使用单位对自查自纠、检验和专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确实不能马上整改完成的,要倒排时间、采取安全管控措施并尽快落实整改,同时对暴露出的短板、重点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加大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安全投入,切实提升自身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二要对使用单位自查信息、检验机构摸排情况和检验、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综合分析和研判,在逐项对表进行督促整改和问题核销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摆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监管、检验工作中存在的盲区、漏洞,总结提炼好的做法,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制度。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实施方案。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实施方案,及时分析和改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各阶段任务。
(二)切实消除问题隐患。要采取使用现场突击检查、随机抽查检验报告和专项核对隐患整改情况等多种方式,对隐患排查治理各阶段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持续跟踪,严格实施闭环管理。
(三)加强安全宣传和人员培训。要结合具体典型事故案例,采取召开事故警示分析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对使用单位开展安全宣传,督促使用单位加强安全教育和人员培训,主动强化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日常检查工作。
(四)做好信息报送。要认真组织做好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使用单位要于10月30日前将自查情况统计表报送区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局特种设备科费建敏,电话:0574-87673473。
附件:1.使用单位自查情况统计表
2.在用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信息统计表
3.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督查检查情况统计表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北区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