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68511246/2020-1468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0-01-17
宁波市江北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7 15:29来源:区应急管理局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要求,由宁波市江北区应急管理局编制。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江北区政府政务公开”政府门户集约化网站(http://www.nbjb.gov.cn/col/col113837/index.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宁波市江北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育才路17号;邮编:315020;电话:0574-87668219;传真:0574-87668414)。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江北区应急管理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坚持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为主线,强化决策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效果,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努力打造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透明、政府信息获取便捷准确,基础群众预期良好的法治型和服务型政府,为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

坚持以服务为宗旨,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积极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多渠道、多载体提供信息服务,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细化公开内容,时效性内容常年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探索合理得当的公开方式和相关制度的建设,规范审核信息发布程序,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审核把关,避免不能公开信息的非法发布和公开。

截止2019年底,在江北集约化网站主动公开了包括机构概况、法规文件、规划计划、工作信息、行政执法、办事指南、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和年度报告等9类信息,共计562条,其中部门文件59条,公示公告48条,计划总结25条,政务动态366条,应急管理26条,数据统计12条,行政监管20条,人事任免3条,财政预算、三公经费2条,年度报告1条;浙江政务政务网公开行政许可56条,行政处罚53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67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51条,共计680条。

江北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示意图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积极回应申请人的信息诉求,严格按照“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的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规程,落实公开责任,明确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规定,充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2019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申请件依法依规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处理。

2019年度,我局未发生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的情况,且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1、深入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2019年,根据机构改革以及局工作深化细化的要求,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等进行重新梳理,共形成行政许可25项,行政处罚100项,行政强制4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7项。同时,持续做好各项行政权力的日常公开。

2、深入推进财政资金政务公开。我局2019年及时公开2018年部门决算和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了本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细化了公开内容至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三公”经费部分的“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2019年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动公开政府集中采购1项,总价为19.8万元。

3、主动回应社会重大关切。建立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情况的公开,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安全生产信息、事故调查处理信息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开,提高公开质量,扩宽公开内容。同时,机构改革后,原民政局的救灾减灾职责、原国土江北分局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区农林水利局水旱灾害防治、森林防火相关职责、原区科学技术局震灾应急救助相关职责、原江北区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原森林消防指挥部、区减灾委员会有关职责归入江北区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新增防灾减灾政务公开内容。2019年,事故调查报告7条,事故统计信息12条、防灾减灾风险预警19条(防汛预警2条、森林火灾预警2条,防台预警15条),行政许可56件,行政处罚53条。

安全生产监管公开图示

(四)平台建设

通过“两微一端”(微博、微信、客户端)新媒体,采取音视频、图解、漫画等多种手段,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权威发布、精准解读,实现网络传播的“乘数效应”。目前“江北安监”官方微信公众号粉丝数11047人,自发布信息204则,官方微博粉丝数330,自发布信息2684余则。通过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江北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通报等对我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警示,同时安全生产月期间设置网上知识竞赛,通过有奖竞争的方式,提高群众的积极性和参与度。新媒体为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监督保障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各科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提供。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3名。政务公开经费由局公用经费提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0

5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7

0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0

0

53

行政强制

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8.9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出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回应关切质量有待提高、政策解读可读性和回应性不强等问题。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业务能力建设。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理念,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加强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水平,加快政务公开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

(二)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工作力度,扩大图解、解读范围,认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防汛防旱、救灾减灾等信息的公布。拓展公共服务事项公开范围,加大政府网站公共服务事项和目录向社会公开力度。扩大执法信息公开,继续推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公开。

(三)发挥多平台公开优势。综合发挥浙江政务服务网、官方微信微博等多平台作用,增强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和传播力。加大与主流媒体、新闻网站合作力度,及时发布信息、回应关切,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江北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15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9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68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680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62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67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1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1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1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

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0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