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1467/2019-16039
文 号: 北区司法〔2019〕13号 主题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江北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19-04-25
关于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82号提案的答复

葛先国、蓝金凤委员:

您们在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健全完善人民调解激励机制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领导十分重视,对您们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 并召开局党组会议进行讨论,落实分管领导和承办科室,同时综合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的协办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现阶段相关情况

1、完善制度,加强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力度。2014年我局印发了《江北区基层调处矛盾纠纷奖励考核实施细则》(北区司法〔2014〕19号),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调解工作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调解员队伍不断壮大,逐渐暴露出我区原有的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奖励标准偏低、范围偏小的问题,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和调解工作质量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为此,我局积极谋划,主动与区财政局沟通协调,重新起草了“以奖代补”实施办法,提高了奖励金额,扩大了奖励范围,并向区政府申请追加“以奖代补”工作经费,此项工作目前进展顺利。

2、组建团队,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公信力。积极开展法律工作者参与人民调解工作,通过走访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街道(镇)调委会以及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遴选34名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服务工作者组建法律工作者调解员团队,为全区疑难、复杂纠纷提供法律支撑,进一步提高我区人民调解工作水平。

3、加强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利用各类会议契机,司法所每月安排人民调解业务培训,以调解技巧、案例交流、ODR平台运用及省人民调解大数据平台操作等为主要内容,对各街道(镇)和村(社区)调解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区调委会通过走访交流、案卷检查、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对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调解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全区调解员培训覆盖面达100%。

二、下阶段工作措施

1、继续完善人民调解各项制度,激发一线调解员的工作热情。继续加大与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以及区财政局的沟通协调,尽快出台新的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办法。根据办法设置考核评估流程以及奖励发放制度,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发挥制度的激励作用,提升调解员的荣誉感,不断提高人民调解案件的调处率、输入率。

2、继续加强人民调解业务培训,提高一线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在日常业务培训的基础上,下半年将组织全区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通过邀请专家、参观学习先进等方式,拓宽调解员的视野。特别是针对基层矛盾多元化的现状,会同区人民法院建立法官担任人民调解指导员制度,进一步提升基层调解员化解复杂多变矛盾纠纷的能力。

3、继续开展规范化示范点和品牌调解工作室的创建工作,引领全区调解组织积极争创示范。根据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相关创建工作要求,主动对接各街道(镇),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支持,争取今年新设立1个个人品牌调解室,成功创建3家以上市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示范点。

葛先国、蓝金凤委员,衷心感谢您们长期以来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关注,希望您们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局工作,给我局多提建议意见,我们将根据您们的建议意见,努力改进和做好工作,为江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联系人:任建业,联系电话:89184438)




江北区司法局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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