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9458570/2019-01810
文件字号: 北区农〔2019〕20号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19-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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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国内渔业生产成本补贴发放情况的报告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调整浙江省国内渔业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浙财建〔201614号)和《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内渔业生产成本补贴办法》的通知》(浙海渔计〔201624号)文件要求,我局对财政拨付的补贴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确保渔业生产成本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2017年度的渔业生产成本补贴资金审核发放工作经各单位或个人申请,我局统计核定后报财政局,确保渔船各项资料的统一、完整。捕捞渔船的生产成本补贴资金由区财政局审核后,经公示,由我局划拨给各捕捞企业、养殖场。补贴资金在发放完毕。

今年我局共核定2017年度渔业生产成本补贴渔船57艘,补助资金404.46万元,其中:国内海洋捕捞渔船12艘,总功率为4556千瓦,补助金额为384.91万元;内陆捕捞渔船45艘,功率为281.2千瓦,补助金额为19.55万元。今年实际发放捕捞渔船渔业生产成本补贴资金404.46万元,其中宁波海裕渔业有限公司384.91万元,姚江第一水产股份经济合作社2.05万元,姚江第四水产股份经济合作社4.30万元,江北甬姚水上服务有限公司2.0万元,其他内陆渔民11.20万元。


附件:1.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2017年度国内渔业生产成本补贴发放汇总表;

      2.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2017年度国内捕捞机动渔船渔业生产成本补贴发放船名册表。(详见“文件

        下载”)


江北区农业农村局     

江北区财政局       

2019415日      

(联系人:丁柯皓,联系电话:87223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