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K16060513/2019-163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综合类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孔浦街道 | 成文日期: | 2019-03-2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孔浦街道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个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孔浦街道党政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74—87624005。
一、概述
我街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街道中心工作,在健全公开内容、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形式、加强监督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
(一)建立健全机制,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领导机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并健全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保密审查、监督检查、举报等操作流程和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注重工作创新,形成立体化信息公开体系。一是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坚持传统公开与新媒体公开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专栏的主渠道作用,同时利用街道门户网站、“新孔浦”官方微信平台及时发布动态进展和工作成效。二是拓展政务公开阵地。在街道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查阅点,配备电子触摸屏一体机、信息阅览架、信息公告栏等设施,并做好日常维护。三是建立便民服务网络。在抓好街道本级政务公开的同时,充分发挥社区阵地作用,为居民查阅政府信息、解决问题提供便利,有效改善政府形象。
现场查阅点
江北区政务公开网站
网址:/col/col113825/index.html
孔浦街道办事处网站
网址:http://www.nbjiangbei.gov.cn/col/col112202/index.html
微信平台:新孔浦
(三)强化监督,确保公开责任落实到位。一是完善内部监督。政府信息公开与各科室年度考核直接挂钩,由党政办组织协调各科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做好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二是强化群众监督。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投诉制度,公开行政效能投诉电话,对受理的因服务态度等原因造成的投诉及时查实、处理和反馈。三是引入社会监督。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对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群策群力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创新方法,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热点。针对公众关心的问题,比如最新政策、重要活动、经济运行等信息,有效利用宣传媒体主动、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府信息。通过现有的政务服务电子屏以及开展各类现场宣传活动,解答公众最关注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街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63条,公开信息电子化率达100%。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类型如下:一是涉及本街道辖区改革和发展、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和运行情况;二是与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三是街道办事处文件和人事等信息,包括机关内设机构、人事任免等信息;四是其他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1月至12月,街道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起,均为当面申请,已按时进行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发生任何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全年,我街道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覆盖面尚需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1.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贯彻上级有关精神,强化制度落实。2.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继续将提升队伍素质作为工作重点,加强专业知识的教育学习。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8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46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2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4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2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 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