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951395/2019-1629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9-03-2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特编制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政务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方面内容。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间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宁波•江北”政府门户网站(www.nbjiangbei.gov.cn/)政府政务公开专栏下载。
一、概述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本着公开、透明、及时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政府信息的公开、公示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保障力度。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工作。细化工作任务,分解目标责任,明确时间节点,确保责任落实到人,计划落实到日,任务落实到点,实现机构、人员全保障。
(二)建章立制,规范公开法度。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将政务公开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对公开后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事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及时进行调整更新。强化政务服务提供制度保障;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对依法应当保密的,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三)多元联动,提升推进速度。建立人武部、卫计局、城管局等9个部门联动协同和政务公开意见收集工作机制,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向省厅和区政府汇报相关工作情况,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积极更新试点工作动态,及时向省厅报送半月报信息,在江北区政府政务公开网开设试点工作专题专栏,多次更新救灾信息,集中展示工作成效。
(四)社会参与,深化监督维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监督团,根据具体事项梳理清单,对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同时采取在江北发布、北鸣之声等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群众评议、社会调查等多种形式收集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时予以调整。
(五)强化审查,严控政务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我局建立一整套完善的政府政务公开审查制度,对公开的内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是否会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公开作出审查结论或者提出处理意见的行为,从而有效的控制政务公开的安全关。
(六)不断创新,做好试点工作。作为八大试点领域之一,我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浙江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浙政办发〔2017〕82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政务公开和救灾工作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综合办和救灾救济科同志为成员的江北区救灾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公开惠民、公开为民、公开便民”的试点理念,着重“夯基础、重落实、强特色”的工作基调,成立打造“公开流程规范化、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模式常态化”的救灾领域政务公开“江北模式”,在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推进会上获得国家、省厅领导专家高度肯定,以第三名的成绩顺利通过验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坚持以服务为宗旨,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积极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多渠道、多载体提供信息服务,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细化公开内容,时效性内容常年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探索合理得当的公开方式和相关制度的建设,规范审核信息发布程序,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审核把关,避免不能公开信息的非法发布和公开。截止2018年底,在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了包括机构概况、法规文件、规划计划、工作信息、行政执法、办事指南、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和年度报告等9类信息,共计1179条,2018年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370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513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289条,公开规范性文件1条,区部门文件5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数1件。此外,我局积极参与浙江政务服务网江北平台建设,形成全方位的政务公开网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深入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根据区政府要求,2018年,我局对照上级省市权力清单和其他县市区单位权力清单,全面进行了梳理,根据要求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同时根据要求,做好行政处罚政务公开。
(二)深入推进财政资金政务公开。我局2018年及时公开了经批准的预算和决算,同时对直属单位的财务政务公开也做了相关要求。
(三)深入推进公共服务事项公开。制定完善相关办法,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予以公开,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四)深入推进社会救助数据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准确率。2018年,全区共有低保979户,支出低保资金1176.5万元;低保边缘家庭371户、574人;实施医疗救助38200人次,支出资金401.52万元。全年优抚对象医疗费报销共补助3829人次,支出医疗经费36.8万元。41名城市三无和50名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达到每月1910元,达到上年度农民人均收入的 70%,集中供养覆盖率98%,供养标准和供养率均居全省领先水平;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155.94万元;发放百岁老人生活补助金4.17万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受理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实行政府政务公开网上评议。根据市、区统一部署,在区政府政务公开网及局门户网站开设“意见箱”,即网上评议栏目。公众可通过该栏目对我局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投票或给出意见建议。2018年,我局未收到评议意见。
四、政府政务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的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一年来,没有发生因政府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政务公开内容,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完善政府政务公开配套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规范审批程序,推动简政放权。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审批程序、方式,明确各审批环节的标准、条件、时限和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大力推行网上审批。
(二)积极推进内部公开。积极开展机关干部职工参与机关建设和管理的有效途径,建立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监控制约机制,加强内部监督,防止少数人或个人滥用权力。对干部选拔任用、政府采购、基建工程、资产状况、办公费用等必须按规定公开。
(三)加大民生类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强化主动公开意识,优化各种载体,积极推进低保申请“三公开”制度,扩大公开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量。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社会热点跟踪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群众满意度。建立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确保民生类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
(四)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要严格把握公开范围。对申请人申请公开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以及对公开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提供。准确界定信息范畴,完善依申请处理程序,加强工作沟通协调。
(五)完善监督保障机制。建立完善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激励机制,促进政府政务公开及时、全面、真实。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开展监督检查,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坚决纠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行为。
(六)组织政务公开培训。借助各方面力量,组织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针对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要积极开展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适时组织召开政务公开专题研讨会。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江北区民政局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