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951467/2019-00879 | ||
文 号: | 北区司法〔2019〕36号 | 主题分类: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江北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19-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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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朱勇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科(室)、社区矫正管理局、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洪塘街道机关各部门,各行政村(社区):
经研究,决定:
朱勇辉同志任洪塘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洪塘司法所副所长职务。
职务任(免)时间从2019年10月10日局党组会决定之日起计算,聘期三年。
宁波市江北区司法局 宁波市江北区洪塘街道办事处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