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K16060505/2018-01950 | ||
文件字号: | 北文街办〔2018〕 16 号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服务对象: | 无特定对象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文教街道 | 成文日期: | 2018-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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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街道各办(所)
现将《文教街道深入开展“江北无欠薪”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江北区文教街道办事处
2018年9月20日
文教街道深入开展“江北无欠薪”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80号)、《宁波市深入开展“宁波无欠薪”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清欠【2017】1号)和《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北区深入开展“江北无欠薪”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文教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根本,通过落实企业责任、强化源头治理、实施部门联动、加大失信惩处力度,建立健全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长效机制,提高全街道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自觉性,促进工资支付行为法制化、规范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建设目标
以开展“文教无欠薪”行动为载体,以专项治理为抓手,形成制度完善、责任落实、部门联动、预警及时、监管高效的治理格局,力争到2018年底实现“无欠薪”目标。
(一)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国有企业、政府投资项目、交通和水利建设项目实现零欠薪;在建工程建设项目(以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数为基数,下同)欠薪案件发生率控制在3%以内,未发生500万元以上的欠薪案件;企业(不含建筑施工企业,下同)欠薪案件发生率控制在5‰以内,未发生50万元以上的欠薪案件;未发生10人以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欠薪群体性事件,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极端欠薪事件。
(二)防范处置欠薪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完善落实部门联合预警监控、工资支付保证金、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欠薪应急周转金、工资争议绿色通道、欠薪失信联合惩戒、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制度规定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处理等机制,依法有效解决企业欠薪问题。
(三)欠薪案件处置快速有力。提高基层防范处置能力,重大活动、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欠薪案件在7日内妥善处置;对个人讨薪极端事件或欠薪重大舆情事件,第一时间作出响应并处置;欠薪案件未及时处置率为零。
三、主要内容
(一)企业欠薪专项治理
1、 提高企业欠薪预警能力,实施企业欠薪动态监管。
(1)加强预警信息联动报送,建立健全群体性欠薪预警工作机制。街道劳动监察中队要充分利用“监察通APP”预警系统预警信息24小时响应,并进行实地核查,5日内反馈核查及初步处置情况,确保预警信息响应及处置率达100%。加强部门联合预警工作。
(2)落实企业劳动用工动态监管。充分发挥街道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网格作用,属地网格员在日常巡查走访中发现欠薪讨薪情况,及时汇总上报。网格员要督促指导辖区企业进行劳动用工书面审查网上申报,确保正常生产经营企业申报率达80%以上。加强日常信息采集及信息入网工作,企业用工信息每季度更新一次,实现劳动用工动态监管。对书面审查信用等级为C、D级、存在欠薪隐患企业,纳入联合检查重点范围。
(3)实施租赁场地经营企业工资支付报备。开展辖区内劳动用工10人以上租赁场地经营企业摸底排查,要求租赁场地经营企业每月上报工资发放凭证。根据上报情况,对企业工资支付实行动态监管,逐步规范租赁场地经营企业工资支付行为。
2、落实欠薪案件联动快处机制,确保欠薪案件处置快速有力。
(1)建立欠薪重大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制定处置欠薪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干预,建立健全欠薪重大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发生欠薪重大事件时,各办(所)、社区要迅速反应,及时处置,并在规定事件内上报事件基本情况及处置情况。
(2)建立工资争议案件绿色通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街道受理处置劳动者维权工作,实行24小时电话值班。开设劳动者维权绿色通道,及时为劳动者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司法援助,合理化解矛盾纠纷。
(3)健全完善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街道按照50万元的标准落实应急周转金,完善欠薪应急周转金垫付管理办法,对符合垫付条件的欠薪案件,适时启用应急周转金,发挥应急机制作用。
3、开展工资清欠排查排摸工作。
开展易发生欠薪领域专项检查。结合辖区实际,开展民办教育、民办医疗、类金融、餐饮娱乐、服务行业、个体工商户等易发生欠薪领域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工资支付等情况,建立检查台账和记录,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清除欠薪隐患。
4、深化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作用,深入开展“双爱”活动,积极倡导企业与职工共赢理念。指导辖区内1家以上企业成为市级“双爱”示范企业。切实做好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指数测评工作,督促企业依法保障职工工资待遇等基本权益,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
(二)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治理
各办(所)、社区要多措并举,配合区有关部门指导监督辖区施工企业、装修企业、在建工地等切实落实以下制度: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项账户制度、劳动用工实名管理制度、实行按月足额支付、银行代发工资支付、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开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制度等。
(三)企业欠薪失信行为专项治理
1、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配合区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了解企业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情况,报送上级部门。
2、实施欠薪失信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配合区相关部门制定严重欠薪实施联合惩戒部门合作备忘录、制定并组织实施欠薪企业“黑名单”制度。
3、配合区相关部门建立有关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互通互认机制,实现有关信用信息互认共享,联动实施信息用激励、预警、惩戒等措施,共同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四)基层欠薪防范处置能力建设
1、加强基层劳动监察队伍建设。街道按照“浙江无欠薪”行动考核工作要求配备2-4名劳动保障监察员或者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确保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工资收入不低于在岗职工社平工资;配设“一窗两室”(一个受理窗口、一间办公室、一间案件处理室)。
2、强化劳动保障监察精细化管理。按照网格划分清晰、网络上下贯通、人员配备到位、硬件设施齐全、规章制度健全、目标责任明确、业务运转规范、经费保障到位等工作要求,健全劳动保障责任体系,完善两网化管理工作机制。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8年7月)。在街道内落实开展“江北无欠薪”行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江北无欠薪”行动工作目标、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召开动员布置会,明确任务、责任、时限和要求,确保江北“无欠薪”行动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2018年7月-2018年12月)。各办(所)、社区根据全区“无欠薪”行动的统一部署,对各项行动、目标、内容、职责、要求进行逐项逐一落实,切实把握行动进程,突出重点难点,克难攻坚,多管齐下,层层推进,不断创新工作机制。
第三阶段:自查评估(2019年1月)。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细则进行自查自纠,接受上级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浙江无欠薪”是省政府作出的庄严承诺,开展“江北无欠薪”行动是我区落实省、市政府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对于我街道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和谐企业的创建、平安街道建设和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成立文教街道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公室,实行实体化集中办公,研究制定“无欠薪”街道行动实施方案,分解责任,层层落实,深入推进“无欠薪”工作。
(二)强化督查考核。各办(所)社区在“江北无欠薪”行动过程中,要结合“六争攻坚”讲话精神,善于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具体改进对策,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对照街道“无欠薪”考核验收标准,逐项逐条抓好末端落实,将“无欠薪”行动考核结果列入“平安文教”和年底目标考核。制定《文教街道开展“无欠薪”街道行动评估细则》,对街道“无欠薪”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量化和细化评估。对发生严重不良影响的群体性欠薪事件、考核不达标以及履职缺位的单位或个人,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三)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站,大力宣传“无欠薪”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营造文教“无欠薪”行动的良好氛围。各办(所)、社区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加大“无欠薪”工作宣传力度,通过进媒体、进楼宇、进商圈、进企业、进社区、进行业协会“六进”活动,确保企业和劳动者知晓率在80%以上。
(四)注重形成长效。要加强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处置工作机制,多方发力,全面运用法治、行政、舆论监督等各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做到“既要治标又要治本”。要配合区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使恶意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失去生存的市场空间。要加强长效治理机制的创新和建设,不断推进开展“江北无欠薪行动持续深入健康发展。
附件:文教街道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文教街道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组 长: 李善基
副组长: 翁亚毅 王利军
成 员: 石霞光 姚 瑶 任建善 周海云 王斌伟 沈时红
顾甬英 胡业波 许 波 曹晓艳 单叶波 顾旭瑶 汪梦霞 沈伟峰 方红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公室,由石霞光兼任办公室主任,城建管理办为工程建筑、交通建设企业工资清欠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公室为其他企业工资清欠牵头单位。
一、主要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1)领导全街道工资清欠工作,指挥处置重大欠薪群体性事件、恶性欠薪案件。(2)定期分析工资清欠工作情况,研究工资清欠长效治理机制和治理措施。
2、领导小组办公室:(1)承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了解掌握工作情况,定期召开各办(所)、社区研究行动进程情况,发布欠薪群体性事件预警预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2)传达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督促各办(所)、社区工作落实。
3、党政办公室:(1)负责将 “文教无欠薪”行动纳入“平安文教”和政府目标考核,对各办(所)、社区“无欠薪”工作进行督查。(2)负责协调各职能部门参与工资清欠工作,督促落实欠薪应急周转资金筹集和垫付工作。落实工资支付应急周转金的预算计划和划拨。(3)负责牵头协调各责任单位做好对外信息发布和网络舆情工作,及时掌握把控网络媒体舆论动向,对反映不实的信息,及时澄清事实真相。大力宣传“无欠薪”行动中的工作经验、先进典型。
4、综合治理办:(1)负责做好欠薪案件信访接待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理欠薪群体性上访事件。对越级上访的事件做好与上级信访部门的协调沟通。(2)负责落实区域综治网格企业欠薪事件或企业生产经营异常信息搜集报送工作;牵头协调重大欠薪案件集体会商研判等工作。
5、发展服务办:(1)负责综合监管区级财政性建设投资项目统筹协调重大项目。(2)负责开展商贸企业工资支付检查,动态掌握欠薪隐患情况和企业经营异常信息;全面规范商贸企业工资支付行为,配合处置欠薪案件;对欠薪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予以限制,并列入本部门信用体系。(3)负责对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市场主体的监管。(4)负责开展投资管理类金融企业工资支付检查;动态掌握欠薪隐患和企业经营异常信息;配合处置欠薪案件。
6、社会事务办:(1)负责开展民办教育机构、体育健身场所工资支付检查;动态欠薪隐患和经营异常信息;配合处置欠薪案件。(2)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实上级有关工资清欠工作要求;指导各办(所)、社区开展企业工资支付系列专项治理行动;依法处置企业欠薪案件,牵头协调群体性欠薪事件的应急处置;把欠薪失信企业列入本部门信用体系。(3)负责开展民办医疗机构工资支付检查,动态掌握欠薪隐患和企业经营异常信息;全面规范民办医疗机构工资支付行为,配合处置欠薪案件。
7、司法所:(1)负责为劳动者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2)配合人社局等部门指导、督促欠薪企业与劳动者签订人民调解协议。
8、城建管理办:(1)负责落实建筑领域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工资支付保证金、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用工实名制管理、维权信息公开、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完善建筑市场秩序管理规定,督办本领域内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2)全面规范建筑领域企业工资支付行为。(3)负责对城市管理职责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督办本领域内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4)落实本领域内工程款支付、结算监管工资支付保证金、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用工实名制管理、维权信息公开、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5)全面规范本领域内企业工资支付行为。
9、安监所:负责协助处置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群体性欠薪事件,在安全生产检查时协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欠薪专项治理行动。
10、派出所:(1)负责落实做好人社部门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立案侦办等工作。(2)负责因群体性欠薪事件的现场控制,协助查找经营者。(3)及时妥善处理因欠薪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11、总工会:(1)负责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发挥劳动保障法律监督作用,完善工会系统的欠薪报告制度,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解决欠薪问题。(2)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3)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在职权范围内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