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1520/2018-19346
文 号: 北区商〔2018〕20号 主题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江北区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18-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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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商务局关于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01号提案的答复函

白沙联委会、郑海波委员:

您在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加江北区的消费终端,提升江北人民幸福感的建议”已悉。感谢您对我区民生问题的关注。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建议是中肯的,我们也及时与区招商、规划等部门进行了沟通联系。现对您的提案作如下答复:

一、加强整体规划

从规划部门了解到,2006年5月,宁波市贸易局会同规划局编制了《宁波市中心城商业网点专项规划(2005-2020)》。该规划明确了商业体系规划(包含城市商业中心、区域商业中心、社区(居住区)商业服务设施)和商业业态规划(包含大型零售商业网点、商业街、重要商品交易市场)等内容,制定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商业网点规划。在控规编制中已落实相关规划要求,按标准配置了公共配套用地及商业用地,以形成完善的商业结构体系和完备的商业网点布局。

二、做好招商引资

区级招商部门深入实施区委区政府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围绕城市四大核心功能,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商贸经济,助推人民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提升。

1、形成“专业部门管招商”的良好氛围。创新招商机制,实施“管行业就要管招商”的要求,区商务、发改、文广、科技、财政等多部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产业招引,形成良好的全区招商、全员招商的大招商氛围。

2、着力突出大项目好项目和功能性项目招引。一是出台“大项目好项目”标准,围绕四大核心功能,突出三产类、功能性项目招引,关注老百姓消费品质提升,着力开展招大引强工程。近年来,北大青鸟国家音乐产业基地项目、中体sports城国家级全民健身中心、中国保险博物馆等重大功能性项目相继落户江北。二是推动新业态发展,积极招引新兴零售企业,包括“无人超市”等落户江北。

3、创新招商思路,力促项目落户。主动出击,全方位、多形式开展招商活动,为外来投资者提供全方位、全过程、“保姆式”的服务。一是积极“走出去”招商。通过赴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开展招商工作,推介地块、楼宇及相关招商政策,充分利用我区电商园区、慈城卫星城政策优势,吸引更多客商关注江北,积累客商资源。二是强化“引进来”,着力以商引商,二次招商。通过不定期举办企业家沙龙、企业座谈会等,加强与现有企业交流与服务,通过引进合作、股权转换、增资扩股等办法,积极促进内外资引进。依托老外滩延伸段、宁波绿地中心、来福士广场、路劲新天地、万达广场等已建、在建商贸综合体和商务楼宇,提前介入,通过二次招商发展壮大现代商贸业。三是做好项目经理人服务工作,企业在落户的同时享受相关的政策与服务,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积极落实“最多跑一次”,简化服务流程,加速证照审批,助推优秀商贸企业落户。

三、提升政策引导

通过政策的出台和实施,创造良好的商务环境,推进商业业态提升,释放发展活力,增强发展动力。

1、制定具有竞争力的招商奖励政策。制定出台《江北区招商引资大项目、好项目招引奖励办法(试行)》《招商引资工作奖励办法》,重奖招商有功人员和社会中介,最终促成项目在我区成功落户的行为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

2、出台促进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制定出台《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商务经济发展政策的补充意见》,鼓励商业综合体加强运营,提升服务能力;鼓励引进优质创新项目,推进业态提升。一是对现存或新建成投运,商业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综合体,通过业态提升和创新提升运营能力,或聘请专业团队运营,经审计商业综合体平效首次达到1万元/年/平方米、1.2万元/年/平方米、1.5万元/年/平方米、2万元/年/平方米的,分别给予商业综合体运营管理团队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奖励。二是对新引进的区域发展急需的业态项目,由分管区领导牵头有关部门组织联评认定后,给予一次性奖励。江北区首家最高奖励20万元、宁波市首家最高奖励50万、浙江省首家最高奖励100万,最高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50%。

四、两大商圈提升

区商务局继续紧密围绕外滩—来福士商圈、天水—万达商圈两大核心,以点带面,进一步加强谋划、优化业态、促进招商,推进智慧商圈建设,完善商圈周边环境,促进商体文旅产业融合,推进商圈发展。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专项行动。围绕提升两大商圈发展,点对点跟进,积极攻坚破难。二是响应全区开展“六争攻坚·攀高跨越”三年行动,加快提升泛老外滩商圈(包括来福士商圈)、天水—万达商圈。

江北区商务局

2018年6月5日

(联系人:余伟征,联系电话:8766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