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99833108/2018-02391
文件字号: 北区市监〔2018〕31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18-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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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反溯产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

慈城分局,各市场监管所,相关检验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产品质量的安全监管,有效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促进行业产品质量综合提升。经研究,决定对我区食品相关产品类产品餐饮使用环节开展一次市场反溯产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开展产品质量市场反溯专项监督抽查:

一、抽查产品类别及抽查范围

食品相关产品类产品,辖区内相关餐饮企业。

二、抽样与检验

本次监督抽样工作由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相关检验机构共同负责,产品检验工作由宁波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负责,检验费用由本局统一拨付,不得向被检单位收取。

三、抽样数量、检验项目和检验判定依据

产品的抽样数量、检验项目、质量判定依据等按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评价规则和标准要求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抽样时,应至少有两名抽样人员参加,并向被抽查企业出示本文件或本文复印件、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证等有效证件。

(二)列入计划内的餐饮企业使用的2种(类)以上产品的,由抽样单位随机抽取其中1-2个批次作为抽样样品;被抽查企业如不能提供抽样样品购销途径的,应当提供书面材料说明原因。

(三)抽样时如发现被抽查企业使用的产品全部购买自无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应在验证相关材料后停止抽样,被抽查企业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

(四)本次抽查不合格企业的结果确认、异议受理参照全省监督抽查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周添一,联系电话:87674307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