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950798/2018-00107
文  号: 北区政办发〔2018〕23号 组配分类: 区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有效
区府办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18-04-23 发布日期: 2018-05-15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北区开展城市主干道路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江北区开展城市主干道路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予以印发,请各有关单位对照要求,抓好落实,确保任务完成。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3日

 

 

 

江北区开展城市主干道路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城市品质是一个城市发展水平和城市魅力的综合体现,代表着城市的价值和地位。为推进实现区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统筹推进创新高地、美丽之城、文化强区、开放都市和幸福家园建设,加快建设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滨水品质城区”的战略目标,加速提升城市品位,补齐城市品质短板,根据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江北区城市主干道路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区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加快建设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滨水品质城区”战略任务,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全国首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为契机,结合“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大力开展城市主干道路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通过3~5年努力,基本完成城市核心区、商业区的主要干道及两侧街区整治提升,打造一批特色路、样板街,以线串点、以点带面,实现城市主干道路(街区)整体环境焕然一新,江北“大气、洋气、文气、灵气”的城市特质得以展现,江北城区的形象得以显著提升。

二、实施原则

(一)以人为本、民生为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群众得实惠作为整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顺应群众关注和民生期盼,切实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主干道环境不整、功能不全、景观不美、品位不高等突出问题,妥善处理沿线街区和老旧小区基础设施不完善、低洼积水等民生问题,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广大市民对城市生活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安排,对现有城市主干道路进行全面梳理分析,结合轨道交通、区块开发、旧城改造、道路建设设施维护等,重点整治城市核心区、商业区的主干道路及其两侧街区。综合考虑项目推进时序和城市交通出行环境,科学编制总体方案和进度计划,分年分批推进实施,有序推动城市品质的整体提升。

(三)统筹兼顾、全面协调。统筹城市双修、交通治堵、智慧城市、海绵城市、地下管廊、慢行系统、停车场建设等专项规划和有关要求,统筹交通设施、城市家具、业态规划、城市色彩、建筑立面和城市天际线等各种元素,统筹形象提升和功能优化,统筹商业繁荣和文化发展,统筹地上建设和地下开发,细化明确综合整治的具体内容,提升综合整治的整体效益。

(四)注重品质、彰显特色。以先进城区为标杆,高起点规划、高水准设计、高质量建设。树立城市更新理念,根据街区功能、区域环境、产业发展和文化底蕴等,相应确定干道规划定位、整治目标和建设重点。对主要街区系统谋划整治方案,实施精细化设计、精细化施工、精细化管理,注重保护历史文化,延续城市文脉,展现江北特色,提升城市品位。

(五)建管并举、巩固长效。按照“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的要求,配合市级部门加强城市主要街道和公共空间管理立法研究和制度建设:立足城市双修,研究制定城市更新计划,落实多规融合;按照市级部门制定的主要街区公共空间规划管理办法,落实空间管理、建筑立面、广告治理、业态规划要求;立足长效维护,制定主要街区公用设施维护管理办法;结合智慧城管平台,落实设施维修快捷处理机制和统一处置机制;建立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城市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巩固综合整治成效。

三、目标任务

“十三五”期间,基本完成三江口核心区的大庆南路—人民路及沿线街区延伸整治;完成既有快速路网中的北外环综合整治(宁波北出口—世纪大道)、机场路综合整治(保国寺出口—青林湾大桥)、机场路地面道路两侧综合整治(江北大道—青林湾大桥);完成环城北路西段(姚江大桥—人民路)、大庆北路(湖东路—怡西街)、大闸路(环城北路—外滩大桥)等主干道路和万达商圈的云飞路(机场路—宝庆路)整治、湾头商圈综合整治。上述整治工程均按照“十三五”期间市、区两级重点整治的提升类道路实施。主要实施计划如下:

1.2018年基本完成生宝路、北外环高架整治(宁波北出口—世纪大道)、机场路高架整治(保国寺出口—青林湾大桥)、机场路地面道路两侧综合整治(江北大道—青林湾大桥)。

2.2019年基本完成大庆南路—人民路及沿线街区延伸整治、云飞路(机场路—宝庆路)整治、环城北路西段整治、大庆北路整治。

3、2020年启动大闸路(外滩大桥—环城北路)整治。

四、整治范围和实施内容

(一)整治范围

重点整治城市核心区、商业区的城市主干道路及其两侧街区。主要是:

1.核心区:主要包括“三江口”核心景观系统、江北组团核心区域的老外滩商圈;

2.商业区:万达商圈、湾头商圈等;

3.城市快速路沿线:主要包括机场快速干道、北环快速路等快速路沿线;

4.跨区域主干道路和主要功能区块重要连接道路沿线。

各项目实施街区式整治,整治范围延伸至平行后街或一定进深范围,因地制宜确定城区主干道路综合整治内容。

(二)整治内容

主干道路及其街区的综合整治侧重市政公用设施功能完善、公共空间品质提升和公众街道环境靓化等六方面内容:

1.城市道路设施。车行道、人行道和建筑后退空间;桥涵、隧道、高架、人行过街通道、人行天桥;轨道交通出入口及风井等设施;交通组织与标识设施、隔离护栏;公共区域停车场地、雨水、污水、给水、热力、燃气、通信、电力等各类管杆线和设施等。

2.景观绿化。行道树、隔离绿带、街头广场绿地、公共休闲空间、沿街围墙、高架垂直绿化、时令花卉等。

3.建筑立面。沿街建筑外立面;临街店招、卷帘门面、台阶踏步;建筑外立面与屋顶各类广告等。

4.城市家具。公共信息标识、智慧城市设施、体育运动设施、公交停靠站台、公共自行车设施、公共监控设施、环卫果壳箱、公共休憩座椅;各类管线检修井盖、计量表、配电箱以及旅游导览图、售卖亭、书报亭、景观亭、路名牌等。

5.公共环境艺术。城市公共雕塑、环境艺术小品、文化展示长廊;文明宣传公益广告、文物古迹导引、街区LOGO标识等。

6.城市夜景照明。城市路灯、人行道照明、建筑立面照明和光艺术展演区;城市家具照明、绿化装饰照明。

具体结合每条主干道路及两侧街区的实际,量体裁衣、针对性确定整治内容。

(三)整治标准

列入整治类的主干道路项目,总体上要达到“优化、净化、美化、绿化、序化”的目标,实现“环境整洁、规范有序,路面平整、行车平稳,排水顺畅、水体干净,建筑立面整洁、城市家具简约,路灯照明达标、景观照明完好,空间美观舒适、夜景靓丽优雅”;同时要注重优化业态布局、文化提升、特色塑造,提高城市品位。技术标准上,要符合且高于现施行的设计、施工、验收、养护等规范要求。

各类新建、改建的市政道路项目,其建设标准不应低于上述整治类项目的要求。各类既有的市政道路项目养护维修,应当按照达到上述整治类项目的要求,提高养护标准,确保各项市政公用设施运行良好。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实施主干道路综合整治工程,是加快提升城市品质的关键举措,是建设“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滨水品质城区”基本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全力以赴,大力推进主干道路综合整治工作。区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级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综合整治工作中的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楼卫星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华雄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国土江北分局、规划江北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审管(公管)办、江北交警大队等部门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相关部门、街道明确分管领导及联络员,负责协调、落实综合整治工程中涉及的有关工作,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

(二)强化要素保障。区财政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市与相关区管理体制配套政策的通知》(甬政办发〔2016〕180号)等精神,落实好主干道路及街区综合整治的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工程沿线公共建筑、文保建筑、住宅建筑和商业办公建筑等整治列入项目总投,管杆线迁改相关费用原则上由建设单位和产权单位共同承担。规划和国土等部门配合市级部门,因地制宜制定街道后退空间处理政策、沿街改建建筑退红规划技术规定等,并根据工程进度要求,及时做好用地审批和保障工作。

(三)强化审批服务。发改、住建、城管、农水、规划、国土、环保、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要针对综合整治类项目的实际情况,根据《进一步简化优化综合整治项目审批环节和办理流程的实施意见(试行)》(甬项目推进办〔2016〕1号)文件精神,优化简化审批程序和办理环节,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区审管(公管)办做好各部门间的审批协调工作。工程涉及的绿化迁移、苗木补偿、占道挖掘、临时水域占用、夜间施工许可等审批,按照“特事特办、效率优先”的原则,纳入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快速审批。

(四)强化建设管理。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强化工程建设管理,吸收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成功经验,认真总结上一轮主干道整治成功经验,根据市住建委的相关项目管理办法、整治标准和管理制度,精细化设计、精细化施工、精细化管理,强化安全文明施工与和谐共建,维护好群众日常生活出行环境。广泛听取并认真吸收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优化完善设计方案,确保工程建设品质。城市综合执法和交通警察等部门,要同步跟进管理执法,并做好后续科学管理衔接,巩固综合整治成效,提高长效管理水平。

(五)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全方位监督考核机制,区委、区政府督查考核机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加强对各部门和单位的督查考核,将主干道路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城乡建设类个性化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对在整治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要对综合整治工程推进中的干部作风、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对工作不落实、既定目标没完成的部门责任人及时进行约谈,并视情严肃追责问责。

(六)强化氛围营造。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多层次、全方位宣传主干道路综合整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在全社会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深入贯彻“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专项行动要求,广泛发动各级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支持、参与主干道路综合整治,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局面。强化公众参与,问情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绩于民,积极引导和充分调动沿线社区和居民的主观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形成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民支持的良好氛围。

 

附件:1. 江北区中心城区城市主干道路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 江北区中心城区城市主干道路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项目计划表

 

附件1

江北区城市主干道路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丁晓芳 

副组长:尤武卫 

  成 员:任国安  区委组织部

      周少植  区委宣传部

      崔 梁  区维稳办

      王 任  区信访局

      俞闻寰  区政府办

      张 云  区发改局

      余拥锋  区财政局

      施晓亮  区经信局
      楼卫星  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翁 卫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局)

      楼可可  区商务局

      程 璐  区审计局

      周朝辉  区风景旅游管理局

      任剑峰  区市场监管局

      葛黎明  区审管(公管)办

      刘鸿雁  区公建中心

      忻 飚 规划江北分局

      何建军  国土江北分局

      叶 斌  江北交警大队

      徐 杰  供电江北分中心

      王佳毅 中马街道

      叶欣海 白沙街道

      李善基 文教街道

      应立波 孔浦街道

      陈海波 甬江街道

      步 捷 庄桥街道

      龙 刚 洪塘街道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由楼卫星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华雄兼任常务副主任,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国土江北分局、规划江北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局)、区公建中心、区审管(公管)办、江北交警大队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分工

1.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督促考核工作进度,协调工作中的相关问题;负责审定项目设计方案等。

2.区委宣传部:协调有关媒体配合城市主干道路综合整治的宣传工作;加强对新闻媒体的指导管理、组织新闻媒体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参与指导综合整治,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文明城市创建要求落实相关工作;负责综合整治项目涉及的文化保护和展示策划;协同做好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3.区维稳办:负责综合整治工作涉及的沿线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摸和化解工作。

4.区信访局:负责相关信访事件的处理协调和宣传解释工作。

5.区发改局:负责城市主干道路综合整治的立项和初步设计审批等工作;参与协调整治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6.区财政局:牵头落实城市主干道路综合整治的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参与协调整治工作中有关资金管理职能工作。

7.区经信局:参与做好综合整治涉及的智慧城市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通信单位做好综合整治涉及的相关工作。

8.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公建中心:

(1)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整治项目的具体建设实施工作;

(2)参与协调整治工作中涉及职能范围的相关问题。

9.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局):

(1)负责生宝路等项目的具体建设实施工作,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北外环高架和机场路高架绿化的实施;

(2)制定主干道路和街区公用设施维护长效管理办法;结合智慧城管,督促管理单位做好接管项目和既有道路常态化管理;

(3)提前介入,参与设计、施工等方案审查;负责协调道路挖掘、设施迁改、绿化迁移;牵头做好综合整治涉及的“三改一拆”指导工作;配合做好整治类项目的验收接管工作;

(4)参与协调整治工作中涉及职能范围的相关问题。

10.区商务局:负责做好主干道路沿线及街区商业业态布局的引导工作。

11.区审计局:负责做好整治项目的相关审计工作。

12.区风景旅游管理局:负责为综合整治工作中道路景观设计、休闲游憩功能设置、旅游交通组织及旅游标志牌指引等提供技术支持。

13.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沿路户外广告设置的监督工作,会同城管等部门开展相关的协调管理工作。

14.区审管(公管)办:协调发改、住建等部门做好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等工作;做好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各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

15.规划江北分局:配合市规划局负责编制主干道路综合整治专项规划和主要街区公共空间规划管理办法;参与综合整治方案编制论证工作;参与研究起草城市更新条例;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有关规划管理职能工作。

16.国土江北分局:负责整治项目涉及的用地审批和保障工作;参与协调整治工作中有关国土管理职能工作。

17.江北交警大队:负责整治项目沿线交通秩序管理;参与交通设施改造方案审查和建设工作;参与协调整治工作中交通管理等职能工作,研究建立交通秩序长效管理机制。

18.公安江北分局:负责为综合整治和公用设施维护工作提供治安支持。

19.供电江北分中心:负责按整治要求及时完成电力设施迁改工作。

20.管线产权和使用单位:电信、有线电视、广电、网络、供水、排水、热力等管线产权和使用单位,按照城市主干道路综合整治项目方案和进度要求,及时完成管线迁改工作。

21.辖区街道:

(1)负责辖区内公路沿线的综合整治;

(2)负责拆除道路两侧违章建筑、超期临时建筑,配合做好户外广告整治;负责占道经营等违反市容秩序行为的治理工作;负责辖区综合整治宣传发动和社会稳定工作;

(3)负责城市主干道路沿线及街区商业业态引导、提升调整工作;

(4)参与协调整治工作中涉及属地管辖的相关问题。

  

附件2

江北区城市主干道路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项目计划表

            2018年4月

序号

项目名称

整治范围及内容

长度(km)

投资估算

(万元)

建设年限

责任单位

备注

1

大庆南路—人民路及沿线街区整治

环城北路至解放桥(新江桥)道路、后退空间及建筑立面整治,含玛瑙路、新马路等街区。

2.5

30000

2017-2019

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2

云飞路整治

机场路至宝庆路;道路、后退空间及建筑立面整治。

1.9

5000

2018-2019

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3

大闸路整治

外滩大桥—环城北路;道路、后退空间及建筑立面整治。

2.5

5000

2020-2022

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轨道交通7号线沿线

 

4

大庆北路整治

湖东路—环城北路段,道路、后退空间及建筑立面整治。

3.5

120000

2017-2019

两江办

两江公司实施,资金已落实

5

环城北路西段(姚江大桥-人民路)整治

姚江大桥—人民路段,道路、后退空间及建筑立面整治。

1.9

30000

2017-2019

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前期办实施,资金已落实

 

6

北外环整治

宁波北—329国道;桥面绿化、桥梁涂装、景观照明

14

14000

2017-2018

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按市级计划

7

机场路整治

保国寺出口—青林湾大桥;桥面绿化、垂直绿化、桥梁涂装、景观照明。

7

6000

2017-2018

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按市级计划

8

机场路地面道路两侧绿化

青林湾大桥—江北大道;地面道路两侧绿化景观提升。

3.2

13000

2017-2018

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区住建局实施,资金已落实

9

生宝路整治

大庆南路—人民路;道路、两侧建筑立面整治。

0.4

4000

2017-2018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局)

区城管局实施,资金已落实

10

宁慈公路整治

庄桥段,道路两侧的立面及部分节点提升改造。

1.7

5000

2017-2018

庄桥街道

资金由街道自筹

合计



41.9

2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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