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0175419/2018-1956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区风景旅游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8-03-3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江北区风景旅游管理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北区风景旅游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新马路183号;邮编:315000;电话、传真:0574-87640126)。
一、总体概述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努力营造便捷、透明、高效的旅游政务环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领导重视,全员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对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政府部门自身建设,转化政府职能,推行阳光政务,打造服务型政府,增强政府公信力,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落实执政为民的理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局领导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确立了一名分管领导,并落实办公室明确局办公室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局办公室信息员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在江北区旅游局官方网站(宁波都市旅游网)上的公开。各职能科室积极配合,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编制,细化目录。以局门户网站改版升级为契机,今年我局办公室信息员对历年已公开信息进行了全面编制梳理,并细化了编制的目录。按照《江北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规范》的有关要求,重新编制了《江北区风景旅游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江北区风景旅游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确定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分类、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信息的程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等。目前我局公开信息共分法定公开和补充公开目录两个类别层次,其中法定公开一级信息类别下还细分为机构概况、法规文件、规划计划、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社会监督和办事指南等9个一级信息类别,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文件、发展规划、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政务动态、计划总结、应急管理、统计数据、提案议案、资源开发、政府建设、收费项目、项目投资、收支管理等29个二级信息类别;补充公开一级信息类别下进一步细分为行业介绍、政策信息、年度报告、审计结果、监督投诉、教育考试、档案服务、面向公民、面向企业等10个二级信息类别。
(三)严格审查,及时报送。在2017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区旅游局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力监督的四个原则。做到规范程序、主动公开、保证时效,对2017年1月份以后产生的政府信息,属应当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均做到信息生成后及时予以公开。同时,为了方便群众行使监督权利,还将我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就政府信息公开事宜进行咨询。2017年我局公开的每一条政府信息,均经过了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严格审查。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为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为提高我局对外发布的江北旅游类信息质量和服务居民与广大游客的效率,我局进一步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并不断创新公开方法和手段,注重信息实效性。目前我局信息公开渠道主要有:局门户网站、省市信息渠道、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新江北等报纸媒体、《江北旅游》等六大渠道。在区旅游局官方网站上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本部门政府信息在向省市区报送的同时,确保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3条,其中包括法规公文30条、公示公告35条、政务动态118条、计划总结12条、统计数据4条、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2条、年度报告1条。
(二)公开的信息统计。我局门户网站新增设了在线咨询等互动交流功能,为广大社会公众参与旅游管理、旅游发展、旅游出行提供了信息互动的直通车,对改进旅游工作,提高办事透明度和效率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全天候开通的0574-87630000旅游服务热线为咨询者提供热情详尽的旅游信息咨询服务,受到越来越多的社会公众认可。
(三)公开信息的载体。主要通过互联网网站的方式予以公开:在“宁波江北党政门户网”、“宁波都市旅游网”中主动公开江北区风景旅游管理局的各项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未曾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要求,没有发生举报、投诉、泄密、行政复议、诉讼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自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仍存在一定问题。
1、宣传教育培训不足,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深,信息录入渠道与区政府规定标准渠道不统一,局信息公开的影响力不够深。
2、工作机构不健全,对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高,相关科室需要公开的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3、缺乏信息专业技术人员,在日常维护和运行遇到问题时,往往因为技术原因拿不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二)完善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依托区政府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平台,建立并不断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巩固已有工作成果与深化创新结合,与推进档案信息化工作结合起来,与改善为民服务态度结合起来,发挥信息公开平台和信息资料作用,拓展信息公开功能,以信息公开促进依法办事,提高工作透明度、办事效率、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形成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网络信息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针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热点,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使公众获取方便、及时、丰富的服务。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附件: 2017年度江北区风景旅游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0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0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3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3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7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8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7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3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2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55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2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 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