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950800/2018-1955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区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18-03-22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2017年度宁波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截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7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积极建立和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结合江北区科技局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修订了江北区科技局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反映我局各项工作和全区科技工作动态,提高上报信息的整体质量,推动信息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完善了通报和考核制度,明确了奖罚措施。
二是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由综合科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综合科牵头负责,各科室协助负责。综合科按照各级考核任务和领导要求,研究和制订信息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在各科室上报的基础上完成局信息考核任务及重点工作宣传,负责信息存档并统计公布各科室信息报送情况。各科室根据单位信息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本科室工作实际,负责在第一时间迅速收集报送本单位重大事件、突发性事件、重要工作动态,完成本科室信息的收集、编写工作,按期向综合科报送信息。
三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平台。2017年对局网站进行了全面的改版,改版后的栏目分类更清晰,功能更全面,互动性和服务性更强,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工作的透明性。紧跟局机关的教育实践活动,开设了两学一做专题专栏。改版后的网站实现了各板块的信息共享,信息的发布更加全面,更加及时。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类别。主要包括组织机构、政务公开、政务动态、网上办事、创新发展、科协之窗、互动交流等。
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17年度科技局通过区政府公开平台共发布公开248条信息,其中:政策解读2条,规范性文件2条,区部门文件15条,通知文件44条,政务动态143条,计划总结1条,统计数据23条,提案议案9条,人事任免6条,年度报告1条,财政预决算2条。
三是公开形式和渠道多样化。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除了在区政府公开平台上进行信息公开外,在局网站上也进行了信息公开,改版后的局网站布局更合理、搜索更便捷、信息分类更细化,门户网站全年更新248篇。若有重大宣传活动、政策法规或科技计划信息需要公开,则采用报刊媒体、电视媒体和网络媒体结合的多渠道发布信息。
四是浙江政务相关工作情况。努力构建一张网,推进阳光审批服务。梳理入库行政权力事项7项,其中行政确认3项,公共服务2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2017年,共办理录入行政确认13件,公共服务1件,其他权力事项47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建立依申请公开受理途径。明确局综合科为依申请公开受理部门,公开受理电话。2017年通过党政接访平台处理、信访件1件,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处理完毕,申请人较满意;依申请公开没有收费情况;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收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此类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表现方式单一,方便群众获得政府信息的形式不够丰富等不足。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区政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一是依法依规,扩大主动公开信息范围。二是积极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事项。三是拓展渠道,完善微博等信息公开平台。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宁波市江北科学技术局
二〇一八年二月
附件
政务公开情况统计表(样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宁波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4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4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28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95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2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8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 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3.93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