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0798/2018-19548
文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档案局 成文日期: 2018-03-16
宁波市江北区档案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局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本报告中所统计的数据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宁波•江北”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nbjiangbei.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北区档案局联系(地址:宁波市新马路61弄,邮编:315020,电话:89184566,传真:87667206)。

一、概述

2017 年,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省、市、区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全力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方便群众办事。具体措施有:

(1) 制度严格,加强管理。

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办公室为负责机构,统一收、转、复,业务处室具体答复的内部机制,并安排专人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依法依规社会公众的信息要求。继续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存档备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对部门联合发文制定的,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确认,确保公开信息准确一致,确保不出现不实信息定性。

(二)及时公开,增强效果。我局本着“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各科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的各项业务资料,办公室审核,及时准确地发布了相关政府信息。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相结合,坚持贴近民生工作,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为重点,加大公开力度,服务群众的效果更加明显。

(三)强化教育,提高队伍素质。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教育有机结合,不断增强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教育,提高档案干部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自觉性,有效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有关规定,2017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其中部门文件2条,业务类信息19条,财政信息2条,年度报告1条。

2017年信息公开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咨询情况

2017年度未收到申请公开的要求,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我局2017年度共受理市民(单位)咨询3000余人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2000余人次,共调档2500余卷,查档586人次,免费复印资料3000余张。另外还包括电话咨询400余次,查档人次中包括跨馆服务的26人次

2017年档案查阅利用情况

此外,我局还开设了电子邮箱,受理档案咨询业务,为社会提供网上办事咨询的渠道,答复群众咨询的问题,实现公众与我局业务咨询的实时交流,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具实效性,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完善了解民情、反映民意的工作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经费纳入本局机关的财政管理。

由于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17年度,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江北区档案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目前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公开规范不够完善,公开宣传不够到位,公开载体不够丰富。2018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网上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继续方便群众,服务群众,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积极参与档案信息公开。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江北区档案局

2018年1月31日


宁波市江北区档案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附件:2017年度区档案局政务公开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