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205000D/2018-1954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报告
发布机构: 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 成文日期: 2018-03-15
江北区房屋征收办公室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15 11:00来源:江北区房屋征收办公室浏览次数: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政务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须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宁波市江北区政务公开网站(/col/col113384/index.html)中的年度报告专栏下载。

一、概述

2017年,我办根据《2017江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北区政办发〔2017〕39号)的要求,立足本职,紧抓重点,稳步推进全区征拆工作政务公开。年中,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江北区是宁波市唯一一个试点县(市、区),我办作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领域的牵头单位,借此契机,结合区情和工作常态,围绕公众关注的征拆热点,不断推进全区征拆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努力打造房屋征收领域政务公开的“江北亮点”。

(一)建立领导小组,深化协调运作

2017年度,根据我办领导班子人员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坚持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具体落实,相关科室协同配合,确保办内政务公开工作运转顺畅。

同时,为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明确由江北区房屋征收办为牵头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第一副组长;区发改、住建、市场监管、国土、规划、公安及各街道(镇)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配套形成了各配合单位责任分解表,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了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为下阶段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扎实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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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从加强政务公开管理和强化约束机制入手,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主要内容,完善“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将工作精细化、明确化、具体化,严格审查公开内容,逐级审批。对现有的相关公开制度进行自查,进一步查漏补缺。2017年,相继建立、修订了《江北区房屋征收办公室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江北区房屋征收办公室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在全市率先推出了《江北区房屋征收(拆迁)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的出台对于完善公开流程、打通信息末梢将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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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进一步强化群众监督作用,通过“意见箱”、“党政接访平台”等栏目,搭建群众监督平台,让群众对发现的问题有反映的渠道,并将外部监督和内部制约结合起来,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实现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和征拆工作推进的无缝衔接。

(三)全面梳理事项,拓展公开范围

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面,规范公开内容。一方面,根据各栏目情况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更新不多、有重复的栏目进行合并、调整,确保无空目录、“僵尸”目录。另一方面,及时转变工作思路,不断完善主动公开范畴,公开内容从单一的“结果公开”转变为“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本年度,借试点契机,我办对照“五公开”的要求按“公开事项、内容标准、公开依据、公开主体、公开类别、公开形式”等对房屋征收领域公开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多次进行修改完善,不断拓展公开范围,使公开内容外延扩大,除办内日常工作进展、人事任免、财政信息等内容外,公开事项涵盖了房屋征收项目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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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打造两级平台,创新公开载体

对于征拆工作,怎么补偿和补偿多少是被征收人最关心的关键所在。为了保障群众对这些关切问题的知情权,消除因信息不对等而引起的猜测和谣言,我办立足群众视角,全力推进公开渠道多样化,不断加大公开力度。一方面利用传统纸媒、广播电视、网络平台等渠道,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公开最新工作信息、保持数据动态更新。另一方面,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启动发资料、贴标语等单向宣传和建立qq群、楼道微信群、工作队上门等双向交流的并行模式,进一步增强感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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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试点工作启动后,我办根据江北区房屋征收领域特点,创新性地提出打造区级面向全社会和属地面向被征收人的两维度公开体系,在公开载体上作分类定制。截至12月底,区级层面公开大厅打造初具雏形;属地层面已选取孔浦街道作为试点,规范打造“4+X”阳光征收现场样板房,力争实现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便捷性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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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总结工作经验,提炼试点标准

在进一步梳理和比对核定事项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全面推进“房屋阳光征收与补偿”工作实施意见》等规定,除危及“三安全、一稳定”等因素外,尽可能予以公开,于年底编制完成了江北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政务公开标准(包括征收管理、征收评估、补偿安置三部分)。并配套了操作指南(具体操作文本),形成兼具专业性、规范性和通俗性的模板,有效增强试点工作的实际操作性和可推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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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12月底,本年度我办通过区门户网站(宁波市江北区政府信息公开网)、江北区征地拆迁办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网络接访平台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9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中共公开71条,具体为:工作进展类26条、统计数据类4条、区政府文件类32条,人事任免类1条、财政信息类4条、其他类别4条。江北区征地拆迁办门户网站中共公开70条,具体为:阳光征拆38条,工作动态27条,组织机构2条,其余类别3条。政务微博类346条,网络接访平台处理事件82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办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在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的同时,稳步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内部审批流程,注重依申请公开严谨性;能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依程序答复公众的公开申请,注重申请受理答复的规范性,并能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答复及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一)申请受理情况

依法依程序答复公众公开申请,2017年区房屋征收办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次,均为纸质申请件。

(二)申请办理情况

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答复中,同意公开的6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2件,均已按期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区房屋征收办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区房屋征收办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诉讼1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

2017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全区统一要求进行及时、高效地开展,整体上取得了较好成效,但还存在着信息公开数量同比有所下降、工作人员不稳定、新旧平台适应不快等问题。下阶段,我办将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1.加快全区征拆项目推进,并进一步深化公开的意识,加强组织引导工作,切实做好长效工作机制实施,及时公开重要节点信息,使信息更为完整、具有时效性。

2.尽快明确内部分工,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日常的主动公开工作,保持人员稳定,业务熟练。并尽快适应新平台的操作,保证信息录入及时,公开规范。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2017年度江北区房屋征收办公室政务公开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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