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1424/2018-19537
文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18-02-24
江北区教育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7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2017年江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北区政办发〔2017〕39号)的要求,结合国务院基层政务公开(义务教育领域)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按照五公开要求,依法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决策和工作运行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加强对教育行政权力的监督,提高教育行政机关效能,更好地为江北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服务。

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江北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北区政府大院9号楼(新马路61弄、区府老大门口),邮编:315020,电话:0574-87668745,电子邮箱jbjyxx@126.com)。

一、概述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2017年,我局印发了《江北区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专项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江北区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科室职责和推进的时间节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政府公开和学校校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同时要求各科室和各中小学应本着“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利用江北区校(园)务信息公开平台、学校网站和智慧校园平台,发挥“互联网+政务”优势,公开社会、家长、教师关心的信息,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二)健全工作制度与监督检查机制

健全相关信息公开的制度,落实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工作,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同时坚持送审制度,做到重大信息不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不公示,一般业务信息不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不公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成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我局及下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三)加强《条例》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为使全局机关同志和下属单位同志认识到在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我局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学习。对对各科室政务公开责任人进行培训,明确各部门在政务公开试点工作中的义务和职责,确保政务“五公开”的顺利实施。通过各种会议机会,加强《条例》的宣传和学习,使下属单位广大教职员工掌握和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

(四)做好义务教育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2017年6月起,按照区府办要求,对照省办公厅义务教育公开的相关标准,结合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等“最多跑一次”事项,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梳理出涉及义务教育领域事项138项,保障了“应公开、尽公开”要求的落实。对所有事项进行了分类,根据23个大类制定出了教师招聘、中小学招生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等23个标准,明确了义务教育政务公开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根据区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义务教育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要求,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政务网站群集约化建设工作,利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江北区政府网站、江北区政务公开平台构筑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其中浙江政务服务网发布 “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32项,江北区政务公开平台发布515余条,其中部门文件246条,公告公示70条,计划总结21条,政务动态123条,提案议案11条,人事信息36条,财政信息2条等;利用原江北教育网和江北区校务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业务信息,其中原江北教育网发布信息1500余条,校务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已公开信息40000余条,总访问量超过1000多万次;利用“江北教育”微信公众号、“宁波江北教育”微信企业号和智慧校园平台做好移动端的政务信息定向推送工作,其中“江北教育”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50余条、“宁波江北教育”微信企业号300余条和智慧校园平台访问200余万次,;利用学校网站和微信订阅号,扩大信息公开的公众覆盖面;同时利用各直属单位、部门的办公场所公告栏等公开设施和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辐射信息公开发布点。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和原江北教育网开设局长信箱等在线咨询平台,处理互动留言和投诉约1000余条,成为教育局面向社会的一个有效的互动窗口。充分利用“江北教育发布”微信和江北教育政务微博,发布重要信息,解答网友的问题。以上公布的信息都为主动向社会公开,除咨询投诉类应留言人要求不公开的除外。

我局在工作中做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动公开,细化公开内容。应公开的内容时间上以时效性内容常年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为原则进行公开,内容上以我局在05年发文明确的教育局机关各科室、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和直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为主。今年结合义务教育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开展调查排摸,对照上一级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理清公开事项,探索合理得当的公开方式和相关制度的建设。不能公开的内容杜绝公开,禁止上网。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审核把关。通过规范审核信息发布程序,避免了不能公开信息的非法发布和公开。在市、区网监大队的协助下,加强网络安全,对网络上的垃圾信息和违法信息进行有效的监控,努力避免有害信息在网站群上的传播。

根据《2017年江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求,我局2017年重点公开的内容如下:

(一)深入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根据上级政府要求,2017年,我局对照省教育厅和体育局下发的“八统一”权力清单,全面进行了梳理,根据要求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和办事指南。同时根据要求,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二)深入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我局根据全区年度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 2017年及时公开了经批准的预算和决算,做好教育监管信息公开。同时对直属单位的财务信息公开也做了相关要求并要求初中小学、幼儿园和直属单位在校务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财务信息。

(三)深入推进教育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有序公开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公开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等特殊需求,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积极做好新教师招聘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布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和录取程序,区统一招聘的招考、考核、结果等信息同时在区政府网站和江北教育网上公开,学校独立招聘的,也要求在审核后在江北教育网上公开。

(四)2017年,我局利用“互联网+”继续深入探索校务信息公开工作。在“江北教育”微信上开设了校务信息公开栏目,便于市民了解学校动态;利用“宁波江北教育”微信企业号,向全区教职工定向推送公开信息;部分试点学校通过“智慧校园”平台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校务信息。除校务信息公开外,我区教育系统各种微信订阅号、企业号还定期的主动发布师生、家长和社会关注的热点信息。

(五)利用传统公开栏和媒体辐射信息公开发布点

局机关在教育局公告栏中发布机关科室人员职责及分工、中小学收费项目及标准等政务公开信息。学校也利用校内外公告栏发布学校财务、学校教师管理、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办学目标、办学规模、重大决策、办学成果和减负执行情况等信息。同时利用报刊、电视等媒体发布重要的信息,如每年的小学招生地段范围公告、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对口方案等招生政策以及跟江北教育有关的重大新闻。

江北区义务教育政务(校务)公开信息发布关系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依程序公开。利用浙江政务服务网等互动平台,收集社会公众、家长和教师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及时有效的反馈。利用江北区政府信息平台和相关信访平台,对提出的依申请公开信息按程序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我局2017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处理意见箱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体上,我局各类重要政策都按照省、市、区政务公开的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但对照“五公开”还存在一些不足,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各项标准还需进一步规范。我局将以此次义务教育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化试点工作为契机,对照要求补缺补差,继续完善相关制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切实提高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将“规范”二字贯穿工作各个方面,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促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上台阶、出成效,把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这件好事做好。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2017年江北区教育局政务公开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