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950798/2018-00177 | ||
文 号: | 北区政办发〔2018〕107号 | 组配分类: | 区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
有效
区府办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18-11-12 | 发布日期: | 2018-11-19 |
北区政办发〔2018〕107号
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江北区人口发展“十三五”规划》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2日
江北区人口发展“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江北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是建设宜居宜业现代化滨水品质城区的关键期。科学制定和有效实施人口发展“十三五”规划,对于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推进江北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基础作用。
本规划依据《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浙江省人口发展“十三五”规划》、《宁波市人口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江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进行编制,是“十三五”期间江北区人口发展的行动纲领,是各部门做好人口相关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规划背景
(一)现实基础
“十二五”以来,全区上下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人口发展的决策部署,及时落实各项人口政策,实现人口总量稳步增加、素质结构不断优化、流动迁移更加有序,为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1.人口规模有序增长。“十二五”以来,江北区人口进入缓慢增长阶段。在2000-2010年期间,江北常住人口从27.12万人增加到36.12万人,年增长率达到28.7‰。进入“十二五”后,江北区人口增速放缓,2016年常住人口为37万人,较2010年仅增长0.88万人,年增长率仅为4.0‰,并低于同期全市5.8‰的平均水平。全区户籍人口从2010年的23.89万人增加到2016年的24.75万人,净增长仅有0.86万人,年均增长5.9‰,略高于4.9‰的全市平均增幅,但较2000-2010年的年均增速(11.7‰)下降5.8个千分点。主要由于外来人口的较大幅减少所致, 2016年江北区流动人口总量22.75万人,较2010年减少1.64万人,是全市10个区县(市)中流动人口处于下降通道的4个区县(市)之一。
2.人口自然增长阶段性复苏。2016年,江北区户籍人口结束了2012年以来自然增长总体下降的趋势,人口自然增长率回升至4.6‰,仅次于鄞州区居全市第二位。这主要归因于“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补偿性生育行为带来人口出生率的阶段性回升。2016年,全区出生人口2431人,较2015年增加25.6%,也比2011年至2015年5年间的年均出生人口数增加了17.5%。2016年新出生人口中,二孩率达37.4%,较“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2015年增加7个百分点,比“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前的2013年更是大幅提高了26.9个百分点,新生人口中的孩次结构趋于合理。随着外来人口流入的减少,户籍人口自然增长对江北人口变化趋势的影响不断增大,自然增长率的提高有利于促进江北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3.人口素质水平不断提升。人才总量稳步增长,全区各类人才资源总量从2010年的5.8万人提高至2015年的11.5万人。劳动力素质不断提升,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从2010年的13年提高至2015年的13.6年,全社会从业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占比从2011年的20.6%提高至2015年的23.9%,年均提高0.8个百分点。劳动力素质提升促进生产率提高,2015年全社会劳动生产率达到12.70万元/人,较2011年提高了26.1%。
4.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改善。2016年,人均期望寿命达到82.37岁,较2010年提高了2.79岁,孕产妇死亡零发生,新生儿死亡率、传染病发病率等指标较2010年分别大幅下降61.7%和36.9%,处于历史较低水平。新生儿出生缺陷率总体呈下降趋势,但是自2014年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以来,特别是“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2016年,新生儿出生缺陷率有所增加,达到26.8‰。
5.人口结构呈现出新特征。户籍人口老龄化现象加剧。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从2010年的4.26万人增长至2016年的6.04万人,年均增速5.8%,高出户籍人口年均增速5.2个百分点。2016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达到24.4%,较2010年提高6.5个百分点,高出全市平均水平0.9个百分点。0-14岁户籍人口数量呈较快增长态势。从2010年的2.35万人增长至2016年的3.15万人,年均增长4.9%,占户籍总人口比重提高至12.7%,较2010年提高2.9个百分点。老年人口和少儿人口的快速增长,加重了人口抚养负担,户籍人口抚养比从2010年的38.3%提高至2016年的59.1%,提高了20.8个百分点。育龄妇女数呈快速下降趋势。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滞后影响,户籍人口中,育龄妇女总体规模由2011年的6.70万人减少至2016年5.92万人,年均降幅达2.5%,这将对户籍人口的自然增长产生较大的压力。
6.基本公共服务趋于均等化。基础教育趋向优质均衡。2016年普惠性幼儿园招生覆盖率达到91.3%,超过全市平均水平8.3个百分点,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10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常住人口每千人执业(助理)医生数达到3.7人,较2010年提高19.4%,千人医疗床位数达到5.79张,高出全市平均水平(4.39张/千人)31.9个百分点。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完善。基本医疗、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大幅增长,百名老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数超过3.1张,较2010年提高72.2%,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实现100%集中供养。
7.人居环境得到持续改善。城区有机更新加快推进,“十二五”累计完成拆迁面积285.5万平方米,拆违面积297.5万平方米,“三改”面积605.3万平方米。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地铁2号线、庄桥客运站、新火车北站建成运营,北环路高架、机场路延伸段快速路竣工投用。社会治安状况不断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实效,五水共治、四边三化、森林江北、节能减排全面推进,2015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较2010年提高9.09%,森林覆盖率超过26%。
(二)发展趋势
1.重大制度改革将进一步凸显人口的空间集聚效应。户籍制度改革步伐加快,新型城镇化稳步推进,人口向城区集聚的效应不断显现。首先,与户籍改革相配套一系列政策实施,城区人口机械增长。2016年9月,江北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并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其次,城镇居住环境进一步改善,城区人口集聚效应更加凸显。特别是庄桥、洪塘两个街道一批高品质商品房住宅小区相继建成交付,江北城郊农村人口购房入城的现象增加。2016年,庄桥、洪塘两个街道户籍人口占全区的比重分别达20.1%和14.3%,较2011年分别增加了3.8个和1.8个百分点。最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入,人口管理与健康服务等机构职能加快整合、提升。街道、镇等基层单位的公共服务由注重人口管控向人口服务加快转变。特别是居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基本公共服务逐步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拓展,加强了流动人口在江北长期稳定工作、学习和生活的意愿。2016年以后,随着江北人口政策、人居环境、社会氛围等进一步优化,更有利于推动江北的常住人口增长和空间布局优化。
2.经济发展耦合效应将进一步扩大人口的总量规模。区域经济发展和人口规模扩张之间存在较强的耦合关系。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用工需求和就业机会的增加,促进人口特别是劳动力人口的集聚。同时,人口规模的适度扩张也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十二五”期间,江北区GDP年均增长率为8.2%,常住人口年均增长率为0.39%,根据人口预测模型,计算得出经济增长对常住人口规模增长的弹性系数为0.048。根据《江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期间GDP年均增长目标为7.5%至8%,近两年,江北经济均保持在9%以上的增长水平。据此推导,江北区的常住人口规模年均增幅将会保持在3.8‰至4.8‰左右。随着姚江新城、湾头区块、甬江北岸等重点区块的开发步伐加快,人口导入发展的能力将进一步提升。
3.生育政策调整将进一步释放人口的自然增长效应。补偿性生育在短期内可以提高新生儿出生数量。“全面两孩”实施后,前期积累的有生育意愿群体会出现补偿性生育行为,在短时间内可以明显提高新生儿出生数量。由于正常孕育周期,以及孕前准备,这一补偿性生育行为一般在政策实施后的当年开始至其后一到两年内结束,即江北区的补偿性生育高峰可能出现在2016年至2017年间。生育率提升在较长时期内可以提高人口自然增长率。一种预测:根据目前江北区育龄妇女的一孩生育率为0.90,如果在政策的引导和鼓励下,二孩生育意愿不断提高,所有生育一孩的育龄妇女都愿意生育二孩的话,那么“全面两孩”政策最高可以将育龄妇女的二孩生育率提高至0.90,比“六普”时0.12的二孩生育率提高0.78。另一种预测:长期稳态条件下的二孩生育率估计值为0.44(具体估算过程见附件),也较“六普”时期的高0.32。综上,“十三五”是人口生育政策调整后的生育意愿集中释放期,是人口自然增长重要阶段。需要提前谋划出生人口的增长对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妇幼保健等方面公共服务供给的压力,强化公共资源配置和布局调整。
4.户籍政策优化将进一步增强人口的机械增长效应。2016年宁波市实施了统一城乡户口登记的政策,2018年实施了《宁波市区户口迁移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降低了外来人口落户宁波的政策门槛,扩大了人才落户的范围。此次政策调整所涉及的居住就业落户、亲属投靠落户、人才落户、政策性落户、市内户口迁移等五类户口迁移都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强江北人口的机械增长效应。具体来看,落户政策调整后的2018年1-5月,落户人数7551人,较上年同期增加1523人,由于累积效应的存在,3月和4月落户人口较上年出现较大增长,5月份已出现明显下降。综合来看,政策实施的第一年可使户籍人口增加5000人左右,稳定条件下可使户籍人口每年增加3000人左右。但需要注意的是,全国部分大、中城市也纷纷出台宽松的落户政策,部分地区的条件甚至十分优越,这对于江北的人口增长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5.城市转型步伐提速将进一步加剧人力资源供需矛盾。随着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及浙江四大国家战略实施和宁波“名城名都”建设的推进,为江北培育四大核心功能、再创发展新优势提供了历史性机遇。同时,移动互联、大数据、能源变革等新一轮科技改革的深入发展,为江北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城市转型提供了新动力。“十三五”时期,经济增长将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人力资源成为打造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首位要素,江北区对人力资源特别是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将会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加迫切。人口发展将从规模调控为主转入质量和结构调控为主的新阶段,“抢人才”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新要求,以人才落户和购房落户政策调整为契机,适度扩大人口总量规模;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推动产城融合为重点,促进人口均衡分布;以城市有机更新、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为抓手,推动人口结构优化;以优质教育资源为依托提高人才集聚度,促进人口素质提升;以整合人口服务管理资源,完善人口管理体制机制为动力,引领人口智慧管理、高效精准服务,加快推动形成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人才聚集、服务均等的人口发展新格局,为江北打造高能级的宜居宜业现代化滨水品质城区提供坚实基础和持久动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统筹与有序推进相结合。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协调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关系,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与流动问题。同时,结合江北区产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社会的发展进程和人口发展的现实状况,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经济等手段,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有序推进的人口工作格局。
2.坚持依法管理与以人为本相结合。依法管理是人口工作的基本要求,人口管理相关部门要在登记申报、劳动用工、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环节严格执法,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坚持在实施行政执法中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以精细化、个性化、人性化的服务提高依法管理效能。
3.坚持突出重点与优化环境相结合。在“十三五”期间,要重点构建与江北区创新转型、智造强区和品质之城发展战略相适应的人力资源体系,着力在集聚高端人才、中高级技能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上求突破。要以改革为动力,完善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同时,不断完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打造宜居宜业现代化滨水品质城区,提高对人口的吸引力、人才的凝聚力。
4.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调动市场主体参与城市更新、产业升级、招才引智、职业培训的积极性。同时,坚持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引导作用,通过引导经济发展与就业岗位增长同步、创新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完善人才引培政策体系、均衡配置公共服务资源等,促进区域人口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1.人口总量适度增长。确保常住人口增长速度回升,使人口总量保持在既满足江北区未来发展需求、又与其承载能力相适应的合理区间。到2020年,户籍人口达到26.4万人,常住人口规模力争达到41万人以上。
2.人口素质稳步提高。以提高劳动力的整体文化素质、创造人才红利为目标,通过对高文化素质新增劳动力的引进、教育职业培训等,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到2020年,人才资源总量超过16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超过2.5万人,平均期望寿命达到82.77岁,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3年。
3.人口结构持续优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增加劳动年龄人口,优化人口年龄结构,提升就业劳动力的人才比重及整体人力资本水平。到2020年,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比重控制在27.5%左右。
4.人口分布更加合理。城区人口加速集聚,湾头、姚江新城、甬江北岸逐步打造成为滨水宜居的高品质人口集聚区,突出慈城、洪塘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要载体功能,逐步提高全区的城镇化水平,实现全区人口在空间上的合理分布。到2020年,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81%和77%,基本形成与产业布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人口分布格局。
5.民生保障更为完善。就业、教育、文化、社保、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到2020年,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参保率总体实现人口全覆盖,普惠性幼儿园招生覆盖率超过95%,常住人口每千人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6.5张,百名老人养老床位数超过5张。
表1:江北区“十三五”人口发展主要指标(详见下载文件)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计生服务管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1.稳步推进生育新政实施。在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基础上,加强“全面两孩”政策宣传解读,进一步优化生育服务管理,引导符合生育政策的家庭合理安排再生育,特别是针对年轻夫妇二孩生育意愿低,朋友、同事之间相互观望气氛浓等问题,加大舆论引导力度,多部门综合施策,鼓励和引导更多的年轻育龄妇女按政策生育二孩。稳步开展符合政策人群的年龄结构分布和生育意愿调查,及时开展政策实施情况评估。建立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完善出生人口信息报告与共享制度,及时做好人口出生预报,为相关部门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提供依据。
2.探索鼓励生育的利益导向机制。积极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将提高生育水平的利益导向政策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依法落实生育奖励假制度,女职工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的生育奖励假待遇视同产假。建立完善生育政策支持体系,妥善做好各项计划生育政策衔接,全面落实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补偿政策,加强对独生子女父母养老的政策支持。抓紧研究制定发展幼托和推行小学生学后托管服务、推动母婴设施建设、保障育龄妇女就业合法权益等政策意见,试点在城乡社区建立“少儿之家”,切实减轻生育子女的负担,逐步扭转长期以来低生育率状态,力争总和生育率提高到1.4以上。
3.提高优生优育服务管理水平。争创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深化计生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大力推行网上办理和婚育情况承诺制、代办服务制度。打造“智慧计生”综合服务平台,加快实现户籍、婚姻、教育、社保、卫生健康等人口基础信息共享互通。推进基层妇幼保健和计生技术服务资源整合,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品质化建设。加强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技术服务和指导,大力开展优生咨询、均衡营养宣传指导,全面推广母子健康手册使用,开发上线“母子健康手册APP”。加大对社会医疗机构人工终止妊娠的监管,鼓励和倡导顺产分娩方式,积极推进育龄妇女生育能力保护工作。健全出生缺陷监测和干预,推进婚检孕检项目有机融合,推广婚登、体检一站式服务模式,加强孕前风险评估,识别高危人群,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以宁波建设国家级保险创新试验区为契机,积极探索优生优育保险制度,有效降低生育风险和负担。
4.深入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持续开展宣传引导男女平等社会观念,完善和落实有利于女性成长和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依法依规查处违法生育行为,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完善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强化孕期服务和孕情监测。把打击“两非”与流动人口管理有机结合,加强流入地和流出地双向服务管理和合作,加快推动建立“两非”违法机构和人员失信惩戒机制,提高违法成本。
(二)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稳步提升人口规模
1.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完善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加快建立与户籍登记“一元化”相适应的教育、卫计、就业、住房、民政、社会保障、统计等制度,实现户籍制度改革各项工作紧密结合、整体推进。积极落实宁波市户口迁移新政策、新举措,做好人口服务配套工作。强化与高校沟通协调机制,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和落户工作的无缝对接。
2.适度扩大积分落户规模。适度扩大积分入户规模,结合人口调控目标及时调整积分入户指标数量和积分管理办法,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员落户问题,增强对高素质人口流入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加大对企业急需的技能型人才支持力度,适当放宽企业对相关积分落户指标的评价赋值权限,不断提高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等常住人口的落户率。适当关注和帮助解决环卫工人等一线艰苦岗位就业人口的落户问题。优化积分入户指标权重设置,加大对我区优势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所需的各类技术人才和高素质劳动力的落户引导力度。
3.完善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完善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按照“全员登记、依规领证、凭证服务、量化供给”的原则,推进新型居住证从纸质向IC卡更新普及。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就业状况、素质技能和实际贡献等条件挂钩的公共服务量化供给机制,稳步扩大居住证可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内容,逐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增强常住在江北的流动人口对“第二故乡”的融入度。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进一步缩小直至消除居住证持有人与户籍人口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分担机制,合理测算农业转移人口数量和基本公共服务总支出,强化财政预算编制。跟踪研究梯度公共服务供给制度对流动人口迁入的影响,把流动人口总量调控与结构优化结合起来,在推进人口稳步有序增长的同时,不断优化人口年龄结构,延缓人口老龄化进程。
(三)深化人才高地建设,全面提高人口素质
1.以产业转型需求为导向,推动人口结构置换。充分利用宁波创建“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契机,推动制造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加快铜精深加工、汽车零部件、电气设备制造业等传统工业转型升级,强化落后产能淘汰,降低对低素质从业人口的吸纳能力。实施服务业重点企业培育工程,培育引进一批能级高、效益好、带动力强的重点企业,引导要素资源、扶持政策向重点企业集聚,优化提升文化创意、现代金融、生命健康、航运物流等现代服务业,推动产业集约化、高端化发展,吸引集聚高端人才。持续推进“双创”,全面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深化“放管服”改革,引导和鼓励各类产业园区和企业利用已有商业商务楼宇、工业厂房等存量房产,改建为“双创基地”,积极发展创新孵化载体,以高质量创新带动高水平就业,推动形成产业提质与人口素质提升良性互动。大力发展楼宇经济,鼓励和引导高端服务业人才向集聚,有效推动人口结构置换。
2.以优质教育资源为依托,提高人才吸引能力。加强对主要受教育年龄段人口规模和结构变化的预测预报,提前调整和优化各类各级教育资源配置。探索幼托机构发展模式和建设路径,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和企事业单位参与入托机构建设,努力解决入托难问题。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积极推进义务段和高中段名校建设,探索集团化办学机制,推广“名园+”“名校+”等办学模式,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以刚性的高质量基础教育需求带动人口集聚,特别是吸引非江北户籍的中高级人才举家落户。
3.以教研机构建设为突破口,强化人才集聚效应。充分利用宁波大学入选全国“双一流”创建高校的重大机遇,强化资金、政策等配套支持,进一步完善“云创1986青年小镇”等平台功能,提升北高教园区大学毕业生就地转化能力,推动更多大学毕业生留在江北安家创业。重视科研机构和高职院校的引进和培育,积极推动阿里研究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等机构共建电子商务学院等教育机构,强化电子商务等专业人才培养。充分借鉴深圳、青岛等地的经验,研究和探讨引进中西部著名高等院校在江北设立校区的可行性,积极谋划和争取高等教育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落户江北,充分发挥院校人口在扩大人口规模,优化人口结构,提升人口素质方面的积极作用。
4.以健全培训体系为抓手,盘活存量人力资源。强化职校专业与江北制造业对接,为本地培育更多技能型人才。统筹利用宁波电子商务学院、吉博教育培训学校等各类培训资源,不断完善以院校、企业和各类培训机构为载体的职业培训体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供需对接,鼓励职业院校、培训机构与相关企业联合设立培训网点和实训基地,提高培训的实用性和针对性,为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工作人员等提供灵活多样、实用有效的教育培训服务。完善终身教育服务网络,加快推进江北区社区学院、农村社区居民学习点、老年大学等各级教育网点建设,满足居民家门口的普通学习需求。同时,推进各类教育资源和企事业单位具有教育培训功能的资源向社会开放,并充分利用“互联网+”,加强线上教育培训资源建设,打造覆盖全区的“学习地图”,营造时时可学、处处可学的良好环境,不断提升存量人口素质。
5.以完善人才生态链为核心,打赢人才争夺战。大力推进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实施领航、国外智力汇聚等八大人才开发工程,重点培育引进各级专家、海外工程师、创客创新人才等。加强对高学历、高技能、高素质的中青年人群引进,凝聚一批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带动形成一批高端创业创新团队。创新人才招引机制,发挥高校院所、知名校友会、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加快培育人才中介机构市场,探索专业机构、海外人才联络站等引育模式,推动实施甬籍大学生回归计划。健全人才评价机制,支持和推广有条件的企业开展人才自主评价。完善人才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实施技术入股、知识产权折价、股权期权激励,开展“江北英才”系列评选表彰。完善人才服务机制,实施领导干部联系结对重大人才平台、重要人才项目和重点专家人才制度,建立人才服务绿色通道,为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家属就业、住房和医疗保障提供全方位服务,营造尊才重才爱才社会环境。
(四)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优化人口空间布局
1.探索实施人口功能区规划,构建差别化人口导向机制。借助城市总规修编契机,统筹推进经济建设和人口发展布局,按照主体功能区实施要求,研究对应人口功能区规划,注重通过各功能区内市场调节、政策推动、利益导向、产业布局、房地产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等有机结合的导向作用,引导人口合理流动。加快推进三江口滨水区、湾头休闲商务区、谢家天水区块等优化开发,实现绿地中心、万象城等重大项目交付投用,健全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内外交通连接,全面导入高端产业,引导高素质人口集聚。充分发挥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宁波电商经济创新园和慈城卫星城等重点区块的产业集聚功能,加快建设特色小镇,大力发展产业链经济,丰富公共服务、交通出行、生活休闲等配套设施,推进职住平衡,扩大人口总量。做好保国寺、荪湖等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开发,统筹休闲旅游与农业农村、美丽乡村、环境治理联动,打造良好人口发展生态环境。
2.有序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促进城区人口有效集聚。顺应城市经济发展、空间形态扩张和城市功能转型,加快对现有旧工业区的梳理和评估,按照拆除重建、功能改变和综合整治等方式推进改造更新,研究在现有旧工业区改造扶持政策中,增加改造后引进人口素质提升要求的可能性,并列入改造条件加以调控和引导,以产业置换带动人口集聚。加快甬江北岸、北高教园区和庄桥机场等区块有机更新,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加快推进成片危旧住宅区、涉农街道(镇)老街区和城中村改造,发挥成本优势促成工业遗存、闲置资源改造成为创新创业园区、大众创客空间和文化艺术走廊,鼓励开发多样化住宅,重点建设白领公寓、青年公寓等,同步推进公共设施和服务资源配套,提升作为年轻白领、高技能产业工人“安居房”的功能,引导人口集聚。加强姚江和慈城新城开发,推进产城融合,通过建设名校分校、医院分部等,引入优质教育、文化和医疗资源,吸引更多人口入住。
3.重视人口密集区规划,强化公共资源配套能力。加大三江口滨水区、湾头休闲商务区、谢家天水区块、洪塘区块常住人口的空间集聚趋势分析,研究未来重点发展区块集聚人口的年龄结构、文化层次等主要社会特征,并在科学研判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人口集聚对区域周边教育、医疗、交通等公共配套服务数量和质量方面的双重需求。以人口规划为基础,积极推进人口密集区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和公共交通等专项规划研究,强化公共资源配套,提高人口密集区公共资源承载能力。
4.大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农村人口生活品质。以促进城乡要素资源平等有序流动为重点,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推进农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全面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探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同时,深化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符合经济转型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机制,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推进农民持续增收。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推进村庄精致化、村道林荫化、庭院花园化,打响“都市恬园·心闲江北”乡村旅游品牌,建好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区。根据城乡常住人口增长趋势,统筹公共资源规划布局,推进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延伸,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强化农村人才支撑,加快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实施优秀农民进高校培训计划,强化农民创业要素供给服务和政策扶持,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引导更多大学生等回农村创业创新。
(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1.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以创建省级养老示范区为契机,强化公办养老机构托底功能,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格局。强化子女赡养义务,研究制定有利于推进家庭养老的激励措施,适当扩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范围,就近购买由民办或公办民营的养老机构提供上门家庭护理服务。大力发展嵌入式居家养老服务,加快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等养老设施建设,加大供养型、养护型、医护型养老设施建设力度,实现城市社区、行政村居家养老站点全覆盖。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推进江北慈孝乐园、星健兰庭等社会养老机构的运营,到2020年,所有街道、镇均建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100%,百名老人养老床位数达到5张。鼓励养老机构与社区合作发展养老服务,共享养老资源,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并探索推广人身意外险等险种,解决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和入住养老机构老人的后顾之忧。
2.鼓励发展多元化养老服务模式。推广以贡献换养老的“时间银行”模式,鼓励低龄健康老人无偿参与社会养老服务,储备贡献积分在年老后换取服务,研究建立全区统一的积分兑换机制,同时,强化监督、量化及考评,逐步建立年轻老人赡养年老一代的稳定机制。探索以农村宅基地换养老,针对拥有房产的贫困孤寡老人,在确权和依法自愿的基础上,探索村集体新型养老制度。探索开展转让土地承包权换养老,将无人耕作的土地集中起来交给村集体负责经营,并将收益按合适的比例定期发放给该地的农户,用于补充养老费用。促进医养融合,鼓励和引导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通过联营、开设分部、医护流动站、对口服务等多种形式,提升综合服务水平。
3.发展壮大“银发经济”。以“慈孝”文化为依托,充分发挥江北“好山、好水、好空气”等的自然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集文化、休闲、度假、颐养、乐活等于一体的多业态养老服务产业。研究出台扶持“银发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引导更多社会资本特别是长期性资本投入“银发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在丰富老年教育、文化、体育、健身等公共产品供给的同时,聚焦高品质老龄用品市场,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发展老龄特殊生活用品及护理辅助商品、服装服饰等特色产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老龄用品一条街或专业交易市场。推动发展“互联网+养老”产业,推进适合老年人的智能化产品、健康监测可穿戴设备、健康养老移动APP等设计开发和应用推广,鼓励企业和养老机构充分运用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创新发展慢性病管理、个性化健康管理、互联网健康咨询等健康养老服务,以市场需求引导供给侧改革。
(六)健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提高现代化治理能力
1.深化人口综合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街道(镇)、社区、居民小区三级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街道综合治理办、社会事务办等相关机构职能,强化人口管理服务功能整合,在人口信息采集、流动人口管理等方面实现分工协同、信息共享;在社区一级进一步明确人口专员管理,完善居民小区楼长巡查机制,强化人口动态监测。强化街道(镇)的公共服务、市场监督、社会治理职责,推进人口服务管理重心向社区下移,有效提高人口服务管理基层执行力。加强社区网格员队伍建设,打造一支高效、稳定、专业的网格员队伍。建立健全产业园区、重点企业专人联系机制,及时提供与人口相关的个性化、专门化服务管理,强化人口信息网上按时申报。探索人口管理社会化联动机制,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物业公司等参与人口管理,培育和提升基层人口管理自治能力。
2.提升人口智慧化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实有居住人口登记制度,全面掌握户籍人口、居住人口动态信息。完善以实际居住为基础的人口统计调查制度,建立人口信息动态采集和更新机制,准确、及时反映人口规模、人口结构、人口流向、地区分布等情况,并建立人口数据定期发布制度。规范人口统计口径,着力解决劳动部门就业管理与公安、教育、卫计等部门特定对象人群管理脱节问题,为管理对接提供信息基础。推进人口管理信息系统优化升级,应用云计算、移动互联、大数据等先进信息技术,实现人口信息智能化、远程化、移动化收集、查询、统计分析和应用。加强政府部门间人口信息共享,制定定期信息交换、比对、通报制度,推动不同部门、分散孤立、用途单一的各类信息系统的有效整合,提升人口基础信息库质量和功能。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提升“一站式”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3.积极关爱社会弱势群体。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妇女合法权益的最大化和妇女综合素质的最优化,促进妇女公平、公正地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以儿童发展为本,遵循儿童发展规律,建立和完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为儿童健康成长提供全面、优质的公共服务和福利保障。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全体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不断加大救助力度,到2020年基本实现残疾人社会保险全覆盖、社会救助无盲点,残疾人社会福利水平稳步提高。加大其他人口帮扶力度,深入开展爱心助学活动,确保困难家庭子女不因贫困而辍学。加强收养登记服务规范化建设,做好流浪乞讨人群的救助管理工作。加强慈善组织建设,推动慈善事业发展,不断提高各类群体慈善救助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统筹研究解决人口发展相关问题的工作机制,对人口规划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监测和评价,组织开展重大人口问题研究。根据人口发展情况和趋势,及时调整出台相关人口政策。建立和完善管理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
(二)加强统筹协调
坚持人口发展规划的基础地位,坚持把经济增长指标同人口、资源、环境、社会发展指标有机结合起来。完善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导向的资源要素保障机制,推动部门间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与人口政策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把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加强人口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
(三)完善保障机制
建立落实人口发展投入保障机制,以实际服务和管理的人口规模为基础,科学测算各部门、各类别人口服务管理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解决人口发展中教育、计生、医疗、就业、养老、住房、治安等公共服务配套问题,特别是根据“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情况,及时调整和配置基础教育、医疗公共资源。积极探索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人口发展领域,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人口服务管理。
(四)实施监测评估
建立健全可量化、可评估、可考核的人口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和完善相应的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实施人口发展年度工作计划,并将其纳入区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序列。建立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机制和民主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跟踪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建立修订调整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人口规划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