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953366/2018-02058
文  号: 庄街办〔2018〕35号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有效
庄桥街道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18-10-23 发布日期: 201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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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庄桥街道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庄街办〔2018〕35号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庄桥街道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



江北区人民政府庄桥街道办事处

                     2018年10月23日



关于印发《庄桥街道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庄桥街道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攻坚战,有序开展2018年全街道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攻坚年活动,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甬党发〔2018〕1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8〕47号)和《江北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北区政办发〔2018〕27号)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全面构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体系,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确保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为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区奠定坚实基础,为建设现代化健康美丽新城区提供可靠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攻坚年活动,基本建立加强源头治理减少风险、辨识评估发现风险、隐患排治降低风险、应急保障处置风险,实现风险辨识全覆盖、重大风险管控全落实,重点生产经营单位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提升城市安全保障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1.严格落实安全准入标准

严格执行国家、省制定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技术淘汰目录制度。建立全街道危险化学品、涉爆粉尘等高风险行业领域“禁限控”目录和安全生产落后工艺目录。(牵头单位:安监所;完成时间:11月底前)

大力淘汰无安全保障条件的“低小散”企业(场所)。(牵头单位:发展服务办公室、安监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2.集中开展重大风险源头专项整治

集中整治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群租房、企业员工宿舍等。(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公室、庄桥派出所、安监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1.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根据修订后的《宁波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明确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治之间的关系,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风险管控的重要手段,突出重大隐患的发现报告(抄告)、整治和闭环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安监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2.督促企业落实风险、隐患自控自治责任

督促企业在全面辨识评估管控安全风险的基础上,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消除各环节的主体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风险辨识管控的重要手段,围绕风险查隐患、堵漏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信息季报率、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录入率、重大事故隐患按期治理率达到100%、重大风险按规定及时上报。强化对重点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安监所,各相关部门) 

3.加强城街道运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组织开展桥梁、管线管廊、燃气设施、污水管网、电力设施、大型游乐设施等的检测维护和隐患排查治理。(牵头单位:庄桥派出所、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庄桥交警中队、城管六中队、发展服务办公室、供电站、庄桥市场监管管理所 ;完成时间:12月底前) 

加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2个事故量较大的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排查行业领域企业覆盖率达到100%,规上企业基本情况进入行业领域信息系统入库率达到100%,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庄桥派出所、庄桥交警中队、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城管六中队、农村工作办公室,完成时间:12月底前) 

4.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挂牌督办

落实宁波市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治理督办制度,对发现的危险性大、治理难度高、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予以挂牌督办。(牵头单位:安监所) 

5.推进重点单位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在建筑施工、水利、旅游、危险品运输、公共客运等行业领域企业中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医院、市场、养老机构所及其他人员密集等单位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牵头单位: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间:12月底前) 

(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应急保障 

1.健全应急响应联动协调机制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警制度和部门间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提升应急响应效率和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安监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2.加强应急处置力量建设

明确街道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监管人员。(牵头单位:安监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3.完善应急处置专家队伍建设

从危化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等部门选择一批既有较高理论素养,又有较丰富实践经验的人才充实到街道应急管理专家队伍中,提高专家队伍的决策水平。(牵头单位:安监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4.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推进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整合,探索建立政府、社会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共享机制,提高应急保障能力。组织参加各行业领域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牵头单位:安监所;完成时间:12月底前)

5.督促企业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

加强应急管理监管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预案、队伍、物资、人员培训和演练等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牵头单位:安监所)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街道安委会要加强领导,定期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并将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巡查重要内容。各专业安委会要充分发挥“1+X”组织体系作用,定期分析、督查专业领域风险管控工作。行业部门要根据 “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加强对重点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监管,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各项目牵头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统筹工作安排,抓好督促落实。 

(二)严格监管执法

把安全风险管控作为对企业安全监管执法的重要内容,做到重大安全风险出现在哪里,监管执法跟进到那里。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未按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处罚,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三)强化科技支撑

引导企业积极应用先进安全生产技术、设备、工艺,强化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信息化建设,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日常管理、风险管控、隐患排治、监测预警等方面的应用,努力提高企业风险管控水平。 

(四)加强社会共治

加大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力度,推进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借助保险机构力量加强对企业风险管控工作的服务指导。将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为企业诚信评价的基础条件。发挥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作用,加强宣传引导,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形成社会共治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