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K16060513/2018-1957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孔浦街道 | 成文日期: | 2018-01-2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孔浦街道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至止。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江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孔浦街道党政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74—87624005。
一、概述
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街道中心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健全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根据街道人事变动及时调整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修改和完善了一系列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建立起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保密审查、监督检查、举报等操作流程,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培植亮点,构建信息公开立体体系。一是拓展政务公开查阅点。设立街道服务中心、绿梅社区和孔浦卫生院三个政务公开查阅点,分别配备电子触摸屏一体机、信息阅信息阅览架、信息公告栏等设施,并做好日常维护。二是政务公开渠道不断拓宽。坚持新媒体公开与传统公开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专栏的主渠道作用,同时利用街道门户网站,“新孔浦”微信平台及时发布动态进展和工作成效。三是建立政务公开便民服务两级网络。构建以街道本级为龙头、8个社区100%全覆盖的政务公开宣传网络。充分发挥社区作用融入社会,帮助居民查阅政府信息解决问题,方便群众办事,在改善政府形象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现场查阅点
江北区政务公开网站
网址:/col/col113825/index.html
新孔浦微信公众号
(三)创新方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综合运用宣传媒介,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针对公众关心的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府信息,为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重要活动、最新政策、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公众关心的信息。通过街道现有的政务服务信息播放电子屏以及开展各类现场活动,解读、解答公众最关心的问题。
(四)强化监督,确保信息公开落实到位。一是内部监督。由街道纪工委牵头,党政办公室等部门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监督和组织协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促整改,并与机关干部年度考评、科室年度考核直接挂钩。二是群众监督。设立行政效能投诉电话,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投诉台帐,对受理的因服务态度等原因造成的投诉,及时查实,及时处理,并建立档案。三是社会监督。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办事处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民主评议,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7年,我街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52条,公开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涉及本街道辖区改革和发展、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决策结果和运行情况;二是与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三是街道办事处文件和人事等信息,包括机关内设机构、人事任免等信息;四是其他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全年,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1起,为当面申请。递交的申请主要涉及征地拆迁方面。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全年,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发生任何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全年,街道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宣传力度不够。
(二)改进措施。1.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并及时公开需要公开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2.进一步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务信息作为突破口,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并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3.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实现街道上下重视信息公开,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7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7年度)
孔浦街道办事处
附件
孔浦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5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0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2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 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