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2017年度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21 14:18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下列7家医疗机构因暂缓校验期满后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校验申请,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下列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序号

单位名称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号

具体地址

法人

代表

1

江北甬江张松年口腔诊所

PDY61113633020517D2152

江北区清湖路66号

张松年

2

孔浦华也应妇科诊所

PDY60111433020517D2292

江北区孔浦文汇路131弄-1号

华也应

3

宁波市江北区洪塘街道下沈村卫生室

PDY00026333020512D6009

江北区洪塘街道下沈村

林志明

4

江北慈城吕邦权中医诊所

PDY60183533020517D2122

江北区慈城镇太阳殿路96号

吕邦权

5

白沙街道日湖社区卫生服务站

PDY60017033020512B2001

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96号

陈治源

6

宁波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医务室

PDY61097733020517D4001

江北区文教街道育才路15号

罗建国

7

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冯家村卫生室

PDY00006033020512D6009

江北区庄桥街道冯家村

周海明

                           

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8月17日

 

信息来源: 江北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