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1520/2017-37668
文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答复
发布机构: 宁波市江北区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17-06-14
江北区商务局关于区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答复

杨军委员:
  您在区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迁移中石化新马路加油站的建议》已收悉。我局作为提案牵头受理单位对此十分重视,对您提出的问题进行专门研究,并与区安监局、规划江北分局进行沟通联系,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新马加油站位于江北区新马路34号,占地面积1451.4平方米。根据1997年12月宁波市计划委员会《关于建造新马路加油站的批复》甬计资【1997】585号文件,新建该加油站,总投资逾千万元,为三级加油站。建设完成后,该站通过各项验收先后取得了成品油零售许可证(油零售证书第31500033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甬市J安经(2015)0019)及营业执照(注册号330200000033724)等所有经营所需证照。该加油站审批手续齐备,建设程序合法,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近年来,随着城市化步伐的推进,加油站所处新马路设立单行线及周边先后设立了各类公共设施,新马路历史文化保护地段及各类文保单位也先后被认定,但上述公共设施的设立与认定均晚于新马加油站,宁波市规划局江北分局也出具了新马路加油站现状与控规相符。
  根据提案,我局会同江北区安监局,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版)(GB50156-2014)(以下简称规范)进行复核,加油站北边为新马社区卫生站,东边隔一条小路为白沙医院,西边为宁波孔医堂中医门诊部,三面建构筑物均为一类保护物,与三级站埋地油罐的距离均大于规范要求的11米。加油站南边是新马路,与三级站埋地油罐的距离大于规范要求的5.5米;东侧小路与三级站埋地油罐的距离大于规范要求的5米。其余站内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的距离均满足规范要求。
  新马加油站作为江北核心区域公共配套设施,在缓解城区加油难、保障成品油市场供需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迁移加油站须有区级以上部门因市政规划调整和征地拆迁才可进行迁建。
  接下来,我局会加强行业管理,协调相关部门,在城区加油站分布密度可行情况下,建议规划调整,并列入“十四五规划”,为江北区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江北区商务局
2017年6月14日
  (联系人:金玮,联系电话:87668583)


北区商〔2017〕28号.t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