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99833108/2017-02285 | ||
文件字号: | 北区市监〔2017〕30号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服务对象: | 无特定对象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17-05-31 |
李仰峰代表:
您提交的《关于加强甬江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并结合区委编办、农业等部门协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现阶段工作情况
食品安全是一项民生工程,关系到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近年来,我区以实施食品安全“一网五体系”工程为抓手,以食品安全城市“两级联创”为契机,在各方的积极努力下,食品安全形势平稳可控,稳定向好。
一是食品安全属地责任进一步落实。2014年以来,我区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街道成立了食安委和食安办,社区(村)建立了一支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基层食品安全责任网络运行机制、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逐步完善,街道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送、协助执法、宣传教育、统筹协调的职责进一步明确并予以落实。
二是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不断加强。根据区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食品药品体制的实施意见》(北区政发〔2014〕3号),区市场监管局于2014年顺利组建,承担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相关产品监管及综合协调等职能,下设6个市场监管所,甬江街道地属我局甬北市场监管所管辖范围。近三年来,我局通过选调考录、业务培训等方式,不断充实一线监管人员,加快基层执法队伍建设。
三是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得到深化。依托官网、报刊等媒介,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四个“你我”活动、举办广场宣传、食品安全“七进”等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及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公众自我防范能力。2016年,我局在甬江街道梅堰、湾头等社区开展了市场监管服务进社区宣传活动,在梅堰、湖西、朱家、永红、包家、湾头等6个社区开展了食品安全知识展板巡回展。
二、下阶段主要措施
甬江街道地处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经营以低、小、散为主,无证无照现象还时有发生,由于目前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缺乏有效监管手段等原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下阶段,我们将结合您在议案中提出的具体工作建议,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1、健全基层监管体系。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体系,推进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移。根据省、市关于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和达标创建的有关要求,区食安办将加强与街道的联系和指导,进一步推动街道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基层食安办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建立健全街道(镇)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2、加强风险预警管理。针对重点领域、重点产品,提高监督性抽检频次,扩大检测范围,增加检测项目,除上级布置的抽检任务以外,2017年,全区将开展实验室定量检测1500批次。同时,利用监管部门快检车、农贸市场快检室、街道农产品快速检测室等开展定性快速检测,并加大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力度。
3、加快基层队伍建设。克服当前基层执法人员紧缺的实际困难,计划今年下半年将原甬北市场监管所(甬江、甬北、姚江三所合署)分设为甬北(管辖中马、白沙、文教三个街道)、姚江(管辖甬江、孔浦两个街道)两个基层市场监管所,待条件成熟后再按区委编办核定的基层所编制数,完成三所独立设置。进一步强化基层监管队伍建设,调整充实基层监管人员,加大培养、引进和使用力度,努力提高新体制、新形势下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
4、发挥基层网格作用。结合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一张网”融合、“四个平台”建设等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壮大基层监管力量,延伸监管触角,加强业务知识培训,落实补助保障和管理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网格作用,摸准查清区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掌握动态情况,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将问题解决在基层。
5、形成部门工作合力。街道食安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农业、城管等部门基层站所的衔接配合和紧密协作机制,建立定期会商制度,牵头开展联合执法及宣传教育活动。各监管部门将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两禁一超”、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等专项整治,形成条块结合的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新格局。
衷心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区的食品安全工作,为我们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31日
(联系人:朱英英,联系电话:87652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