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950798/2017-00185
文  号: 北区政办发〔2017〕18号 组配分类: 区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有效
区府办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17-03-31 发布日期: 2017-03-31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北区洪塘街道推进服务窗口集成实现“一窗受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区政办发〔2017〕18号

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江北区洪塘街道推进服务窗口集成实现“一窗受理”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

江北区洪塘街道推进服务窗口集成实现“一窗受理”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7〕6号)精神, 按照省、市加快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向街道(镇)延伸的工作要求,结合江北实际,现就洪塘街道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推进服务窗口集成、实现“一窗受理”提出以下试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便民、公开、合法、高效”为宗旨,按照“环节最少、程序最简、时间最短、服务最好、效率最高”的要求,通过整合街道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资源,创新服务供给方式,拓宽服务领域,实现服务方式由单一服务向综合服务转变,着力增强基层治理体系“四个平台”建设,以最低的成本、最高的效率更好地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服务创新。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导向,依托区行政服务中心,实行区和街道联动,建立快捷高效的创业创新综合服务机制,将国家和省、市、区鼓励创业创新的政策贯彻落实到基层。
    2.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真正把街道便民服务平台建成密切联系群众和为基层办实事的重要窗口。
    3.坚持资源整合。以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为导向,切实将便民服务与基层网格化管理结合起来,进一步整合行政服务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形成服务合力,着力构建街道为民服务新体系。
    三、工作目标
    将洪塘街道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现有窗口的布局、服务容量和工作流程进行整合,分类设置“一窗通办”的综合服务窗口,改变目前各部门、窗口各自受理、独立办理、业务分散的现状,实现“综合窗口受理、分类审核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新模式。
    四、综合服务窗口设置
    洪塘街道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按照集成通办模式设置为五大类综合服务窗口。具体设置如下:
    (一)社会保障
    设置4个综合受理窗口。
    (二)就业用工
    设置3个综合受理窗口。
    (三)创业创新
    设置1个综合受理窗口。
    (四)综合服务
    设置10个综合受理窗口,分设国税受理、工商受理和华数受理窗口。
    (五)民生事务
    设置4个综合受理窗口,分设计生受理、社会救助受理、司法维权受理和其他综合受理窗口。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项目进驻,提高服务能力。凡是与公民、法人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服务)事项,均应进驻街道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或代理。凡涉及需在街道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的,区级和街道业务主管部门要全力支持、充分授权,并为窗口开展工作提供各种便利条件,使窗口能办事、办成事。
    (二)规范运行模式,提高服务质量。为确保街道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规范运作,街道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将各类综合窗口受理的项目、办理流程、所需材料、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等内容进行全面梳理规范,编制成册,并进行广泛宣传。在做好线下受理工作基础上,一方面要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街道平台,加快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完善街道网上服务站,设立村(社区)网上服务点,全面推广“在线咨询、网上申请、快递送达”办理模式。另一方面,要与宁波市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综合系统深度融合,充分利用网格长、网格员在村(社区)收集的群众办事创业的需求,通过综合指挥室流转到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提供各类咨询或代办服务。
    (三)规范人员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区级业务主管部门要会同街道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岗位培训。街道要完善窗口工作人员考勤和考核制度,强化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要建立健全街道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对社区(村)便民服务站的指导与管理制度,逐步形成上下一致、多点办理、就近申报、全域通办的便民服务体系。
    六、试点步骤
    (一)试点方案拟定阶段(2017年3月中旬前)。拟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意见,对试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二)试点方案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3月-4月)。召开试点工作动员会,布置具体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4月后)。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跟踪了解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难点,积极探索解决办法,为下步在全区推进做好样本。
    七、试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编委办、区审管办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街道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主要领导任组长,驻点机构分管领导任成员,以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
    (二)提高思想认识。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试点工作是创新基层服务的重要举措,要切实增强做好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三)加强检查督促。区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树立大局意识,认真配合街道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开展试点工作,并加强督查。

   附件:1.江北区洪塘街道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创业创新综合受理窗口设置方案
          2.江北区洪塘街道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办理事项目录
    (附件请详见“文件下载”)
 


 


关于印发《江北区洪塘街道推进服务窗口集成实现一窗受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t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