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1459/2017-37900
文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报告
发布机构: 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 成文日期: 2017-03-30
公安江北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情况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宁波•江北”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公安江北分局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办公室,电话:0574-81986016;电子邮件:jbgafj@nbjiangbei.gov.cn。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情况概述
  2016年,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按照《条例》、《暂行办法》和《规定》精神,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市、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按照“规范权力运行,加强监督制约”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积极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
  (一)领导重视,健全工作机制
  分局党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年初召开会议分解目标任务,并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分局各部门的工作任务。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精神,健全信息发布工作制度,完善即时发布、议题设置发布机制。同时进一步落实责任倒查制度和保密机制,每个信息公开环节都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此外,严格按照分局《全区公安网络和信息安全保密规定》等文件,从制度上保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
  (二)统筹规划,完善发布机制
  2016年,分局进一步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行为,进一步完善“四级”工作反应机制,办公室负责申请受理、部门沟通和信息公开发布;各派出所和业务大队负责出具第一意见;法制大队负责法律支持;分管局领导负责最终审核,最大限度保障工作流程、法律时限、答复内容,彻底杜绝超时、泄密情况的发生,确保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行为的准确性。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栏目,主要包括:区部门文件、公示公告、政务动态、工作进展、领导活动、社会治安、人事任免、公选公招、财政预算(三公经费)、年度报告等栏目。公众可在分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查阅到所需要的相关安全防范和办事服务信息。
  (三)齐头并进,拓展公开渠道
  一是完善网络媒体平台建设。以“江北公安”新浪官方微博为微博阵地,全年累计发贴758贴,有粉丝4117个,平均每贴阅读量1000余人次;以东方论坛“宁波社区警务”板块为论坛阵地,积极发动全局开展警务公开工作,全年累计主动发贴527条,累计阅读量达一百余万人次;依托分局门户网站,联合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和江北区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办事服务平台,向群众提供更透明、更直接、更有效的互动平台,该平台全年累计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39条,答复依申请公开申请25件。二是继续深化与传统媒体合作。充分利用各大主流媒体宣传平台,多方面、多角度向社会公开江北公安政务信息。全年分局在《新江北》、《宁波晚报》、《现代金报》、《东南商报》、《宁波日报》、《人民公安报》、《平安时报》等媒体上共刊发政策信息30余篇,工作动态类信息210余篇,在中央电视台13套新闻频道播发警务动态信息1条,在宁波电视台、江北广电等电视媒体播发警务动态信息20余条。三是拓展微信公众号公开渠道。3月开通“江北公安”微信公众号以来,共编撰发布信息186条,已有粉丝1062个,其中“【八一特辑】谁是你心目中最亮的星”、“我和国庆情节”热门帖文等累计阅读量达到10万余人次,信息受众涉及学生、军人家属、民警、辖区居民等各个层面的群体。四是全局动员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分局办公室联合一线实战部门,结合“110宣传日”、“5.15经侦宣传日”、“警营开放日”、“防通讯(网络)诈骗集中宣传”等主题活动,通过摆摊、授课、走访等方式,深入学校、社区、企业、商场等场所,向社会各阶层公开公安政务信息、安全防范信息等。2016年,分局已开展活动12次,合计发放各类信息公开小册子1万5千余本,展板20余块,横幅20余条,印有政务信息的小礼品上千份,累计受众达10万余人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分局根据《条例》和《规定》要求,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分局门户网站上不断调整完善了信息主动公开栏目,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分局均能在该信息形成或变更20日内及时发布或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类别
经调整完善,分局目前建有机构概况、法规公文、工作信息、人事任免、财政信息、年度报告、社会监督等7个一级类别及 12 个二级栏目。2016年共主动公开公安政务信息239条,其中公开文件类信息28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11.72%;公告公示类信息12条,占全部公开信息5.02%;政务动态类信息44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18.41%;工作进展类信息61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25.52%;领导活动类信息34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14.23%;社会治安类信息49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20.50%;人事任免类信息5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2.09%;公选公招类信息3条,占全部公开信息1.26%;财政预算(三公经费)类2条,占全部公开信息0.84%;年度报告1条,占全部公开信息0.42%。



  分局办事信息涵盖所需材料、办事流程、工作时间、办事表格下载、咨询电话等要素,内容完整,工作动态信息更新及时,要素完整。2016年,根据工作要求,分局进一步完善了浙江政务服务网江北平台的行政权力公开工作,共公开行政许可事项(33项)、行政强制(14项)、行政奖励(1项)、审核转报(1项)、其他行政权力(22项)至浙江政务服务网江北平台。

  (二)公开的形式
  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主要方式有以下四种:
  1、在分局门户网站(网址:www.jbga.gov.cn)、“宁波•江北”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nbj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nb.zjzwfw.gov.cn/)上公开。
  2、在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江北户证中心、各派出所、社区警务室提供查询宣传服务。
  3、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作为主阵地公开重大政务信息。
  4、以微博、微信、网络论坛等新媒体作为辅助形式来公开部分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分局根据《条例》和《规定》要求,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门户网站上开设依申请公开和意见箱栏目,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分局均能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回复。
  2016年,分局积极开展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共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来信25件,其中因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畴不予公开21件,补充2件,信息不存在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分局未发生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分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等方面着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网站、查阅点等内容更新不够积极,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不够科学等问题。
  1、提高工作意识,加强制度建设。开展常态化培训学习,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意识和能力,并继续严格落实责任倒查制度和保密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健全公开机制,深化公开内容。了解群众需求,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科学设置公开栏目,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同时进一步规范信息的报送、审核、发布程序,提高信息更新的时效性。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