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953366/2017-3789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庄桥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 | 2017-03-2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庄桥街道2016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事项等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庄桥街道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文件要求,我们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努力推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扩大公开面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2016年,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个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同时,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集中力量,全力以赴,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工作:一是对2016年度街道工作相关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并有效增大信息公开量,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二是健全原有工作机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一系列制度;三是积极、及时地更新江北区门户网站(“宁波江北”)上有关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四是不断更新完善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明确了主动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和流程等,确保街道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别是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我们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五是积极组织培训。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有关培训,认真学习,深入领会精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同时,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在街道季度工作汇报会上交流经验,查漏补缺,加强工作指导,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完备
2016年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法规文件15条;工作信息393条;人事信息18条;财政信息101条;年度报告1条。
(二)信息公开形式多样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们创新载体,积极拓宽公开渠道。主要途径有三种:
1、在江北区门户网站(“宁波江北”)上公布,网站地址:
2、在街道办事处大厅、河西社区、葛家村委会、费市片区便民服务中心触摸屏定时发布公开内容。
3、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结合街道实际情况,街道门户网站与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同步更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街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公布在江北区政府门户网站(“宁波江北”)上。街道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在街道大厅、河西社区、葛家村委会和费市片区便民服务中心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现场受理点。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街道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街道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街道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街道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创新信息公开形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还有待加强,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1、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相关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确保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同时不断探索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开辟新途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更加全面、及时、准确。
2、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街道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网站、公开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不断配合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适应街道各项事业发展的要求,不断提升街道为下属企业服务、为广大群众服务的能力。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2016年度江北区庄桥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庄桥街道办事处
2017年3月23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97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无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无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无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2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7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无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无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无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无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无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2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无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无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无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无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无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无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无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无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无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无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无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无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无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无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无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无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无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无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无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无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无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无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无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无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无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无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无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无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无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无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无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无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无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无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4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 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4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