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951395/2017-3789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综合类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宁波市江北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7-03-21 |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特编制2016年度信息公共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方面内容。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间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宁波•江北”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bjb.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
一、概述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本着公开、透明、及时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政府信息的公开、公示工作。
具体情况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我局领导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召开局务会议组织学习,对实施《条例》相关准备工作进行了研究。会议明确由一名分管副局长领导,综合 办公室具体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登录工作,从而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以后进一步建好政府信息公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认真培训,做好《条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参加区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及有关培训,通过学习,精辟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了自己的操作水平,增强了自己对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
(三)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我局的形象和作风建设。为此,我局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明确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局加强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求全局各科室、各个工作人员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本科室的一项基本工作抓紧、抓实。要积极协助配合,及时上报公开内容,没有出现差错。把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上升到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落实政务公开的高度上认识,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四)不断拓宽渠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我局在认真做好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公开信息更新的同时,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平台,先后建立了民政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触摸屏阳光政务系统等。紧贴群众需求,及时公开群众关注的热点政策,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具实效性,极大了丰富了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五)强化审查,严把信息公开安全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我局建立一整套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公开的政府信内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是否会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公开作出审查结论或者提出处理意见的行为,从而有效的控制信息公开的安全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坚持以服务为宗旨,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积极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多渠道、多载体提供信息服务,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截止2016年底,在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了包括机构概况、法规文件、规划计划、工作信息、行政执法、办事指南、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和年度报告等9类信息,共计1216条,2016年全年公开区部门文件7条,公告公示7条,政务动态155条,计划总结3条,提案议案2条,行政许可109条,财政信息2条。此外,我局在稳步推进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阳光政务平台、局门户网站、印发文件、公开栏等常规政务公开载体建设的同时,积极参与浙江政务服务网江北平台建设,形成全方位的信息公开网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我局在工作中做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动公开,细化公开内容。应公开的内容时间上以时效性内容常年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为原则进行公开。同时,对照上一级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探索合理得当的公开方式和相关制度的建设,规范审核信息发布程序,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审核把关,避免不能公开信息的非法发布和公开。
(一)深入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根据区政府要求,2016年,我局对照上级省市权力清单和其他县市区单位权力清单,全面进行了梳理,根据要求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同时根据要求,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二)深入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我局2016年及时公开了经批准的预算和决算,同时对直属单位的财务信息公开也做了相关要求。
(三)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制定完善相关办法,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予以公开,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四)深入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到达率。2016年,全区有低保对象923户、1172人,全年共发放低保金684.71万元,发放物价补贴73.85万元3488人次;实施残疾人小康工程与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惠及全区313位困难残疾人及304位精神残疾或智力残疾人员,累计投入资金253.4万元;投入医疗救助资金244.81万元,覆盖5000余人次;46名城市三无和46名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达到每月1506元,达到上年度农民人均收入的70%,集中供养覆盖率100%,供养标准和供养率均居全省领先水平;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2.73万元;发放百岁老人生活补助金3.74万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受理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网上评议。根据市、区统一部署,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及局门户网站开设“意见箱”,即网上评议栏目。公众可通过该栏目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投票或给出意见建议。2016年,我局未收到评议意见。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一年来,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1、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规范审批程序,推动简政放权。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审批程序、方式,明确各审批环节的标准、条件、时限和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大力推行网上审批。
2、积极推进内部公开。积极开展机关干部职工参与机关建设和管理的有效途径,建立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监控制约机制,加强内部监督,防止少数人或个人滥用权力。对干部选拔任用、政府采购、基建工程、资产状况、办公费用等必须按规定公开。
3、加大民生类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强化主动公开意识,优化各种载体,积极推进低保申请“三公开”制度,扩大公开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量。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社会热点跟踪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群众满意度。建立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确保民生类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
4、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要严格把握公开范围。对申请人申请公开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以及对公开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提供。准确界定信息范畴,完善依申请处理程序,加强工作沟通协调。
5、完善监督保障机制。建立完善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激励机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开展监督检查,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坚决纠正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行为。
6、组织政务公开培训,加强政务公开理论研究。借助各方面力量,组织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针对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要积极开展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适时组织召开政务公开专题研讨会。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江北区民政局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