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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报告
发布机构: 宁波市环境保护局江北分局 成文日期: 2017-03-16
宁波市环境保护局江北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16 00:00来源:宁波市环境保护局江北分局浏览次数: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2016年宁波市环境保护局江北分局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由宁波市环境保护局江北分局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宁波•江北”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bjb.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查看。

    一、 概述

  2016年是新环境保护法开始实施的第二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的第一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按照《江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中央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等的相关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及市环保局、分局的中心工作,顺应公众关切,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机制建设,增强公开实效,丰富公开途径,规范公开内容,使环境环保信息公开更好地服务于江北区经济发展要求。

  因我局是宁波市环境保护局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环保局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从2012年下半年起,我局在互联网站开设分局自己的官方网站,网址为:http://www.nbjb.gov.cn/art/2020/4/1/art_1229059270_47483743.html,各类信息在官网平台公开,部分信息同步公开在区政府平台。

  2016年1月1日起,我局官方网站正式停运,网站相关内容已整合至宁波市环保局网站(www.nbepb.gov.cn),且各类公开信息已分类整合至市环保局网站信息内,因此相关内容请在宁波市环保局官网查询。

  尽管我局官网停运,但我局仍通过多种途径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充分利用报纸、分局宣传栏、宣传画这类常规媒体,也通过官方微博微信网络媒体作为载体,开设“每天学点环保法”、“学习大气法”,“环保小知识”等栏目,通过多媒体图文并茂地展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且在微博发布信息数量已近3000条。图示如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分局继续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对我局的政务信息进行梳理,在遵守相关保密规定的基础上,全年通过多个渠道公开政府。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在江北区政府门户网上共公开信息204条,内容涵盖政务动态、工作进展、领导活动、应急管理等信息;其中,环境保护部门文件、政策法规及解读信息50条,占25%;政务类工作信息(工作进展等)占147条,占72%;应急管理6条,占3%。其他类相关信息,均在市环保局官网公开。视图如下:

  

  在分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0条左右。2016年根据区政府及省市环保局部署,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信息的主动公开:

  1. 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我局在2016年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重点推进了以下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1)深入广泛开展新实施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公开。

  2016年是新环境保护法开始实施的第二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的第一年,大气污染防治尤其是重中之重,且随着污染防治的深入,为新法的顺利实施,遏制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出台了许多相关的配套办法、实施意见等。我局均在分局网站的通知公告栏目予以公开,且在宁波主要报纸《宁波日报》上宣传市大气条例,一方面方便群众查询,一方面加强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我局也通过发放相关法律法规材料、在宣传栏张贴宣传画等方式,主动公开、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引导广大企业群众加强环境保护意识。

  图示如下:

  1是发放的宣传材料

  

  2是在主流媒体上宣传条例

  

  3在当地报刊上宣传

  

  (2)深入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我局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共发布了8个服务事项,且均可在线办理。这些审批事项,均发布了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注意事项等相关内容。

  (3)深入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目前我局在市环保局官网、省政务网站、环境监察部所设置的行政处罚栏目,所有行政处罚均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在20个工作日内采用公开其摘要信息的形式进行公开。

  (4)深入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因我局是市环保局派出机构,所有财务资金归口市环保局统一管理,由市环保局统一发布财务信息。排污收费是国家对排放污染物的组织和个人(即污染者),实行征收排污费的一种制度,这是贯彻“污染者负担”原则的一种形式,我局亦在网站公开对每家企业收费的详细信息。

  (5)深入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进一步促进环境信息公开。推进环评审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等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我局坚持行【】政审批透明办理、阳光审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均在分局网站公开。从项目的受理、拟审批、审批决定、项目竣工验收等情况,均坚持及时向社会公开。我局在行政执法、现场监察、污染纠纷处理等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方面,均及时在市环保局信息公开相应栏目公开。

  2. 不断加强主动公开力度

  (1)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环境保护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区政府平台主动公开了面向广大企业公众的相关文件内容,并保持了内容的动态更新。

  (2)充分发挥各类平台综合优势。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我局充分运用分局政务微博这一媒体渠道,扩大环境信息传播范围,提高了信息的发布率,并保证了在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内容的准确、一致。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法依程序答复公众公开申请,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市环保局官方网站均开设有依申请公开入口,切实做到答复内容依法有据、操作流程严谨规范、答复办理及时高效。2016年,我局未收到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分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分局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社会发展的总要求、离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期待还有差距。我局将根据社会及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要求,持续改进,不断完善,为推动我区环境保护工作做出更大贡献。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表

      

(2016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50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883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625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5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5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0

  (一)收到申请数

.

     1.当面申请数

.

     2.传真申请数

.

     3.网络申请数

.

     4.信函申请数

.

  (二)申请办结数

.

     1.按时办结数

.

     2.延期办结数

.

  (三)申请答复数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涉及商业秘密

.

         涉及个人隐私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三)其他情形数

  .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三)其他情形数

  .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

  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


                            宁波市环境保护局江北分局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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