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205000D/2017-37918
文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宁波市江北区房屋征收办 成文日期: 2017-02-28
江北区征地拆迁办公室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须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宁波市江北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xxgk.nbjiangbei.gov.cn)中的年度报告专栏下载。
  一、概述
  为保障人民群众对于我区征地拆迁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16年,我办立足本职,紧抓重点,围绕公众关注的征拆热点,不断推进全区征拆工作政府信息公开。
  (一)加强领导,深化协调配合提认识
  我办从加强政务公开管理和强化约束机制入手,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修订了《办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增订了《办党组议事规则》、《江北区征地拆迁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等。同时,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牢固树立“公开就是诚信、公开就是纽带、公开就是监督”的新观念,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全面地公开。
  (二)把握重点,拓展内容渠道强规范
  1、规范公开内容
  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面,规范公开内容。一方面,根据各栏目情况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更新不多、有重复的栏目进行合并、调整,确保无空目录、“僵尸”目录。另一方面,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内容,及时进行政策性文件清理,将已不适用、废止的文件及时进行清理,并发布说明,本年度共清理已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充分遵循“以民为本”的工作原则,实现重大决策预公开,在是否将征拆项目纳入年度计划、意愿征询90%、签约达标80%等重要环节严格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重点推进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

2、拓展公开渠道
  对于征拆工作,怎么补偿和补偿多少是被征收人最关心的关键所在。为了保障群众对这些关切问题的知情权,消除因信息不对等而引起的猜测和谣言,我办全力推进公开渠道多样化,加强公开力度。
  除了传统纸媒、广播电视等渠道,利用网络平台,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公开最新工作动态、进行数据更新。在征收开始阶段,就通过区/办门户网站、宁波市主流纸媒《宁波日报》等公开征收决定、征收公告和征收补偿方案。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实行“三上网”,即“网上签约、网上备案、网上公开”。

本年度为加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的实用性和规范性,对网站进行了全新改版,使内容更为精炼,获得信息更为便捷。

另外,注重强化面对面双向交流的公开渠道,在房屋征收项目现场设置现场办公点,通过“一块屏、一个网、一张图、一块公告栏”(即电子查询触摸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公开系统网、房屋征收流程图、现场信息公告栏),在项目征收过程中,严格按照“阳光征收”规定操作,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打消疑虑,加快工作进度。同时,深入推进阳光征拆工作,阳光征拆从国有土地向集体土地延伸拓展。专门编制《孔浦村城中村改造地块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将房屋拆迁所涉及的评估、丈量、房屋面积确权等和村民们进行一对一的沟通,该项目整体签约率达到96.4%,货币安置比例超过50%,远高于其他改造的城中村比例。


(三)合理引导,做好政策解读推落实
  创新公开载体,启动发资料、贴标语等单向宣传和建立qq群、楼道微信群、工作队上门等双向交流的并行模式,进一步增强感知度。特别是在关键节点中运用好各种媒体引导舆论,充分发挥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宣传在工作推进中的作用。


 

同时,主动做好各项政策解读,除畅通渠道接待来电、来访的群众,为他们答疑解惑外,还能用图文并茂的形式做好新出台政策的解读,本年度对《江北区集体所有土地上非住宅拆迁货币补偿若干规定》作了解读。

(四)跟踪问效,强化监督检查抓实效
  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主要内容,完善“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精细化、明确化、具体化,严格审查公开内容,逐级审批;定期实行“回头看”,每季度进行一次内部审查和问题整改,杜绝公开过程中的随意行为,提高工作的严谨性和规范性。同时,强化群众监督作用,通过办网站“民意调查”、“主任信箱”等栏目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的“意见箱”栏目,搭建群众监督平台,让群众对发现的问题有反映的渠道,并将外部监督和内部制约结合起来,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和征拆工作推进的无缝衔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我办通过区门户网站(宁波市江北区政府信息公开网)、江北区征地拆迁办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网络接访平台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7条。其中,工作进展类37条、征收公告类42条、统计数据类19条、领导活动类2条、征地拆迁财政信息2条、人事信息类1条、政策法规类1条、电子期刊类12条、政务微博类97条、监督投诉类10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我办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在不断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的同时,稳步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内部审批流程,注重依申请公开严谨性;能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依程序答复公众的公开申请,注重申请受理答复的规范性,并能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答复及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一)申请受理情况
  依法依程序答复公众公开申请,2016年区征地拆迁办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次,2件为网上申请件,2件为当面受理件。
  (二)申请办理情况
  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答复中,按申请人申请公开的2件,已主动公开的1件,不重复答复的1件,均已按期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区征地拆迁办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区征地拆迁办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诉讼1件,一审驳回起诉,二审申请人撤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
  2016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全区统一要求进行及时、高效地开展,整体上取得了较好成效,但还存在着信息公开数量同比有所下降、公开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等问题。下阶段,我办将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1.进一步深化公开的意识,加强组织引导工作,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利用好征地拆迁工作信息网络,及时地充实内容,使信息更为完整、具有时效性。
  2.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探索公开的方式,以增强公开效果,提高部门工作的透明度。下步希望通过各网络平台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并设立相关咨询服务,辅之以报纸、电视等媒体报道,力求实现公开工作的全方位、立体化。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2016年度江北区征地拆迁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16年度江北区征地拆迁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1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9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97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99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6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04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4

1.当面申请数

2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2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4

1.按时办结数

4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4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0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

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0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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