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99833108/2017-3789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7-02-21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要求,由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立足本局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增强工作透明度,丰富公开渠道,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根据领导分工,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现实需求,在局务会议多次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部门重视此工作。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市、区两级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技能,更新政策法规等各类知识。
二是健全规章制度。根据现实情况,及时修订《江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职责、审查内容、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等内容。加强文件公开管理,要求每份文件在发文前填写《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批表》表格。加强依申请公开管理,明确处理流程、处理科室,确保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开。
三是加大公开透明度。积极适应三局整合现状,2016年我局在研究原工商、食药、质监三个部门原官方网站基础上,重新开发设计“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确保信息公布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同时,加强与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对接,做到两个平台信息自动推送,及时更新。继续加强微博、微信的维护,及时发布工作亮点和工作成效。
江北区市场监管局全新官方网站
江北区市场监管局官方微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公开信息包括机构概况、法规公文、规划计划、工作信息、行政权力、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社会监督、年度报告9个1级类别,19个2级类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江北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布了309条信息,分别为区部门文件53条,发展规划1条,重点工作11条,公告公示21条,政务动态62条,计划总结11条,工作进展83条,应急管理6条,领导活动19条,提案议案1条,政府建设9条,食品安全21条,统计数据1条,行政监管1条,行政处罚1条,人事任免3条,公选公招1条,财政预决算3条,年度报告1条。积极参与做好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和维护工作,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政府信息公开等平台及时更新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事项和部门责任清单等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一)申请受理情况
依法依程序答复公众公开申请,2016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其中1件为网上申请件,14件为来信申请件。
(二)申请办理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答复中6件同意公开,5件同意部分公开,2件不予公开,2件已公开。
(三)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6年,我局根据工作职能,畅通投诉举报电话,指定专人负责信访、舆情等工作,对收到的举报、投诉、咨询等件及时处理和答复。同时,根据工作进展,对公众广泛关注的食药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消费维权等内容,及时通过媒体、网站等线上线下方式公布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效,网上共公开相关监管信息620多条,纸质和电视媒体上发布相关新闻60多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将2015年度未按时年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外资企业、内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进行公告。我局牵头搭建的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已完成建设,通过市、区两级数据交换平台,整合了全区近4万家经济主体的信用信息,共涉及20个相关政府部门的开业、变更、注销、处罚、荣誉等信息,供全区各级部门以及社会公众查询。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行政处罚共151家企业173条,公示行政许可信息267家企业374条,录入抽查检查企业信息778条。2016年,为进一步增加公众对市场监管职能的了解,全面开展了市场监管服务进社区活动,共开展活动24次,发放资料2100余册,参与人数近1200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12件,6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6件存在未决、中止、撤回等其他情形。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诉讼6件,2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4件存在未决、撤回等其他情形。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不断深入,但是相比公众对市场监管工作信息公开的期待和要求仍有一定距离,如政策解读力度仍需加强,公开范围有待拓宽,公开内容通俗性还要改进等。2017年,我局将深入挖掘可公开内容,加强培训提高专业人员业务能力,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表:
2016年度江北区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0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9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43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1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7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3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5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4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5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5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5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2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6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5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2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6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6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6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2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4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 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78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