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951475/2017-02030 | ||
文件字号: | 北区统〔2017〕6号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服务对象: | 无特定对象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17-02-14 |
区内各商业综合体: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城市商业综合体统计专项调查的通知》(国统字〔2015〕109号)和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做好城市商业综合体统计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浙统函〔2015〕201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好城市商业综合体调查工作,区统计局制定了《江北区城市商业综合体统计专项调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江北区统计局
2017年2月13日
江北区城市商业综合体统计专项调查方案
一、总说明
(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反映城市商贸流通发展状况,了解和掌握城市商业综合体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经营情况,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市商业综合体统计调查,为制定相关政策与规划提供依据。
(二)调查对象
江北来福士广场、江北万达广场。
(三)调查内容
城市商业综合体开业时间、占地面积、客流量等基本情况,吸纳就业的情况以及经营活动的总体规模、业态结构和经营结构等情况。指标详见《城市商业综合体情况》调查表。
(四)调查频率、报送时间和报送方式
本调查为年报,报告期为2016年。《城市商业综合体情况》和《城市商业综合体商户经营情况一览表》均由各调查对象于2017年2月20日前报送。填报方式均在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网上报送。
(五)组织实施
省统计局负责调查方案的制订、数据处理软件的开发与培训和数据汇总整理。各市、区统计局负责确定调查单位,组织统计数据填报和录入,做好数据审核、上报工作。
二、调查表式
城市商业综合体情况
表 号: | Ⅴ515表 | |||||||||||||||||||
制表机关: | 国家统计局 | |||||||||||||||||||
文 号: | 国统字(2015)109号 | |||||||||||||||||||
2015年 | 有效期至: | 2016年6月 | ||||||||||||||||||
一、基本情况 | ||||||||||||||||||||
商业综合体代码(E01)(统计机构填报):□□□□□□-□□□ 商业综合体名称(E02): 经营地址(E03):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 县(区、市、旗)街、门牌号 开业(成立)时间(E04):年月 全部可出租(使用)面积(E05):平方米 车位数(E06):个 全年总客流量(E07):人次,同比增长(E11):% 管理单位名称(E08): 管理单位组织机构代码(E09):□□□□□□□□-□ (或管理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E10):□□□□□□□□□□□□□□□□□□) | ||||||||||||||||||||
二、自营、联营部分的经营情况 | ||||||||||||||||||||
项目 | 代码 | 商户数 (个) | 商户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人) | 商户销售额(商户营业额)(万元) | 营业面积 (平方米) | |||||||||||||||
法人 | 分支机构 | 个体户 | ||||||||||||||||||
本年 | 上年 | |||||||||||||||||||
A | B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
合计 一、零售业 1.百货店 2.超市 3.专业、专卖店 4.其他 二、餐饮业 三、服务业 1.电影院 2.游乐游艺 3.KTV 4.教育培训 5.健身养生 6.其他 |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 |||||||||||||||||||
三、租赁部分的经营情况 | ||||||||||||||||||||
项目 | 代码 | 商户数 (个) | 商户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人) | 租金总额 (万元) | 商户销售额(商户营业额)(万元) | 营业面积(平方米) | ||||||||||||||
法人 | 分支机构 | 个体户 | ||||||||||||||||||
本年 | 上年 | 本年 | 上年 | |||||||||||||||||
A | B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
合计 一、零售业 二、餐饮业 三、服务业 1.电影院 2.游乐游艺 3.KTV 4.教育培训 5.健身养生 6.其他 |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201 年月日
说明: 1.统计范围:辖区内城市商业综合体。
2.主要审核关系:行关系 (1)01=02+07+08 (2)02=03+…+06 (3)08=09+…+14 (4)21=22+23+24
(5)24=25+…+30列关系 1≥2+3+4
三、指标解释
商业综合体代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商业综合体所在地区的6位行政区划代码,第二部分为3位顺序码。此代码由统计部门编制填写。
商业综合体名称按正式对外公开使用的名称填写。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字母、数字填写。
管理单位名称指管理运营商业综合体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的单位名称,应为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
组织机构代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共9位,无论是法人单位还是产业活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均由8位无属性的数字和1位校验码组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指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规定,由赋码主管部门给每一个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十八位的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不使用I、O、Z、S、V)组成。
经营地址指商业综合体实际所在地的详细地址。要求写明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的名称和详细的门牌号码。
开业(成立)时间指单位开业或成立的具体年月。
全部可出租(使用)面积指商业综合体报告期末可用于出租的全部面积,按报告期末实有面积填写。
车位数指商业综合体可为顾客提供的停车位数。
全年总客流量指报告期内进入商业综合体的总人次。
商户销售额指零售业商户在商业综合体内对本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出售的商品金额(包括售给本单位消费用的商品,含增值税)。
商户营业额指餐饮业和服务业商户在经营活动中因提供服务或商品销售等取得的全部收入(含增值税)。
商户数指报告期末商业综合体内实际经营的商户个数。
商户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指报告期末最后一日24小时在各类型商户工作的实有从业人数。
营业面积指商户承租的对外营业的实有建筑面积,不包括办公面积、仓库及加工场地的面积。
百货店在一个建筑物内,经营若干大类商品,实行统一管理,分区销售,满足顾客对时尚商品多样化选择需求的零售业态。
超市开架售货,集中收款,满足消费者日常生活需要的零售业态。
专业店以专门经营某一大类商品为主的零售业态。例如玩具店、家电专业店、药店、服饰店等。
专卖店 以专门经营或被授权经营某一主要品牌商品为主的零售业态。
游乐游艺以经营为目的,提供设施供人们游戏娱乐的业态,如游乐场、游艺厅等。
城市商业综合体商户经营情况一览表
城市商业综合体名称:
序号 | 店铺 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单位类型 | 行业类别 | 期末从业人员数(人) | 租金总额(万元) | 销售额(营业额)(万元) | 营业面积(平方米) | |
本年 | 上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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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单位类型:1法人 2分支机构 3个体经营户; 2.行业类别:11零售业百货店 12零售业超市 13零售业专业、专卖店 14零售业其他 20餐饮业 31服务业电影院 32服务业游乐游艺 33服务业KTV 34服务业教育培训 35服务业健身养生 36服务业其他; 3.租金总额仅由租赁部分的商户填写,自营、联营部分的商户可不用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