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951467/2017-00279 | ||
文 号: | 北区司法〔2017〕36号 | 主题分类: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宁波市江北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17-11-06 |
关于陈跃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科(室)、社区矫正管理局,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聘任:
陈跃红同志为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
任建业同志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科(区法律援助中心)科长。
以上二位同志聘期至2018年11月30日,任职时间从2017年10月30日党组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
免去:
陈跃红同志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科(区法律援助中心)科长职务;
任建业同志的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职务。
宁波市江北区司法局
2017年11月2日
关于陈跃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