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951467/2016-00258 | ||
文 号: | 北区司法〔2016〕8号 | 主题分类: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宁波市江北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16-03-09 |
关于徐霞萍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科(室)、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根据《关于印发街道、镇、区级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北区委办发〔2005〕40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聘任:
徐霞萍同志为法制宣传教育科科长;
任建业同志为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
以上二位同志聘期二年,任职时间从2016年2月26日党组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
免去:
徐霞萍同志的主任科员;
任建业同志的社区矫正管理科副科长。
宁波市江北区司法局
2016年3月9日
关于徐霞萍等同志任职的通知(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