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951459/2016-37813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报告 |
发布机构: | 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 | 成文日期: | 2016-03-30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情况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宁波•江北”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分局的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办公室,电话:0574-81986016;电子邮件:jbgafj@nbjiangbei.gov.cn。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情况概述
2015年,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在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按照《条例》、《暂行办法》和《规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和我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按照“规范权力运行,加强监督制约”要求,不断完善和强化“阳光警务”,服务社会民生,主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积极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
(一) 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
分局党委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年初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目标任务分解,并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分局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完善即时发布、议题设置发布机制,各部门均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具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网络,确保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此外,根据市公安局《全市公安机关警务公开与信息发布工作规范》,规范警务公开发布机制,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使信息公开和申请受理机制更加严密、规范、科学、高效。
(二)进一步规范发布程序
2015年,分局进一步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行为,实行双层审核制度,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将拟公开信息报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后上报分局办公室,经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批后实行对外公开,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及分管领导慎重负责地做好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录入工作,杜绝超时、泄密情况的发生,减少行政复议、诉讼。细化主动公开的各类公安政务信息,主要包括:本单位机构概括、办事窗口、服务承诺、便民利民措施、人事信息、法律法规、重大案(事)件的侦破、处理情况、犯罪活动的主要规律特点及防范措施等方面的信息等。公众可在分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查阅到所需要的相关安全防范和办事服务信息。
(三)进一步创新公开渠道
2015年,分局充分运用现有各信息公开及发布平台不断创新工作举措,构建多样化的信息公开渠道。本着“促进公开,方便公众”的原则,在分局门户网站、区政府门户网站等信息公开主阵地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警界纵横》、《警周刊》、《《新江北》、《江北新闻》等公安自办媒体和区级主办媒体上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此外还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警民互动论坛、微博等媒介平台的应用,不断深化利用各类公开渠道,增进警民双向互动,深化开展“警营开放”、“110接警日”、“三百”、“安全防范进基层”等活动。及时发布治安信息、重大案(事)件、防范信息、社区警情等,细化服务举措,方便公众查询、检索。利用网上局长信箱、业务咨询等栏目有效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今年来已累计解答了84件咨询服务事项,及时回复了64封局长信箱来信,受到办事企业和群众肯定。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分局根据《条例》和《规定》要求,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分局外网上不断调整完善了信息主动公开栏目,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分局均能在该信息形成或变更20日内及时发布或更新。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类别
经调整精简,分局目前建有机构概况、政府文件、工作信息、行政执法、办事指南等7个一级类别及 12 个二级栏目。2015年共主动公开公安政务信息230条,其中公开文件类信息28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12.17%;公告公示类信息8条,占全部公开信息3.48%;政务动态类信息37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16.09%;工作进展类信息46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20.00%;领导活动类信息48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20.87%;社会治安类信息56条,占全部公开信息的24.35%。
分局办事信息涵盖所需材料、办事流程、工作时间、办事表格下载、咨询电话等要素,内容完整,工作动态信息更新及时,要素完整。今年,根据工作要求,我局按时完成了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江北平台的行政权力公开工作,共公开行政许可事项(34项)、行政处罚(23项)、行政强制(14项)、行政奖励(1项)、审核转报(1项)、其他行政权力(22项)公开至浙江政务服务网江北平台。
(二)公开的形式
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主要方式有以下四种:
1、在分局门户网站、“宁波•江北”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nbjb.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nb.zjzwfw.gov.cn/)上公开。
2、在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江北户证中心、各派出所、社区警务室提供查询宣传服务。
3、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作为主阵地公开重大政务信息。
4、以微博、网络论坛等新媒体作为辅助形式来公开部分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分局根据《条例》和《规定》要求,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门户网站上开设依申请公开和意见箱栏目,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分局均能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回复。
2015年,分局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积极、及时,共受理答复网上申请4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分局未发生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分局发生3起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市公安局皆维持分局决定;发生8起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案件,法院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各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信息公开意识仍不强。
2、主动信息公开渠道有待增加。
(二)改进措施
1、建立常态化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
2、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深化互联网+信息公开工作,开通“江北公安”微信公众号。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