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K1606053X/2016-37800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报告 |
发布机构: |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中马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 | 2016-03-2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江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中马街道办事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七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江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中马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江北区西草马路121弄57号;联系电话:0574—87668229。
一、概述
2015年,中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和江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坚持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以全力打造透明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为目标,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及监督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为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科(室)长和社区主任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政务公开的责任分工。分管领导为党工委副书记,责任科室为党政办;各科室、各社区均有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各类政务信息,全街道形成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抓总,各科室、各社区协调运作,具体人员分工负责的政务公开工作网络,为实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的进行。
(二)协调配合,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各科室和社区,做到了交流消息、互通有无,及时把政务信息汇总到办公室集中整理,统一公开,从而丰富了公开的内容。在解答有关咨询时,各科室和社区能够积极配合,及时准确的解答居民的有关问题。在强化网站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不断充实完善网上咨询、求助等项目。通过区政府、街道网站公开;指定场所信息公开查阅点(电子触摸屏);投诉咨询栏解答、领导信箱等形式,不断拓宽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方便居民查阅和咨询。
(三)加大力度,强化政务公开责任制。强化监督、考核机制,加强政务公开监督,公开监督途径,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把政务公开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结合起来,把政务决策、政务管理和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使政务公开真正成为我街道日常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2015年,中马街道办事处被评为区级政府信息公开先进单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5年度,街道通过江北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共586条;通过街道网站更新消息663条;全年无对政务公开举报、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江北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法规公文类41条、公告公示37条、人事信息类5条、政务信息类300条、计划总结12条、应急管理类36条、工作进展类27条、招商引资类15条、社会治安类42条、计划生育类11条、食品安全类9条、政府采购51条;


1、江北区政府信息公开网,
网址: http://www.nbjb.gov.cn/。

3、中马街道办事处其它信息公开模式。
(1)街道社区服务大厅信息公开电子触摸屏;
(2)盐仓社区居委会信息公开电子触摸屏;
(3)外滩党员服务中心外滩党建智慧谷平台。

一年来,没有接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年来,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发生任何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年来,街道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充实。
(二)改进措施:主要认真梳理,增加公开信息的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增加工作类信息、便民类信息的公开数量,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每条公开信息都能在20个工作日之内依法公开,保证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5年度)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58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6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