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K16060505/2016-37830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文教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 | 2016-03-28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文教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bjb.gov.cn)下载。
一、概述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街道中心工作,立足本职,创新思路,以群众需求为向导,不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街道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创新公开工作举措,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全面,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积极开展图文相结合的信息公开形式,增强信息公开的亲和力和实效性。一是充分发挥“互联社区”平台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支撑作用,利用其他媒体和刊物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多样化。二是注重质量,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和时效性,我街道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以及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确保政府信息生成后及时在网上进行公布。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便民服务等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对各类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整合,更新、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更加方便公众查阅、获取相关信息。在信息发布内容上,第一时间发布重要政策法规文件和公告公示信息,加大动态信息、人事任免、社会治安等信息的发布力度。
2015年,我街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733余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2条,动态信息518条、公告公示41条、领导活动29条、社会治安、招商引资、计划总结、人事任免,、保障性住房等信息123余条,公开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大部分信息配插图片。信息公开的形式如下: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bjb.gov.cn/); 江北区政府政务公开网(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417/index.html)是我街道信息公开最为主要的网络平台,政务微博、微信成为我街道发布工作动态、回应社会热点的有力渠道。在街道办事大厅、北岸琴森社区设置自助查阅平台,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服务大厅设立专门窗口,统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同时本着便民、服务原则,实行网上申请、邮寄申请等多种申请方式,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法定程序答复申请人。2015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已全部办结。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年来,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发生任何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年来,街道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街道政府信息工作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政府信息公开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宽和创新。下一步,街道将切实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适应新形势,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制,有组织、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通过定期的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坚持公开原则的确定性与公开步骤的渐进性相结合,公开内容的真实性与公开形式的多样性相结合,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创新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健康有序地开展。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5年度)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057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3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3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347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2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51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2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 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18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