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951467/2016-00256
文  号: 北区司法〔2016〕11号 组配分类: 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
有效
宁波市江北区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成文日期: 2016-03-24 发布日期: 2016-03-24
关于吴丹丹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北区司法〔2016〕11号

各科(室)、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因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聘任:
  吴丹丹同志为白沙司法所副所长,聘期二年,任职时间从2016年3月24日党组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
  免去:
  吴丹丹同志的中马司法所副所长;
  陆一蕙同志的白沙司法所副所长。


                           宁波市江北区司法局    
                            2016年3月24日    


关于吴丹丹等同志任职的通知(1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