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951467/2016-00256
文  号: 北区司法〔2016〕11号 组配分类: 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
有效
宁波市江北区司法局
主题分类: 司法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16-03-24 发布日期: 2016-03-24
关于吴丹丹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北区司法〔2016〕11号

各科(室)、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因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聘任:

吴丹丹同志为白沙司法所副所长,聘期二年,任职时间从2016年3月24日党组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

免去:

吴丹丹同志的中马司法所副所长;

陆一蕙同志的白沙司法所副所长。



宁波市江北区司法局    

2016年3月24日    



关于吴丹丹等同志任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