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951491/2016-37827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报告 |
发布机构: | 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16-03-23 |
201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我局以“围绕公众关注热点,推进政府信息”为主旨,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并结合工作实际,切实贯彻落实依法行政的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向社会公布江北区人社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针对公众难点,推进信息公开机制建设。为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专门出台了《江北区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事宜。同时,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层层分解。目前,我局已先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制度,并建立监督检查处理机制、考核评比、责任追究制度。
(二)围绕关注热点,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进一步促进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广泛开展社会保险新政策的宣传告知工作,及时组织了全区街道(镇)的村(社区)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培训,印制大量告知书、宣传手册发放张贴到社区、村,尽力让符合条件的群众知晓新规定,及时进行参保缴费。同时积极推进“电子社保”工作,拓展提升“网上办事大厅”功能,引导更多用人单位采用网上申报方式办理社会保险。全面梳理就业创业业务事项,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以及创业俱乐部网站上公布最新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目前共公布各类就业创业政策16项,包括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进一步将服务事项的办理须知、服务流程、办事资料、办理时限等进行网上公开,在服务大厅设置服务指示牌、政策宣传取阅栏,编印发放各类政策宣传资料、办事指南等。同时积极推行“阳光政务”,将就业登记、现场招聘服务纳入阳光政务网上办理事项。
(三)突出公开亮点,推进人社行政许可公开。江北区人社局突破工作难点、创新工作方式,对行政许可结果的公开作了全面规定,明确公开范围、明确公开审查、明确公开内容、明确公开流程,稳步推进行政许可等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的公开。行政处罚决定文书超过法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时限15个工作日或者审批部门作出许可决定后15个工作日内,相关科室将结果提交给办公室,办公室自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今年9月以来,我局已公开《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17条,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为,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69条,完成目标考核的147.6%,其中:法规文件17条、政务动态255条、计划总结2条、工作进展45条、行政许可43条,人事任免4条、财政预决算2条、年度报告1条,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实现全文电子化。
(二)“四张清单一张网”公开或建设情况
区人社局紧紧把握“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这一核心任务,运用“准、清、严、明”四字诀,完成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权力事项库建设,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初步建立了全面衔接、分工明确、权责一致的职能体系。共梳理公布权力事项66项,其中行政征收3项,行政给付3项,行政许可6项,行政确认9项,行政处罚37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8项,行政许可事项已具备网上运行的条件。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信息公开的渠道有:1.区政府网站(http://www.nbjb.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2.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区档案局和图书馆,提供群众查询的设备和场所;3.局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到个人、企业以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几个问题:1、部分栏目建设仍需更好完善,网站的综合服务水平还不够成熟,政府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2、近年来,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越来越高,内容越来越多,而我局无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的公开的效果。在后台管理中,页面设计布局等专业知识的缺乏,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版式创新上还需进一步提高。3、宣传的力度不够,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清楚。针对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我局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信息公开的基础性、规范性和机制性建设。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人员配备等基础性工作力度。二是要做好公开信息的及时更新工作,做到平均每月上传的信息不少于30条。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工作力度。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社会公示,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各种方式公开。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2015年度江北区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3日
附件:
2015年度江北区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6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239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4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4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89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3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3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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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 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