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9458570/2016-01780 | ||
文 号: | 北区农〔2016〕6号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有效
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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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16-01-25 | 发布日期: | 2016-01-25 |
北区农〔2016〕6号
慈城镇农村发展局、各涉农街道农村工作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减轻农民种粮成本,上级决定专项下达给我区2015年度农资综合直补资金242.42万元(甬农发[2015] 143号),加上上一年度余额2356.37元,两项合计2426556.37元。
前期,经慈城镇农村发展局、各涉农街道农村工作服务中心统计、核查、公示,由江北区农林水利局汇总,并会同区财政局审核后,确定今年我区纳入农资综合直补范围的水稻种植面积为37642亩,涉及农户4514户。现按照下达的补贴资金折算,每亩补助标准为64.4元,全区共需要发放补贴资金2424144.80元(资金分街道分配汇总表见附件),尚余2411.57元。
各镇及街道要严格落实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公示制度,在资金发放前,以村为单位,将每个农户的水稻种植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在村务公告栏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补助面积和实际种植面积一致;严格执行信访受理制度,对于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严格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彻底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公示结束,根据上级精神及与市信用联社达成的合作协议,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委托市信用联社采取“一折通”的方式代为发放。区财政局将2424144.80元补贴资金拨付到市信用联社(户名:宁波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帐号:83111001262102000133),并提供资金分户发放清单,由市信用联社根据发放清单,将补贴资金打入农户“一折通”户头。
2014年整理后的粮食直补数据电子档已发放给慈城镇农村发展局及各涉农街道农村工作服务中心,请各单位将2014年粮食直补数据录入到2015年度农补网信息系统中,注意粮食直补数据分别按提供的价外补贴(分早稻和晚稻分别录到粮食直补-早稻订单奖励,粮食直补-晚稻订单奖励)和种粮大户直补分户数据(早稻晚稻合并后录到粮食直补-种粮大户直补中)录入后上报。
附件:江北区2015年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分街道分配汇总表。(详见“文件下载”)
江北区农林水利局
江北区财政局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