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1467/2015-0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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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波市江北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15-05-13
江北区司法局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着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各项工作,为加快推进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滨水品质新城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切实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为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一是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以教育实践活动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新发展。二是全面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继续深化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三是强化队伍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健全完善惩防体系,深化正风肃纪工作,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要求,坚决反对“四风”。四是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各项教育培训工作,提升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五是深化“阳光法苑”服务品牌创建,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工作,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影响力。
  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整合司法行政职能,健全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二是加强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接待窗口建设和“12348”咨询平台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三是争取政策扶持,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三、规范司法所建设
  一是按照上级要求,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司法所办公用房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司法所业务用房功能设置。二是组织星级规范化司法所考评工作,健全组织机构、规范编制管理、顺畅管理体制、配备齐全人员、完善基础设施,做到职责履行到位、管理制度健全。三是加强司法所人员管理和业务培训,对全区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1、认真做好“六五”普法考核验收。一是全面回顾总结“六五”普法工作做法经验及成效,通过组织召开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总结把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做好“七五”普法规划的研究论证工作,适时研究制定江北区“七五”普法规划。
  2、不断推进“法律六进”活动。 深入开展“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反腐倡廉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完善公务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和领导干部任前考试制度。二是大力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三是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增强广大企业职工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四是加强农(居)民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农(居)民依法参与自治和建设。五是大力开展主题活动,充分利用各种专项法律宣传日活动,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3、深化法治文化建设。一是完善政府购买普法服务项目工作,对试点的项目进行综合评估,逐步健全运行机制,拓展服务对象、扩大服务范围,使政府购买普法服务工作走上规范化、日常化轨道。二是深化宁波市青少年绿色学校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文化馆的积极作用,加强法治文化园的建设,争创全国级的法制教育基地。三是推进村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结合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对新申报省、市级的村、社区进行重点指导,使村内的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广场真正成为村民喜闻乐见地法制宣传新平台,使法治文化真正深入群众、深入基层。
  五、发挥法律服务职能
  1、强化法律服务。一是落实“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要求,推进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到位,发挥律师参与政府法律事务的作用,积极配合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征地拆迁等中心工作,提供法律服务,防范法律风险。完善律师参与政府领导接访和律师信访值班等制度。二是深化社区、村法律顾问机制,推广社区(村)法律顾问每月固定一天进驻社区工作常态化机制,不断拓宽社区律师服务领域。三是整理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贴近百姓日常生活的各类案件,免费发放给办事群众,培养广大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
  2、提升法律援助质量。一是把握援助工作的核心与关键,加强案件的动态监管,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实现法律援助案件网内流程操作、网上实时监控。加强援助受理、承办人员的业务培训,探索建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团队。二是规范法律援助程序,切实做到依法受理,及时审查,及时指派与办理。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做好新《刑诉法》实施后的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各项法律援助工作。三是加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和未成年人、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群体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完善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点的设立,推进援助站、点的规范化运作。
  3、规范行业监管。一是着力改善律师执业环境,鼓励、引导律师行业发展壮大,引进更多专业律师事务所,引入和培养更多优秀青年律师人才。二是强化日常执业监督,健全律师诚信执业和律所信息化建设的评价、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严格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和律师、法律工作者的年度考核,做好律师、法律工作者投诉案件的查处工作,推动基层法律服务所改制工作。三是坚持和完善例会制度,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素质培训,全面提高法律服务队伍的综合素质。
  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
  1、深化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一是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和人员组成、文书和档案制作、信息统计和报送等工作,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内部管理、纠纷移交委托、联合调解、信息反馈等制度。二是规范专业、行业调委会工作,加强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协调配合,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2、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一是组织全区人民调解干部集中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区人民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员考核奖励,全面落实人民调解员“以奖代补”措施,有效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理顺联调工作机制。一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参与行政、司法调解的力度,协力化解行政、司法执法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二是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对不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做好排查工作,并将预警信息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三是为区信访工作提法律意见,做好参谋,协助减少、化解矛盾纠纷。
  七、强化社区矫正工作
  1、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一是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确保社区矫正刑罚合法执行,配齐配强具体工作人员,优化执法队伍结构,制定执法流程,完善日常管理、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等各项制度。二是成立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协调财政、民政、人力社保等部门,吸收具有一定社会工作和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等工作。
  2、提高社区矫正管理水平。一是转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执法理念,提高工作人员执法意识。二是转变社区矫正执法方式,矫正管理和监督执法相分离。管理主要承担矫正人员的接收报到、公益劳动、思想汇报、集中学习、档案管理、数据报送以及安置帮教等日常工作;监督执法主要负责矫正人员的审前社会调查、暂予监外执行到期复核、信息化管理核查、请销假审批、奖励处罚案件办理以及日常执法监督检查。管理和执法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三是成立审前社会调查小组,使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合理、公正,提升审前社会调查的严肃性。   3、加强社区矫正(归正)人员教育工作。一是重新组建集中教育讲师团,物色适合并且热衷社区矫正工作集中教育人员组建集中教育讲师团,利用道德讲堂、法律“六进”、法治文化基地、再就业培训等有效载体,丰富社区矫正集中教育的内容和方式,提升社区矫正集中教育的实效性。二是加大公益劳动基地建设力度,会同财政、民政等部门积极培育社区矫正中介服务机构,探索政府出资购买社会组织的管理服务方式,为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提供帮助。

                               宁波市江北区司法局
                                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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