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99833108/2015-02533 | ||
文 号: | 北区市监〔2015〕33号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有效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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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15-04-23 | 发布日期: | 2015-04-23 |
关于印发2015年江北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
北区市监〔2015〕33号
慈城分局,各市场监管所、机关相关部门:
根据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宁波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甬市监保〔2015〕87号)文件要求,为及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抽检任务,特制订《2015年江北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按时报送抽检结果。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23日
2015年宁波市江北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计划
为切实履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能,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秩序,保障公众健康安全,按照《关于印发2015年宁波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甬市监保〔2015〕8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保化监管工作安排,特制订本工作计划。
一、抽检范围和抽检重点
全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化妆品使用服务单位所涉及的生产经营使用的保健食品化妆品均为今年抽检的范围。对生产企业(含委托生产企业)的抽检要实现企业和产品双重覆盖;对经营单位的抽检要重点针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和批发市场、单体药店、网络销售等经营单位经营的产品;对化妆品使用服务单位的抽检要重点针对美容美发店、足浴洗浴店、宾馆饭店在提供服务中所使用的产品,这是今年新开拓的抽检领域范围。
抽检工作要从产品质量安全性出发,以问题产品为重点。对近几年监督抽检不合格的、日常监管中经常发现问题的、消费者投诉反映集中的、有关媒体多次曝光的、严重虚假夸大宣传的以及现场抽样中发现存在疑问的产品,开展有针对性抽检。
二、抽检任务和抽样时间
2015年全区要完成市抽任务的抽检数量为:保健食品17批次,化妆品12批次。各单位保健食品抽检任务批次分配表详见附件1;化妆品抽检任务批次分配表详见附件2。
三、承检机构和结算送样
承担保健食品检验任务的检测机构为宁波市药品检验所,承担化妆品检验任务的检测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保健食品的购样费由各单位先行用公务卡支付并开具发票,并填写《保健食品抽验购样费用支付明细表》(详见附件5)。保健食品样品抽取后应及时将样品送局药械保化科,由药械保化科统一送承检机构并与承检机构结算费用。化妆品抽样前提前2天通知承检机构(联系人:刘巍、电话:13736001000),由承检机构派员购样并接收送检样品。承检机构将在1个月内完成检验工作。
四、抽样文书和编号规则
抽检文书包括:抽样记录及凭证、样品封签、抽样袋,统一使用市局下发的标准文书,样品编号以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分别编排,编号由3位字母和9位数字组成,样品编号规则详见附件3。各单位根据抽检时间并相互联系确定最后3位的流水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抽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总局监督抽检相关规定开展抽检工作,加强对抽验工作的领导,落实抽检工作制度,确保抽检程序合法有效。
(二)遵循客观反映市场状况的原则。各单位优先在生产企业中抽检,同时采集的样品要有代表性,合理把握生产环节与流通环节、城镇区域与乡村区域、国产产品与进口产品、本地产品与外地产品的抽样批次,尽量避免重复。
(三)落实产品的形式检查。抽样时应索取所有抽检产品的应有批准文件,对标签标识、说明书等进行规范性检查,发现问题应依法处理。严格产品的合法性监督检查,发现非法产品应立即依法查处,无须抽样检验。
(四)做好问题产品后续处置工作。对抽检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化妆品,各单位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开展下架、召回及追踪溯源工作,依法严肃查处相关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涉嫌犯罪的应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抽检结果报送
各单位按期完成抽样工作任务后,及时将相关数据进行整理汇总,并于6月10日和8月10日前分别将各期的样品信息登记表(见附件4)报送局药械保化科。承检机构送达检验报告后,由药械保化科填写《不合格产品信息汇总表》(附件6)
七、联系方式
各单位在抽检工作中遇到问题时,可联系局药械保化科,也可直接联系相应检验机构。
宁波市药品检验所 联系人:曹琳
联系电话: 87834649、13858378306(648306);
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联系人:刘巍、胡文洁 ;联系电话:13736001000、87343964。
局药械保化科 联系人:郑刚 舟红
联系电话:87652467 668993 661020
附件:1.2015年江北区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工作计划分配表.doc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江北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