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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报告
发布机构: 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15-03-19
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4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我局按照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并结合工作实际,切实贯彻落实依法行政的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向社会公布江北区人社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为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专门出台了《江北区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事宜。同时,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层层分解。目前,我局已先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制度,并建立监督检查处理机制、考核评比、责任追究制度。
  (二)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建立预先审查制度。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二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三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区政府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科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畅通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对列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各类事项进行逐项审核,明确合法授权依据,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向社会公开。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年报,将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公文法规、执法依据、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服务事项等内容做了详细地说明,主动公开。公开的政府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机关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未出现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85条,其中:法规文件17条、政务动态245条、工作进展21条、财政预决算2条,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实现全文电子化。
  (二)“四张清单一张网”公开或建设情况
  今年来,江北区人社局推行“清权、晒权、制权”三步法,扎实开展“三报三审三回”工作流程,简政放权取得了实质性成效。截止2014年底,权力清单共计102项,其中区级保留90项,共性权力7项,审核转报5项,与“一报”208项相比,精简幅度达到51%。此外,区人社局紧紧把握“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这一核心任务,运用“准、清、严、明”四字诀,顺利完成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共计梳理出人社部门的12项主要职责,94项具体工作事项,8项部门职责边界事项,21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及29项公共服务事项,初步建立了全面衔接、分工明确、权责一致的职能体系。
  完成浙江政务府网的权力事项库建设,共梳理公布权力事项66项,其中行政征收3项,行政给付3项,行政许可6项,行政确认9项,行政处罚37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8项,行政许可事项已具备网上运行的条件。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信息公开的渠道有:1.区政府网站(www. nbjiangbei.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2.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区档案局和图书馆,提供群众查询的设备和场所;3.局网站(www. www.nbjbhrss.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到个人、企业以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几个问题:1、部分栏目建设仍需更好完善,网站的综合服务水平还不够成熟,政府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2、由于我局无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在后台管理中,页面设计布局等专业知识的缺乏,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版式创新上还需进一步提高。3、宣传的力度不够,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清楚。针对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我局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信息公开的基础性、规范性和机制性建设。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等基础性工作力度。二是要做好公开信息的及时更新工作,做到平均每月上传的信息不少于20条。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工作力度。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社会公示,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各种方式公开。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4年度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