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99833108/2014-37485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报告 |
发布机构: |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4-03-25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编制。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3年度。年报电子版可在江北区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或分局门户网站(www.zjjb.gov.cn)下载。
一、概述
2013年,在全区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打造“美丽品质新江北”的宏观环境下,江北区质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切实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主动公开,主动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努力使公开方式有抓手,公开内容有深化,公开效果有提升,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领导干部高度重视。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把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之中。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强调质监工作要依法行政,更要做到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组织干部开展专题培训,围绕监督执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焦点”问题,把群众特别关心关注的事,把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的事,纳入政务公开的范畴,不断拓展和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
(二)制度建设推陈出新。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关键在于完善制度、创新机制,以制度来克服公开工作中的随意性,提高公开工作的规范性。
(三)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申请公开制度。对应当让公众知晓的事项,将其办事依据、申请条件,程序、期限、结果等都及时向社会公开;对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的审批事项,事先进行论证,以保证公开的广泛性;对部分人和事、不被公众广泛知晓的事项,按程序向申请人公开。
(四)建立民主评议制度和指导评估制度。公布了监督电话号码、开设领导信箱,以便公众对我局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档案资料,及时听取、收集群众的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或做出说明解释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占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比重及重点公开的内容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分为以下7个类别:
1、政府文件类信息:为区部门文件方面信息,占20.84%;
2、政府决策类信息:为发展规划方面信息,占0.90%;
3、工作信息类:包括计划总结、应急管理、统计数据、政务动态等方面信息,占75.95%;
4、行政执法类信息: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方面信息,占1.96%;
5、社会监督类信息:为监督投诉方面信息,占0.18%;
6、办事指南类信息:包括面向企业质量检查、资质认证等方面信息,占0.37%。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及分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查阅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通过意见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度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案件0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请诉的情况,包括次数、原因、结果等。
2013年度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条例》正式颁布施行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体系完整、配套措施有效、工作流程明确,整体运行情况良好,但与先进单位相比还有不足之处,需要继续努力。2014年,我局将继续加大公开力度。在做好常规工作的同时,积极拓展信息源,进一步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更多的政府信息。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
2013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