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99833108/2014-37484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4-03-19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宁波市工商局江北分局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江北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宁波市工商局江北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7201132。
一、概述
2013年,我局坚持以服务政府建设,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以全力打造透明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为目标,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工商局的工作部署,继续深入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时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落实力度,认真回顾总结2012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总结政府信息从产生、审查到发布的有效工作机制以及在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过程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结合区政府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并部署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信息,对“不予公开”的说明具体理由。三是明确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全年的岗位目标考核中。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在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进行更新。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学习和培训工作。通过对政府信息公开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力求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载体,进一步增强工商干部的民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我局以区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我局外网门户、政务微博等为主要载体,正确、及时地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方式及数量情况如下:
(一)根据区政府的统一部署,2013年我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条,累计发布信息783条。其中,法规文件类30条、公告公示类13条、人事任免类8条、政务动态类5条。
(二)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用,利用门户网平台,在宁波市工商局江北分局网站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条。
(三)在下辖工商所建立电子触摸屏公开平台,方便市民随时查阅。开通局级政务微博“江北工商”,主动公开工商信息、在线答疑解惑,全年共公开信息5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要求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我局受理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未发生费用,没有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日常性、长期性的工作,《条例》正式颁布施行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体系完整、配套措施有效、工作流程明确,整体运行情况良好,但也碰到了一些问题,并在积极努力地探索并改进。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在确定政府信息是否予以公开的界限上,尚缺乏一个可操作性的权威意见。尤其是我局掌握的政府信息大多数与企业关系密切,许多信息涉及企业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由于国家对此类问题缺乏相关规定,也导致各地把握的尺度不一、操作方式不一。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不够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梳理、确定,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高标准、严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今后的改进措施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2014年我局将着重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继续通过培训、讲座的形式,加强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增强“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公开意识,增强按照规定审核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信息的规范办事意识。
二是通过培训和日常业务学习相结合,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促进信息公开人员掌握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的界定方法与技巧,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扩大公开范围。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