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99833108/2014-01702 | ||
文件字号: | 北区质监〔2014〕17号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服务对象: | 无特定对象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14-11-05 |
各科(室)、队: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区委《街道、镇、区级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若干意见》(北区委办发〔2005〕40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对产品质量监督稽查科科长职位进行选拔任用。现将《宁波市江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稽查科科长职位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宁波市江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11月5日
宁波市江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
监督稽查科科长职位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一、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
本次选拔的职位共1个,即宁波市江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稽查科科长职位,面向机关和稽查大队在编人员公开选拔。
(二)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组织纪律观念。
(2)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能积极正确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能严格要求自己,廉洁奉公,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三)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男48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选拔方案公布之日;
(2)学历要求:一般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任职年限要求:应在副科级领导岗位工作两年以上;同级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不受任职年限限制。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选拔方案公布之日;
(4)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5)身体健康;
(6)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二、选拔方式
本次选拔任用实行竞争性选拔,如报名人数不足2倍的,经党组讨论研究后,采用直接选拔方式进行选拔。
竞争性选拔的程序:制定公布工作方案、报名与资格审查、竞争演讲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民主测评)、决定任用。实行竞争性选拔的职位对竞争演讲、民主测评进行打分和评价。总得分的计算方法:演讲分占50%,民主测评分占50%,即:竞争总得分=(演讲评价换算后的合计分数×50%)+(民主测评换算后的合计分数×50%。)
直接选拔的程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民主测评)、个别酝酿、决定任用。
三、实施方法
(一)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制定《宁波市江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稽查科科长职位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经党组讨论通过后并公布。
(二)竞争性选拔方式
1、报名与资格审查
符合参加竞争性选拔任职条件的人员,自愿填报《宁波市江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稽查科科长职位竞争性选拔报名表》(附表1)。自愿报名的人员,由本人直接到办公室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7日16:30。
办公室根据任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填写《宁波市江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稽查科科长职位选拔资格审查汇总表》(附表2)。
2、竞争演讲和民主推荐
组织召开竞争演讲和民主推荐大会。参加会议的对象为:机关(含聘用1年以上人员)和稽查大队全体工作人员。符合任职条件的报名人员均上台竞争演讲,参加会议的全体人员对演讲对象的演讲情况进行评价。
竞争演讲的方法和评价办法:竞争演讲的顺序通过抽签决定。竞争演讲时间每人为8-10分钟,要求演讲者脱稿演讲。演讲的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工作经历的简要情况、竞争所报职位的主要理由及打算。评价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评价分值实行100分制,换算办法:评价分数=[“好”票数×1+“较好”票数0.75+“一般”票数×0.5+“差”票数×0]÷总有效得票数×100。
竞争演讲结束后,由机关和稽查大队参会人员分别对符合任职条件的报名人员,按职位数的2倍进行民主推荐。
3、组织考察(民主测评)
根据竞争演讲得分、民主推荐情况,由党组集体讨论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名单和考察组组成人员。考察组根据党组确定的考察人选名单进行考察,并在一定范围内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预告。考察谈话和推荐谈话范围,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确定,考察结果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1)民主测评和征求任用意见。组织考察的同时,在参加民主推荐会议的对象范围内,对考察对象进行任现职综合评价和征求是否同意提拔任用的意见。
(2)民主测评计分办法。计分采取100分制。民主测评分的换算方法:每位考察对象的民主测评分数=[“优秀”票数×1+“称职”票数×0.75+“基本称职”票数×0.5+“不称职”票数×0]÷总得票数×100。
5、决定任用
党组根据竞争演讲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和职位要求等综合情况,对考察对象进行充分讨论,采用票决方式决定拟任人选,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无异议,公布任职文件,并实行一年试用期。
(三)直接选拔方式
根据竞争性选拔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在公布符合竞争性选拔职位任职条件报名人员同时,公布不符合竞争性选拔人数要求,采用直接选拔方式选拔的职位。
1、民主推荐
将符合职位任职条件的人员列入民主推荐对象,进行民主推荐。
2、组织考察(民主测评)
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由党组集体讨论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名单和考察组组成人员。考察组根据党组确定的考察人选名单进行考察,并在一定范围内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预告。考察谈话和推荐谈话范围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确定。组织考察的同时,对考察对象进行任现职综合评价和征求是否同意提拔任用的意见。考察结果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3、充分酝酿
召开党组会,根据组织考察(民主测评)情况和职位要求,结合民主推荐情况,对考察对象进行充分的酝酿讨论。如经党组充分讨论后,确无合适任用人选,可决定该职位暂不任用。
4、决定任用
在党组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发放票决表,票决后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无异议,公布任职文件,并实行一年试用期。
四、时间安排
11月5日前,党组讨论研究《宁波市江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稽查科科长职位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并予公布。
11月10日前,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公布审查结果。
11月11日前,组织竞争演讲和民主推荐。
11月12日前,党组讨论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进行民主测评及征求任用意见。
11月14日前,局党组讨论决定拟任人选,任前公示,公布任职文件。
以上日程安排,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可作适当调整,届时以通知为准。
五、组织领导
本次产品质量监督稽查科科长职位竞争性选拔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办公室负责实施,监察室负责选拔任用工作的全程监督,并受理投诉、举报等相关工作。如办公室有参加选拔任用的人员,则该人员实施回避。
六、纪律要求
干部选拔任用必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区委《街道、镇、区级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若干意见》,并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一)确保选拔任用的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事先内定人选。
(二)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相关程序和内容。
(三)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推荐、演讲、民主测评、考察和党组酝酿讨论等情况。
(四)演讲打分要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
(五)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准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六)参加选拔的人员要正确对待,不准弄虚作假或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对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并酌情确定选拔结果是否有效。
附件:
1、宁波市江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稽查科科长职位竞争性选拔报名表
2、宁波市江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稽查科科长职位选拔资格审查汇总表
3、宁波市江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稽查科科长职位竞争性选拔演讲评价表
4、宁波市江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稽查科科长职位选拔民主推荐表
5、宁波市江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稽查科科长职位选拔民主测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