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80425789/2013-37357
文 号: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13-03-29
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按照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表编写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宁波•江北”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bjb.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
  一、概述
  2012年我局继续根据相关文件的精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这项工作,充分利用区政府公众网站,公开我局相关的政府信息,同时将会更好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依法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将会有更新的进展。
  1、加强领导,建立完善工作制度。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科室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建立工作机制,落实人员、分解任务,具体负责规划和安排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相关科室具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和发布制度。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真实、及时、有效、安全”的公开,我局明确了局办公室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机构,由局党组成员陆正健同志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汇总、统计、公开工作。同时建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网站,由相关职能科室指定专人负责相应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更新等工作。
  2、规范审查公开制度。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保密制度,制订了《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签发单》,并由职能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对拟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层层把关和确认。对于我局是否公开的文件都在文件拟制过程中加以明确,最后有办公室指定人员统一公开。其他的信息是否则有科室负责报送、科长把关审查,领导审核并建立责任追究制。
  3、深入学习宣传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各科室相关人员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并适时督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工作,为《条例》顺利施行奠定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4、做好相关报告和年度考核。根据《关于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北区政办发〔2010〕67号)的文件,区政府对我局2012年的政府信息工作进行了考核,并通过了考核。通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查报告和年度报告,及每月的精准统计汇总,我局更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工作情况及公开的内容,为2013年的工作打下基础,更好的开展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截止到2012年12月底,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有68条,其中子目录包括发展规划、公告公示、政务动态、计划总结、工作进展、应急管理、房地产交易情况、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提案议案、人事任免、年度报告等11个方面的目录内容进行公开,同时根据我局的职能变化,由于单位领导的变动对原先的发布的机构概况的内容进行了整改,其全文电子化达100%。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江北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bjb.gov.cn/),“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江北区房产管理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法依程序答复公众公开申请,2012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个,其中同意公开的0个,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3件。继续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上评议答复工作,2012年共收到公众评议意见2件,全部按期予以回应。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自《条例》实施四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还是对这项工作还处于边摸索边实践中,当然存在的问题很多。如发布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的信息时效性不强,信息量不大,督查力度不够大等,我们将继续努力整改。
  今年我局将继续在以下2个方面做好改进措施:
  1)加强信息督办工作。局办公室将继续做好20日发布信息,做好信息数量统计工作,负责信息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时效性。
  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强化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健全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规范信息的报送、审核、发布程序,及时更新,并采取多种形式予以公布,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3月31日

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T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