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1467/2013-37369
文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宁波市江北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13-03-26
江北区司法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截至201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北区司法局联系,联系方式(地址:宁波市新马路61弄3号楼;邮编:315020;电话:87668231;传真:87668231)。
  一、基本概况
  1、组织领导到位。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局领导就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召开专门会议,加强对政府信息工作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安排部署局机关各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为责任科室,负责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各科室给予必要的支持和配合。充实了《江北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2、工作机制健全。我局健全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规范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对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运行机制、工作程序、保障措施、工作进度等做出了规定和要求,需要公开的内容都要经科室负责人、主管领导、局长签字后方可上网公布,凡是公开的信息都要留纸质文档备案。
  3、责任落实明确。进一步明确了各科室呈报、办公室审核、局领导审定的工作程序,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评,凡是信息公开工作不按要求完成的,取消评优资格。         
  4、创新公开形式。我局门户网站以公开政务、服务群众为宗旨,通过“图片新闻”、“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最新文件”、“专题专栏”、“以案说法”、“政策法规”、“服务指南”八个栏目加大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及时公布各类信息,并将宣传的触角延伸到各司法所。由专人负责加强对网站的维护管理,保证其安全有效运行,为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信息服务,成为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宣传的重要窗口。本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252余篇,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条,其中法规文件类15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22%;工作信息类41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60%,其中计划总结4条,工作进展37条;人事信息7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10%;年度报告1条,提案议案1条,行政许可3条。以上信息主要通过江北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为满足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我局在江北区司法行政网专门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以及“局长信箱”、“网上咨询”等互动栏目。同时,我局积极通过其他途径公开信息。为深化“法律六进”活动,认真做好各类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问卷调查》工作,对回收的200份问卷调查进行汇总分析,明确今后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方向和重点。配合做好“金融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组织开展“浙江法治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共举办各类法制讲座12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15场次,接受法律咨询4800余人次,悬挂横幅66幅,发放宣传资料18000多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
  2012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局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的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些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学习培训尚需进一步落实加强,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拓展,公开形式和便民程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提高。为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在明年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二是优化信息的公开形式。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借助司法行政网络、微博等互动平台,主动发布相关的工作信息、政策法规、便民讯息等信息。
  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形式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程度,引导公众正确行使权利,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


 

                               江北区司法局     
                               2013年1月11日
 


江北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2年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