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68514615/2013-37373
文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13-03-20
江北区财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宁波•江北”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nbjiangbei.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办公室,电话:0574-87388006;电子邮件:jbczj@nbjiangbei.gov.cn。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一、江北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公开体系日趋完善。江北区财政局重新修订了《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成立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局领导担任,成员为财政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科室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人,具体负责本科室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建立考核制度。江北财政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主动公开信息及时上网发布,发布信息内容完整,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发布、检查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对制度执行情况由办公室进行考核评分,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二)公开渠道更加畅通。一是公开平台多样化。目前,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涵盖部门网站、广播电视、报刊、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档案室、公告专栏等,基本形成了传统与现代手段相结合,多层次、广覆盖的立体公开体系。2012年,依托政务大厅,区财政局新增添了电子大屏幕、电子触摸屏等全方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查阅。二是政府网站成为主渠道。2012年共公开各类信息122条。 区财政局对外网进行全面升级改造,使整个页面更清晰明快,丰富了包括工作动态、图片信息、计划规划、公开公示、会计咨询等十余项各类信息内容,公众能更便捷、快速地浏览、查找信息。三是创新问政方式。通过“局长信箱”“在线咨询”“互动社区”等网络开展政务活动。创建“群众-干部-群众”网上沟通模式,局长与网民交流,推动政民互动,并建立了信访问责制度, 截至2012年12月,共收到并答复各类咨询类的信件42件,答复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三)公开内容不断充实。江北区财政局积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主动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预算信息公开工作。预算信息公开,是建设服务型政府和阳光型财政的内在要求,是促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和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区财政部门充分认识预算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学习国家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规定,切实将预算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二是积极稳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江北区从2011年度起,将区政府在内共计37个政府部门将一般预算及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情况提交区人大会议审查。目前已对外公开的预决算内容包括:2010年江北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2011年江北区一般预算支出安排、2011年江北区一般预算收入安排、2011年江北区财政局收支预算表、2011年江北区财政局拨款预算表、江北区201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宁波市江北区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2012年江北区一般预算收入支出表、2011年度第二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012年度社区教育专项经费安排。三是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根据预算信息公开的要求,区财政部门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强调制度完善,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突出预算周期的完整性和科学性,完善政府综合预算编制体系,健全各类预算支出标准,为进一步扩大预算信息公开创造有利条件。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开设了网上、当面、信函、传真等多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和回复渠道,优化办理流程,及时认真予以办理答复。 2012年,共答复依申请公开2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2012年,江北区财政局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12年,江北区财政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尽管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形势发展的需要、与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尤其同《条例》的法定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经开展近4年,其主要依赖于行政权力来推动,还没有变成公民对自身权利的实现而采取的积极行动。 2、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虽然《条例》规定了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范围,但是范围过于笼统,不明确。这就给政府部门留下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使政府所公开的信息难免具有较强的倾向性和选择性,远离了“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立法理念。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认知度。要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公开方法、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可以将公开信息内容摄制成影像资料或公益广告,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影响面。2、转变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树立一放意识、服务意识,实现公共服务理念的转换,把人民视为服务对象,向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保障公民知情权和决策参与权的实现。3、加强载体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继续强化区局内外网站功能,畅通与公众联系渠道,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及时、高效、透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机制,制定政府信息责任追究办法,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行政行为,细化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积极探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评议机制。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江北区财政局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