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1520/2013-37393
文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宁波市江北区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13-03-15
江北区商务局(招商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区政府工作指示和要求,特编制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截至201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北区商务局(招商局)联系,联系电话:87668482。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况
  我局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工作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考核力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我局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局领导就十分重视该项工作,多次在局务会议上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由于今年人事变动,我们及时调整了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做到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办公室具体协调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工作机制健全。我局健全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规范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按照《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对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运行机制、工作程序、保障措施、工作进度等做出了规定和要求,并将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制度纳入全局对各科室的绩效考核中。
  三是责任落实明确。根据规定需要公开的内容,由各个科室负责人提出,经分管副局长审核、局长批准后,由局办公室专人负责办理。要求各科室对所有业务事项进行一次清理,确保应公开的要全部公开到位,强化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和各个科室的业务工作。
  四是监督考核有力。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保障,设立了群众监督投诉、领导信箱、意见箱等功能,工作人员确保15日之内进行受理和回复。为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提高信息工作整体水平,制订了《全局信息工作考核办法》,把信息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各科室的考核标准,定期检查考评。加强行风建设,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部门行风评议的范围,接受人民群众评议,坚决杜绝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坚持以服务为宗旨,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注重规范,以信息工作服务工作开展,及时更新信息内容。
  一是公开形式多样。我局信息公开形式主要包括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局门户网站、经济刊物、制度上墙、政务公开栏等,形成全方面的信息公开网络,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二是信息覆盖全面。严格按照公开与不公开的要求,主动公开了包括机构概况、政府文件、政府决策、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社会监督、办事指南和年度报告等10个大类24个小类。并编制成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方便领导参考,群众查找。
  三是内容更新及时。为使信息第一时间得到更新,我局指定专人更新维护网站平台,并明确各科室信息员联络员,专门负责收集、整理信息,由办公室统一发布,网站信息保证能及时更新。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办理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江北门户网站和局网站中都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途径,方便群众办事。今年来,我局及时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2条,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情况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办事指南中对外资、外贸、外经企业办事程序分别予以公开,明确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在本年度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和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由于今年人事变动,在该项工作上衔接不够,加上经验不够,对信息是否公开难以区分,信息来源量比较少,导致信息指标统计不及时,发布信息量少,造成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二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拓宽和创新,主动公开手段方式不够丰富;三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切实提高信息公开水平;二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把群众最关心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桥梁作用;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沟通和协调,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群众能在第一时间内了解我局的工作情况。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